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员官(第2/2页)
【注释】
- 同知:官名,知府的副职。吴公:待考。
- 亏空犯赃罪:亏空公款,犯贪污罪。赃,贪污所取得之财物。
- 以赃分摊属僚:把因贪污而亏空的公款,转嫁府属官员,分摊偿还。
- 参(cān餐)处:弹劾处分。
- 上枉法赃,上,上交。依法,追查赃款,应由贪污音上交,而今无辜者代交,非法,故称“枉法赃”。
- 高苑:山东省旧县名。公元一九四八年划为高青县。
- 郡:府城,当时高苑属济南府
- 谈次:谈论间。
- 泰安:州名,今山东省泰安市。雍正初年改泰安州为府。
- 木强:质朴而倔强。
- 兜舆:山轿。
- 供亿:供应
- 骆从:旧时达官贵人出行时,前后侍从的骑卒。
- 远宦:远离家乡在外地做官。
- 尘甑(zèng赠)犹昔,意谓贫困如昔。甑:古代煮饭的瓦器。《后汉书•独行传》谓范冉穷居自若,闾里歌之曰:“甑中生尘范史云,釜中生鱼范莱芜。”按范冉,字史云,桓帝时曾官莱芜长。
- 老誖(bèi背)不念子孙:年老糊涂不为子孙着想。语本《汉书•疏广传》。誖荐,昏痴
- 伏受:趴下受杖。
- 命驾归:命人备车马还乡。
- 矢:通“誓”
- 渠:他,指张公。
- 强项令:性格倔强、不肯低头的县令。《后汉书•董宣传》:东汉董宣为洛阳今,杀死了阳湖公主的恶奴,光武帝大怒,令小黄门挟持董宣,使叩头谢主。宣两手据地,终不肯俯首,光武帝称之为“强项令”。
- 床第(zǐ姊):床席,这里指同床共榻的夫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