第三十一章 海外来信(第2/4页)
叔叔婶婶出去了。出于好玩,弗洛和我叫了辆双轮双座马车出去兜风,后来得知,小姐单独乘出租马车并不时髦。太逗了!我们被木挡板关在车厢里,车夫驾着车子飞快地跑着。弗洛害怕了,她叫我去制止他。可是他在外面,高坐在后面的什么地方,我无法接近。他听不到我的叫声,也没看到我在前面挥动着阳伞,事情就这么着,很无奈,马车哐当哐当一路奔驰,以非常危险的高速拐着每一个弯。终于,绝望之中我看到车厢的顶上有一扇小门,一捅就打开了,一只红眼睛出现了,他用喝醉了的声音说:
“(什)么事,小姐?”
我尽可能严肃地下达了命令,砰地关上门。“中,中,小姐。”那人让马漫步走着,仿佛去参加葬礼。我又把门捅开说:“稍稍快一点。”于是他又策马奔跑起来,跟前面一样慌张,我们只能听天由命了。
今天天气晴朗,我们到附近的海德公园散步,我们比自己的外表更有贵族气派。德文郡公爵就住在附近。我经常看到他的随从在后门闲逛,惠灵顿公爵的宅邸离这儿也不远。天哪,我看到的都是些什么景象啊!就像《笨拙》杂志的漫画一样好看,胖墩墩的富孀坐在红黄四轮马车里出行,华服仆从脚穿丝绸长袜,身穿天鹅绒外套坐在后面,扑了粉的马车夫坐在车前。伶俐的女佣们带着脸色极红润的孩子,标致的姑娘们看上去半睡不醒,戴着古怪的英国帽子和穿着淡紫色山羊皮衣的小伙子们懒洋洋地闲逛着。身着红色上衣的高个子士兵们,头上斜扣着松饼帽子,样子很滑稽,很想给他们画速写。
“洛腾街”法语叫Route de Roi,意思是“国王之路”,可是现在更像是骑术学校。那里的马很棒,男士们骑术很高,尤其是马夫,可是女士们僵硬地骑在马上跳跃着,与我们的规则不一样。我很想让她们看看美国式的飞奔,因为她们穿着单薄的骑装,戴着高帽,驾驭着马儿小跑着,表情很严肃,像玩具诺亚方舟里的女人。这里人人都会骑马,不管是年长的男士、矮胖的妇人,还是小孩们。这里的年轻人很会调情,看到过一对情侣交换玫瑰花蕾,纽扣眼里插一朵玫瑰花,很时髦的,我认为这是一个相当好的创意。
下午去了威斯敏斯特教堂,别指望我来描写它,那是不可能的—只能说太宏伟壮观了!傍晚要去看费其特的戏,我生命中最幸福的一天,就在这一站恰到好处地结束了。
午夜
已经很晚了,但是不告诉你们昨晚发生了什么,就无法在早上把信寄出。你们猜,我们喝茶的时候谁来了?劳里的英国朋友弗雷德·沃恩和弗兰克·沃恩双胞胎!我太吃惊了,要不是看了名片不可能认出他们。他俩都长得很高,还留了腮胡。弗雷德是英国式的英俊。弗兰克身体好多了,只有一点点跛,不用靠拐杖了。他们从劳里的信里得知我们住在这里,便来邀请我们到他们家去。但叔叔不愿意去,所以我们要再找时间回访他们。他们陪我们去剧院看戏,大家都极开心。弗兰克全身心地对付弗洛,弗雷德和我谈论过去、现在和将来的趣事,仿佛我们一直都熟悉。告诉贝丝,弗兰克向她问候,听说她身体不好感到很难过。当我谈到乔时,弗雷德笑了,他向“那个大帽子致意”。他俩都没忘记劳伦斯营地,也没忘记一起度过的好时光。那似乎是很多年以前的事儿了,是不是?
婶婶在墙上敲了第三次了,必须搁笔了。我真的感到自己像一个放肆的伦敦贵妇人,坐在这里写到这么晚,房间里满是漂亮的东西,脑子里翻腾着公园、剧院、新衣衫。还有那些好献殷勤的男士们,他们一声“啊!”,用手捻着金黄色的胡子,十足的英国贵族气派。我渴望见到你们大家,尽管我废话连篇。
永远是你们亲爱的,
艾美 于伦敦
亲爱的姐姐们:
上一封信跟你们谈起过伦敦之旅—沃恩一家真友好,多次为我们举办了愉快的聚会。汉普顿宫和肯辛顿博物馆之行,尤其让我开心—在汉普顿看到了拉斐尔的漫画,博物馆的展厅里满是特纳67、劳伦斯68、雷诺兹69、贺加斯70等巨擘的绘画。在里士满公园度过的那一天真快活,享受了地地道道的英国式野餐。那里有很多漂亮的橡树和鹿群,画都画不完。我也听到了夜莺歌唱,看到了云雀腾飞。多亏弗雷德和弗兰克,我们尽情“兜”伦敦,离开的时候不免有些难过。英国人尽管接受你很慢,但是一旦决心接受你了,我想那是再好客不过了。沃恩一家希望冬天在罗马见到我们。要是他们失约,我肯定会非常失望的,因为格雷斯和我已是好朋友了,男孩们也很好—尤其是弗雷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