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狐
《聊斋志异》中的鬼狐浪漫故事一般都是写士人的,《毛狐》则罕见的是写农民的。虽然事涉鬼狐,却真实地反映了明清时代农民的婚恋状况和蒲松龄的一些观念。
在蒲松龄的笔下,士人与鬼狐的婚恋,可以缠绵、哀艳、浪漫,甚至很正经,但农民的婚恋就相当原始:马天荣看上了毛狐,立刻就“欲与野合”,这与鲁迅笔下的阿Q看上吴妈就说“我要与你困觉”,可谓同调;农民马天荣的情人毛狐“貌赤色”,“细毛遍体”,他的婚姻对象则“大足驼背”,“项缩如龟”,虽然有调侃、诡谲的成分,但似乎是农村中贫困的底层婚姻的必然结果。当然,蒲松龄把“不可以得佳人”的原因归咎于前世因果则含有偏见;从结婚成本上看,农民马天荣的成本相当低,只需“三金”。假如我们对照《宫梦弼》篇黄氏要求宫梦弼“归谋百金”来看,那么在明清之际,素封的地主和贫穷的农民在婚恋的成本上竟然相差近三十多倍!
不仅故事与士人的浪漫婚恋大相径庭,本篇在语言风格上也具有农民的生活情趣,浅显而不浅薄,甚至具有美学的意味,比如毛狐的话:“子思国色,自当是国色。”“以我蠢陋,固不足以奉上流,然较之大足驼背者,即为国色。”就在调侃之馀颇耐人寻味。
农子马天荣,年二十馀。丧偶,贫不能娶。偶芸田间,见少妇盛妆,践禾越陌而过,貌赤色,致亦风流。马疑其迷途,顾四野无人,戏挑之。妇亦微纳。欲与野合。笑曰:“青天白日,宁宜为此。子归,掩门相候,昏夜我当至。”马不信,妇矢之。马乃以门户向背具告之,妇乃去。夜分,果至,遂相悦爱。觉其肤肌嫩甚;火之,肤赤薄如婴儿,细毛遍体,异之。又疑其踪迹无据,自念得非狐耶?遂戏相诘。妇亦自认不讳。
马曰:“既为仙人,自当无求不得。既蒙缱绻,宁不以数金济我贫?”妇诺之。次夜来,马索金。妇故愕曰:“适忘之。”将去,马又嘱。至夜,问:“所乞或勿忘耶?”妇笑,请以异日。逾数日,马复索。妇笑向袖中出白金二铤,约五六金,翘边细纹,雅可爱玩。马喜,深藏于椟。积半岁,偶需金,因持示人。人曰:“是锡也。”以齿之,应口而落。马大骇,收藏而归。至夜,妇至,愤致诮让。妇笑曰:“子命薄,真金不能任也。”一笑而罢。
马曰:“闻狐仙皆国色,殊亦不然。”妇曰:“吾等皆随人现化。子且无一金之福,落雁沉鱼,何能消受?以我蠢陋,固不足以奉上流;然较之大足驼背者,即为国色。”过数月,忽以三金赠马,曰:“子屡相索,我以子命不应有藏金。今媒聘有期,请以一妇之资相馈,亦借以赠别。”马自白无聘妇之说。妇曰:“一二日自当有媒来。”马问:“所言姿貌如何?”曰:“子思国色,自当是国色。”马曰:“此即不敢望。但三金何能买妇?”妇曰:“此月老注定,非人力也。”马问:“何遽言别?”曰:“戴月披星,终非了局。‘使君自有妇’,搪塞何为?”天明而去,授黄末一刀圭,曰:“别后恐病,服此可疗。”
次日,果有媒来。先诘女貌,答:“在妍媸之间。”“聘金几何?”“约四五数。”马不难其价,而必欲一亲见其人。媒恐良家子不肯露。既而约与俱去,相机因便。既至其村,媒先往,使马待诸村外。久之,来曰:
“谐矣。余表亲与同院居,适往,见女坐室中。请即伪为谒表亲者而过之,咫尺可相窥也。”马从之。果见女子坐堂中,伏体于床,倩人爬背。马趋过,掠之以目,貌诚如媒言。及议聘,并不争直,但求得一二金,装女出阁。马益廉之,乃纳金;并酬媒氏及书券者,计三两已尽,亦未多费一文。择吉迎女归,入门,则胸背皆驼,项缩如龟,下视裙底,莲舡盈尺。乃悟狐言之有因也。异史氏曰:“随人现化,或狐女之自为解嘲:然其言福泽。良可深信。余每谓:非祖宗数世之修行,不可以博高官;非本身数世之修行,不可以得佳人。信因果者,必不以我言为河汉也。”
据《聊斋志异》手稿本
[白话]农家子弟马天荣,二十多岁了,丧妻以后因为家中贫困不能再娶。有一天,他正在田间除草,看见一位盛妆的少妇踩着禾苗从田垄上穿过,脸色红红的,情致也很风流。马天荣怀疑她是迷路了,看看四周没有人,就迎上前去挑逗调戏她,少妇似乎也不拒绝。马天荣就想要和她野合,少妇笑着说:“青天白日之下,怎么能干那种事呢?你回家后,虚掩着房门等着我,黑夜时我一定去找你。”马天荣不相信,少妇一阵儿赌咒发誓。马天荣把自家的具体位置告诉她,少妇就走了。到了半夜时分,少妇果然来了,两个人同床共枕,相悦相爱。马天荣觉得少妇的肌肤特别细嫩,点上灯一看,她的皮肤又红又薄,就像初生的婴儿一样,她的全身还长满了细绒毛,马天宁感到很奇怪。又觉得少妇来路不明,心中暗自生疑,她莫非是狐狸变的?所以就半开玩笑地问她是不是狐仙,少妇毫不掩饰地承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