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 录(第7/12页)
如果以上述的区分来与前面所提到的朱光潜的“同物”与“超物”之说,以及一般人所说的“主观”与“客观”之区别相比较,我们就会发现,朱光潜的“同物”与“超物”之别,实源于立普斯(Lipps)美学中的“移情作用”之说,这乃是就欣赏时知觉情感之外射作用而言者[24]。至于所谓的“主观”与“客观”之别,则当是就创作时所采取的态度而言者。这些说法与《人间词话》中“有我”、“无我”之出于康德、叔本华之美学中,就“物”“我”关系所形成的美感之根本性质而作区别的说法,实在有许多不同之处。举例而言,如朱光潜所提出的“数峰清苦,商略黄昏雨”两句,就立普斯美学之欣赏经验而言,乃是由于作者之感情移入于外物,将外物亦视为有情而予以生命化所得的结果,可称为“同物”之境界。可是就《人间词话》之源于康德、叔本华之美学理论而言,则此两句中并没有“我”之意志与“物”相对立的冲突。因此此种境界便绝不能将之归属于有“宏壮”之感的“有我”之境界。反之,则《人间词话》所举的“可堪孤馆闭春寒,杜鹃声里斜阳暮”,则其中虽无移情作用所产生的将外物视为有情而予以生命化之现象,然而其所写的“孤馆”、“春寒”、“杜鹃”、“斜阳”却似乎无一不对“我”有所威胁,明显地表现了“我”与“物”间之对立与冲突。此种境界虽非“同物”却绝然乃是“有我”。然则“同物”与“超物”之不同于“有我”与“无我”,岂非显然可见?再如《人间词话》中所举的“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两句诗,其所谓“采菊”,岂非明明是“我”“采”;其所谓“见山”,岂非明明也是“我”“见”?是则就其写作时所取之态度言之,则此两句诗实在乃是“主观”的。然而如就其所表现之境界之全无“物”“我”对立之冲突而言,则此两句诗就康德、叔本华之美学而言,其性质却原属具有优美之感的“无我”之境界。又如静安先生所举为客观之代表作的《红楼梦》一书,就其叙写所取之态度言之,虽可谓之为客观之作,然而若就其表现的主题,宝玉之意志与外在环境之冲突一点而言,则此书之大部分实在仍当属于“有我”之境界。由于如此,静安先生在其《〈红楼梦〉评论》一文中,便曾明白提出说:“此书中壮美之部分较多于优美之部分。”[25]然则“主观”与“客观”之绝不同于“有我”与“无我”,岂不也是显然可见?
当我们能够清楚地辨明了“有我”、“无我”之义界,及其与“同物”、“超物”和“主观”、“客观”的区别后,我们就可进一步讨论与此有关的其他两项问题。其一是《人间词话》所说的“古人为词,写有我之境者为多,然未始不能写无我之境。此在豪杰之士能自树立耳”的话,曾被人认为王氏乃是以为无我之境高于有我之境之意。朱光潜在《诗的隐与显》一文中,便曾经说:“王先生以为‘有我之境’比‘无我之境’品格较低。”[26]萧遥天在《语文小论》中也曾经说:“王氏把无我之境排为文章最高的境界。”[27]其实这种说法原来乃是一种误解。静安先生对于“有我”、“无我”两种境界,本来应该并没有什么轩轾之意,这我们只要一看他对于那些属于“壮美”一类“有我”的作品及作者,如小说中之《红楼梦》、词人中之李后主的倾倒赏爱,便可证明他绝不是一个偏重“无我”之境而轻视“有我”之境的人。然而他却竟然提出了“写无我之境”之有待于“豪杰之士能自树立”的说法,这当然极易引起一般读者的怀疑和误会。可是只要我们一加深思,便会了解这个说法实在也是源于叔本华的意志哲学。叔氏之哲学盖认为世人莫不受意志之驱使支配而为意志之奴隶,故其哲学之最高理想便在于意志之灭绝。如果透过这种哲学来看文学作品,当然便会感到大部分作品不外于意志、欲望的表现,因此乃经常与物对立,成为“有我”之境界。至于能超然于意志之驱使支配而表现“无我”之境的作者,就叔氏之哲学言之,当然便可算是“能自树立”的“豪杰之士”了。这种称誉实在仅是就叔氏哲学之立足点而言,与文学评价之高低并无必然之关系。这是我们所当辨明的第一个问题。
再则《人间词话》中所使用的“无我”一词,实在只是为了立论方便起见,借此一词以指称物我之间没有对立之冲突,因之得以静观外物的一种境界。所以此种境界虽称为“无我”,然而观赏外物之主人则依然是“我”。何况如我们在前面之分析,《人间词话》所标举的“境界”一词,其取义原来就特别着重于感受之性质,凡作品中表现有作者真切之感受者,方可谓之为“有境界”。如此则更可证明作品中之必然有“我”。所以静安先生在《人间词话·删稿》第十则中就又曾特别提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