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进入荒野(第4/5页)
他一边说,一边无所畏惧地轻轻拍着它曾被冷酷无情地毒打过的头。一接触到他的手,巴克的皮毛不自觉地倒竖了起来,但是它没有抗拒,默默地忍受着。当那个人为它拿来水的时候,它如饥似渴地喝了起来,后来,它又从那男人的手里狼吞虎咽地吞吃一块块生肉。
它被人打败了(它明白这一点);但是它没有被人打垮。它完全明白了:与拿着棍棒的人斗,我不可能赢。它接受了教训,它今生今世决不会忘了这次教训。那根棍棒是一个启示。这是它进入了原始法则天地的入门课程,而且它是半途而入的。生活的残酷现实呈现出其更为狰狞的一面;并且,当它毫不恐惧地面对现实狰狞的面目时,它本性中潜伏的全部狡诈被唤醒了。随着日子一天天过去,又来了其他的狗,有的装在板条箱中,有的用绳子拴着,有的温顺,有的如它初来时那样暴跳如雷,狂吼怒叫;而它看着它们一个个都被那个穿红毛衣的男人驯服。当巴克看着每一场残忍的驯服时,那深刻的教训深深地烙在了它的心上:拿棍棒的人就是立法者,虽然别人不一定都得对他摇尾乞怜,但他就是大家都得服从的主人。虽然它看到被打得趴下的狗巴结讨好那男人,对他摇尾乞怜,舐他的手,巴克从不干这样的事。它也看到有一只既不巴结又不服从的狗,最终在争夺支配权中被杀死。
时常会有人上门来,都是陌生人,他们与穿红毛衣的男人谈话,谈话时有时兴奋,有时甜言蜜语,他们以各种各样的方式交谈着。而当他们相互之间发生钱来钱往的时候,陌生人往往会带走一只或更多的狗。巴克心里猜想,它们去了什么地方,因为它们从没有再回来;它为自己的将来深感恐惧,每次没被选中的时候,它都很高兴。
可是,事情终于轮到它的头上。那天,来了一个干瘪男人,他嘴里吐出的英语断断续续,而且夹着很多既古怪又粗鲁的惊呼语,让巴克听不明白。“啊呀!”他眼睛看到巴克就发光地喊道,“那一定是只好狗。嗯?要多少钱?”
“三百元,而且还是便宜着呐。”那穿红毛衣的男人马上回答说。
“再说这是政府的钱,你不会不同意的吧,嗯,毕罗尔特?”
毕罗尔特露齿笑了。由于对狗的需求猛增,狗的价格突飞猛涨,因此,要买这样一条精良的狗,这个价不能算不公道。加拿大政府不愿吃亏,而它的急件邮递速度也不能耽误。毕罗尔特对狗很内行,他一看到巴克就知道它是千里挑一的——“是万里挑一。”他暗自揣摸道。
巴克看到了小个子干瘪男人与穿红毛衣的男人之间钱来钱往,因此当小个儿干瘪男人将它与卷毛牵走时,它没感到什么吃惊。卷毛是一只性情温和的纽芬兰狗(纽芬兰狗,原产于纽芬兰,这种狗通常是黑色、身躯壮大、灵敏而又善于游泳。)。从那以后,它就再也没有见到那个穿红毛衣的男人。并且,自它与卷毛从“独角鲸”甲板上眼看着西雅图渐渐消失的时候起,它也就再没有看到温暖的南方大地。毕罗尔特把它与卷毛带到了甲板下面,把它们交给一个名叫弗兰克斯黑脸大汉。毕罗尔特是法裔加拿大人,他皮肤黝黑;但是弗兰克斯是法裔加拿大混血儿,因此皮肤还要黑上一倍。在巴克眼里,他们是完全不同的一种人(它注定要见到许多种前所未见的人),虽然它对他们生不出亲热的感情,但它慢慢开始真心实意地尊敬他们。它立刻便知道,毕罗尔特与弗兰克斯都是很公正的人,在处理是非之事时既镇静又公平,处理狗方面的事,他们很聪明,不会上狗的当。
在“独角鲸”的中仓,巴克和卷毛遇到了另外两只狗。其中一只雪白的丝毛犬,来自斯匹次卑尔根群岛,是一位捕鲸船长带出来的,后来参加了一次北美洲沙土灌木地的地质测量。
它脸上露出友情,但却暗藏着阴险,它一边冲着你的脸笑,一边在琢磨着鬼点子,例如在第一顿饭时它就偷吃巴克的食物。当巴克要跳起来去惩罚它时,弗兰克斯的鞭子在空中呼啸而过,率先落到了肇事者身上;于是巴克也不用自己动手了,它所要做的只是要回它的骨头。它心想,弗兰克斯处事真公正,于是这个混血儿在巴克的心中地位开始上升。
另一只狗没有冒犯的举动,也没有受到其他狗的冒犯;当然,它也没有从初来乍到者那里偷东西吃的企图。它阴沉,乖僻,它明白地向卷毛表示,它只希望别去惹它,而且如果谁去惹它了,那就是自找麻烦。人们叫它“戴夫”,它吃了就睡觉,此外便是偶尔伸伸懒腰,它对其他东西漠不关心,甚至当“独角鲸”穿越夏洛特皇后湾时,船身像是着了魔似的在波涛里起伏滚动、颠簸冲撞的时候,它还是无动于衷。巴克与卷毛既是兴奋,又有点惊恐,而它却抬着头,似乎很恼火。还好,它只是朝它们漠然地看了一眼,然后打了个哈欠,再一次睡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