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章 我喜欢的少年挺拔而灿烂
对于江时这样的人来说,举办一场婚礼是极费劲的事儿。
不论是因为他“特级任务完成者”的身份。
还是因为他胶安县大地主家公子哥儿的身家背景。
没看见在他老家,顾长英只是牵着一只公鸡拜堂,都办了三天的流水席。
然而战乱时代的办事规矩与和平年代总是不同的。
对于江时和余琨瑜这样遵从婚姻自主的进步青年来说,婚礼说到底也不过就是一个形式而已。
真要认真操办起来,在如今这个时刻,根本就是自寻死路。
毕竟江时这些年的人生经历真的太过于丰富。
再加上他爱折腾,性子出挑,所以人脉广结,走到哪儿都有认识的朋友。
年少时读军校,他是学校里的风云人物,从上到下整一个意气风发的潇洒少年郎。
那时候同期的学员几乎都唯他马首是瞻,跟着他四处冲锋陷阵惹是生非。
师长们不知道把他抓起来抽了多少顿。
有时候火冒三丈,简直就想一枪毙了他,然而枪口都压在脑门上了,看着那张神采飞扬的脸,又实在下不去手。
后来他去了法国学习。
当时公费出国、受到资助出国、潜逃出国当华工的国人并不算少。
江时也算是公费出国,只不过是被军校强送出去的,为了磨砺他,学校每个月发的生活费勉强只够温饱。
人到了国外却要省吃俭用混日子,这对于江时这种人来说,简直就是一种羞辱。
所以他凭借着自己蛊惑人心的人格魅力、高超的演讲水平和堪比小白脸的相貌,结识了外交大使的人,联合了当时在法国的一些先进民社,甚至还奇迹般地跟许多当地法国人混成了挚友。
事实上,中央军校原本是准备留他在法国学习三年的。
结果因为他闹的动静实在太大,再让他这样在外头搞下去简直不得了,所以只能提前强迫他提前出境回国。
再后来。
战争形势越发严峻,能用的不能用的人才都尽量用了起来。
江时呢,一来名声响亮,都不用上头帮忙就能迅速吸引敌人注意力。
二来确实能力出众,回回搞出那么大动静但回回都能保全自己,甚至还能做到不暴露暗线。
想来想去,很多事情交给一些马马虎虎的愣头青还不如交给他。
令人啼笑皆非的是,最开始组织派他北上,只是想让他在华北杀几个人。
毕竟知道他的人并不少,不论是让他去做间谍还是派他去搞情报工作,风险都太大了。
然而江时仿佛是被老天爷开了buff。
不仅人杀了,杀完了人之后他还安安稳稳地继续在铁路局工作,在敌人眼里他身上的嫌疑约等于没有,甚至比自己人还小。
所以他直接被敌军调去了东北,在那里高调经营了小半年,搞爆了对方埋在己方的一条卧底线,还偷出来一包□□图纸。
——这结果简直惊天动地。
连收到密信的江时直属组织领导都震惊了。
搞出这么大的事儿,敌军当然要发疯,那段时间几乎是无差别攻击,宁可错杀三千不可放过一人。
所以,就算江时刨完坑后把土埋的埋的再好再没有差别,也不可能安稳活下来。
组织费了大力保他。
造成的结果就是:“江时”被枪决,明面上成了一个彻彻底底的死人。
然后他带着余琨瑜秘密逃回金陵。
说实话,余琨瑜跟在江时身边一年多快两年了。
跟他共住一间房共吃一碗饭甚至共睡过一张床,但到如今也还是没完全搞明白他。
江时这个人吧,骨子里天生就带着一种吸引力。
对他有好感的人会忍不住亲近他,信任他,把他当成是挚友和理想。
就像个追光者一样。
而他是那个引领前路的光。
对他心怀怨怼的人,也会忍不住产生好奇,忍不住想研究他,研究透他,明明已经恨入骨髓,征服他的欲望却依然要比杀了他要强上一万倍。
余琨瑜有时候觉得,如果她和江时同时陷入绝境,结局一定会是两个走向。
她着急忙慌地叭叭叭一堆,敌人只会闭目塞听一枪崩了自己。
而江时只要轻蔑地冷哼一声,对方就会放下枪,气急败坏地问“你哼什么?”,然后心甘情愿地听他洗脑,最后成功被蛊惑自己主动拿钥匙开牢房门,恭送他出监狱。
——江时就是这种人。
面对余同志的疑惑,江时同志眉眼弯弯笑的十分愉悦:“你不懂,从学名上讲,这就叫人格魅力。”
“......”
余琨瑜面无表情地收回眼神。
不想听他每日例行的自夸自擂。
“没骗你。”
男人丢给她一个红柿子,懒洋洋地眯起眼睛,“你看看史书就知道,很多风流人物最早发家的时候,都是身无分文的穷光蛋,纯粹靠人格魅力取胜,然后一步步留名史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