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女(第3/3页)

予同说,“我们得让子女在大学毕了业,才算尽了责任。”SK说,“不然,要看我们的经济,他们的材质与志愿;若是中学毕了业,不能或不愿升学,便去做别的事,譬如做工人吧,那也并非不行的。”自然,人的好坏与成败,也不尽靠学校教育;说是非大学毕业不可,也许只是我们的偏见。在这件事上,我现在毫不能有一定的主意;特别是这个变动不居的时代,知道将来怎样?好在孩子们还小,将来的事且等将来吧。目前所能做的,只是培养他们基本的力量——胸襟与眼光;孩子们还是孩子们,自然说不上高的远的,慢慢从近处小处下手便了。这自然也只能先按照我自己的样子:“神而明之,存乎其人。”光辉也罢,倒楣也罢,平凡也罢,让他们各尽各的力去。我只希望如我所想的,从此好好地做一回父亲,便自称心满意。——想到那“狂人”“救救孩子”的呼声,我怎敢不悚然自勉呢?

1928年6月24日晚写毕,北京清华园。

原载1928年10月10日《小说月报》第19卷第10号。

注78 合式:投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