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论功过感(第2/5页)
所以,感激与怨恨分别是最立即直接促使我们去奖赏与惩罚的两种情感。所以,对我们来说,某个人必定显得该受奖赏,如果他看起来是适当且被认可的感激对象;而某个人必定显得该受惩罚,如果他看起来是适当且被认可的怨恨对象。
第二节 论当受感激与怨恨的对象
说某某是适当且被认可的感激或怨恨的对象,不会有其他的意思,除了说对待它的那种感激或怨恨似乎是“自然”[2]的适当,而且是被认可的。
但是,这两种,以及其他所有人类的情感,似乎是适当且被认可的,如果每一位公正的旁观者都完全同情那些情感,或者说,如果每一位不偏不倚的旁观者都完全体谅且附和那些情感。
所以,他看起来是该受奖赏的,如果,对某个人或某些人来说,他是每一颗人类的心灵都倾向附和(并且予以鼓掌喝彩)的那种感激之情的自然投射对象;另一方面,他看起来则是该受惩罚的,如果,同样对某个人或某些人来说,他是每一颗合理的人类心灵都准备接纳与同情的那种怨恨之情的自然投射对象。对我们来说,毫无疑问,某一行为必定显得该受奖赏,如果每一个知道它的人都希望奖赏它,并且也因此都乐于看到它被奖赏;而某一行为必定显得该受惩罚,如果每一个听到它的人都恨它,并且因此都乐于看到它被惩罚。
(1)正如当我们的同伴们沉浸在成功顺遂的喜悦时,我们会感到同情的喜悦,所以,当他们以自得与满足的心情自然地看待他们所以幸运的原因时,不管这原因是什么,我们也会和他们一样觉得自得与满足。我们体会到他们心里对它的爱与感激,并且也同样对它兴起爱意。它如果被摧毁了,或甚至只是被摆在距离他们很远,以致他们照顾或保护不到的地方,即使他们不会因它不在身边而有什么损失,除了损失了看到它的那种乐趣之外,我们也会替他们觉得难过。如果这原因是某个人,是一个这么有幸帮助其同胞得到幸福的人,则情形将更是如此。当我们看到某个人得到另一个人的协助、保护与解救时,我们因受惠者的喜悦而感到的那股同情的喜悦,只会鼓舞我们对施惠于他的那个人兴起同情的感激。当我们以我们想像中他一定会那样看着他的眼光,看着让他得以快乐的那个恩人的时候,那个恩人似乎活生生地以最迷人可亲的姿态站在我们面前。因此,我们很容易赞许他感激恩人的心情,从而也会赞许他打算用来报答恩人的那些动作。由于我们完全赞许报答所根据的那种感激的心情,所以,在每一方面看起来,那些报答也必然都是恰当的,而且适合它们的对象的。
(2)同样的,正如当我们看到我们的某位同胞受苦时,我们会感到同情的悲伤,我们也会和他一样,对导致他受苦的原因,不管那原因是什么,产生厌恶与反感。我们的内心,由于接纳了他的悲伤,并且与他的悲伤合拍,所以,也会感觉到一股和他尽力想要赶走或消灭使他受苦的原因时一样的激情。我们陪着他觉得痛苦时所怀有的那种乏力被动的同情,很容易蜕变成我们在赞许他奋力逐退导致他受苦的原因,或赞许他对那个原因发泄他的反感时所怀有的那种强烈主动的情感。如果使他痛苦的原因是某个人,则情形将更是如此。当我们看到某个人被另一个人压迫或伤害时,我们为受害者感到的那股同情的痛苦,似乎只会鼓舞我们对施暴于他的那个人产生同情的怨恨。我们会很高兴看到他反过来攻击他的对手,并且热心准备在他努力自卫时立即帮助他,甚至帮助他在某个程度内进行报复。如果受害者不幸在吵架中身亡,我们不仅会对他的朋友和亲戚们心里头的真实怨恨产生同情,而且也会对我们在想象中借给死者的那种虚幻的怨恨产生同情,虽然死者再也不可能感觉到怨恨或其他任何人类的情感。但是,由于我们设想自己置身在他的处境,我们可以说进入了他的身体,因此,在我们的想象中,在某一意义上,被害者被乱砍到畸形的尸体又重新有了生气;当我们这样设身处地怀想他的遭遇时,就像在其他许多场合那样,我们会感觉到某种情绪,这种情绪主要当事人虽然不可能感觉到,不过,借由某种虚幻的同情作用,我们却可替他感觉到。我们为那个无法测量且无法挽回的损失(在我们的想象中,他显然蒙受了这个损失)所淌下的那些同情的眼泪,似乎只不过是我们对他应尽的责任当中的一小部分而已。我们想,他所蒙受的伤害,应该得到我们主要的注意。我们感觉到一股,我们想,他应当感觉到的怨恨,而且他也会感觉到这股怨恨,如果他那具冰冷僵硬的身体还留有意识,还可以稍微感知这世上所发生的一切。我们想,他在高声要求血债应该血还。想到他的伤害将未经报复地走入历史、被人遗忘,恐怕连死者的骨灰也会骚动起来。传闻中经常停留在凶手的床铺边的那些令人毛骨悚然的东西,民间的迷信以为会从他们的坟墓里跑出来,针对让他们死于非命的那些人进行报复的鬼魂,这些传闻与迷信都源自我们的这种与被害者的虚幻怨恨起同感共鸣的自然性向。而至少就这种最可怕的罪行来说,自然女神,在人们的理性开始思考惩罚的效用以前,便早已经用这种方式,以最鲜明且最不能抹灭的文字,永远铭刻在人类的心灵,嘱咐它们一定要立即且直觉地赞许这一条神圣与必要的报复法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