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夜(第2/3页)
有的人相信这话,有的人不相信,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人们想把我拉走,摆脱那个大兵的纠缠。又像命中注定的那样,就在这时,省督和一些官员来到了这里,发现人们围着我和大兵。省督问:“出什么事啦?”
大兵说:“凭安拉起誓,省督大人,这个人是个小偷,我口袋里装着一个蓝布钱袋,里面有二十迪尔汗,正在拥挤之时,他把我的钱袋偷去了。”
省督问大兵:“有人作证吗?”
“没有!”
“把他抓起来,搜身!”省督下令。
他们抓住我,当时我的外衣已落在地上。省督说:“把他的衣服都脱下来!”
他们扒下我的衣服,发现钱袋就在我的口袋里,省督接过去,打开钱袋一数,不多不少正是二十迪尔汗,与大兵说的一模一样。
省督大怒,喝令随从:“把他带过来!”
他们把我揪到省督面前,省督说:“青年人,你要说实话!这钱袋是偷来的吗?”
我低下了头,心想:“假若说没偷,钱袋已被搜出来;如果说自己偷了人家的钱,麻烦就来了……”
我抬起头来,说:“是我拿的。”
省督一听,感到奇怪,随即喊来证人,证人说我说的是实话。省督立即命令刽子手剁掉了我的右手,于是我的右手就失去了。
大兵心地善良,急忙说情,要省督刀下留人,不要杀我,省督点头离去。人们围在我四周,给了我一杯酒喝。大兵把钱袋送给我,并且说:“你是个说实话的青年!千万不要再做小偷呀!”
我接过钱袋,吟诵道:
凭安拉起誓,
我本不是小偷。
诸位善良的人啊,
我不是贼寇。
只因为我偶然遇上灾难,
整日里尝尽忧愁,
神鬼向我射来利箭,
无奈王冠落地光着头。
我接过大兵的钱袋,转身离去。我用破布把我的断手包扎了一下,夹在胳肢窝下,离开了那里。我的脸色大变,脸色发黄。
我跌跌撞撞回到奈吉布公馆,一头倒在床上。那女子见我面色蜡黄,忙问:“你哪里不舒服?我怎么看你脸色这样不正常呢?”
我说:“我头疼,不大舒服。”
她生气了,为我感到不安。她说:“先生,你不要煎熬我了!你的脸色不好,一定是出了什么事。你坐起来,抬起头,把今天发生的事情告诉我!看你的脸色,就知道你有什么事。”
“你不要逼我说什么了!”
我哭了起来。
“仿佛你的目的已经达到,我看你情况反常。”
她说个不停,而我什么也没说,直至夜幕降临。
她给我端上饭菜,我没有吃。我怕她看见我用左手吃饭,故意对她说:“现在我不想吃什么。”我说:“有时间容我慢慢对你讲。”
她又送上酒来,对我说:“接着!酒可以消愁解闷。你一定要喝下去,把事情告诉我。”
“如果非喝不可,那么,你就为我斟酒吧!”
她亲手斟上酒,送到我的嘴边,我一饮而尽。她又把杯子斟满,递过来,我伸出左手去接酒杯,不禁泪水夺眶而出。我吟道:
当事者倒霉,
聪慧又有什么用?
往往充耳不闻鬼迷心,
聪明智慧俱损空。
及至清醒时已晚,
教训惨痛足以指导一生。
我吟完诗,用左手接过酒杯,泪如泉涌。
女子见我垂泪,大喝一声,说道:“你哭什么呀?你把我的心都烧焦了。你为什么用左手接酒杯?你的右手呢?”
我泪水流淌,边哭边说:“我的右手上生了脓疮。”
“你伸出来,我给你放放脓。”
“现在还不是放脓的时候。你不要唠叨啦!我现在不放脓。”我不耐烦了。
我喝下杯中酒,她又给我倒了一杯,直喝得醉意醺醺,我在原地睡着了。
女子这才看到了我那秃腕子,就翻我身上,发现了那个袋钱,感到痛苦不堪,因此一夜未曾合眼。
第二天早晨,当我醒来之时,她已经为我准备好早餐,端上四只炖鸡,还摆上了酒。我吃饱喝足,留下钱袋,正想出门时,她问:“你到哪儿去?”
“我想出去解解闷,散散心。”
“别出去啦!就好好坐着吧!”
我坐下来,她对我说:“你爱我已经爱到了为我献出了一切的程度,连右手都失去了,是吧?我向你保证,有安拉作证,我永远再不会离开你。你将知道我这话千真万确。但愿我求安拉允许,让你娶我为妻。”
随后,她请来法官和证人,对他们说:“请为我和这位青年写婚书吧!请你们作证,我收了他的彩礼。”
证人为我和她写就婚书。女子当着众人的面,说:“请诸位作证,我那口箱子里的所有钱,我的全部财产和仆人,全归这位青年——我的丈夫——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