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第2/12页)
老警察手里搓着金毛,还要嫌弃:“小崽子,记吃不记打。”
老警察一个人呆着时,喜欢看钱包里的照片出神。
照片上是一个小姑娘。拍这张照片时,小姑娘跟金毛崽崽差不多年纪,无忧无虑地吹泡泡玩。
这是女儿去世前,留下的最后一张照片,被摸得斑斑驳驳的,边上起了一层毛边。
他边抽烟边看,看得太入神,没发现一只金毛溜出病房看看,又溜回去。
小金毛在病床的被子里,摸出满满一兜糖来。
一颗颗,在长椅上摆成一座小山,再全部推向老警察。
老警察:“干嘛?你想行贿?”
金毛崽崽:“我想买下你,当我爸爸~”
老警察猛地站起身。
他什么也没说,逃也似的离开医院。
金毛崽崽只好去找投喂他的女人玩。
女人是一个非常厉害的药物研究员,只是短期内经历了太多重创,抚育她长大的恩师去世,还被前夫骗得倾家荡产。
她手腕上的伤快好了,可是舍不得出院,总是捉着金毛崽崽的小手,教他涂鸦画画。
“我以前不相信上帝,”她又讲一些金毛崽崽听不懂的话,“但是遇到你,我相信这个世界是有上帝的。不光如此,他一定非常慷慨大方——大方到愿意将环绕着他的小天使们,分一个给我。”
老警察消失多日,又回来了。
这次探视,他拿着一张领养证明,跟另一个黑衣特工在病房门口低声交谈。
金毛崽崽把耳朵贴拿在门上,偷偷听。
他模模糊糊听见黑衣人说:“你考虑清楚了吗?这孩子是蜈蚣组织遗弃的实验品之一,如果你真的决定收养,我需要向局里提出申请。”
老警察说:“从现在开始,他就不再是‘实验品之一’。他是一个人,他有名字,就叫萨沙·阿特维尔。”
黑衣特工:“好。但是你要发誓,一生对这孩子负责。”
老警察说:“我会的。谢谢你,科尔森。”
金毛崽崽什么也不懂,只知道自己有名字了,轰地弹射到病房外去,猛扑到老警察怀里:
“我叫,我叫傻沙·阿特瑞……”
老警察纠正他:“萨沙·阿特维尔。”
金毛崽崽这几天在换乳牙,嘴巴一边漏风,一边超快乐地:
“我叫傻沙·阿特瑞尔!”
从这一刻起,他终于有了一个像模像样的名字,就再也不是那些坏人口中的“上等货色”“娘们脸蛋”了。
金毛崽崽高兴得不行,挥着领养证明,到处撒欢。
老警察看着他,满脸都挂着笑意。
那个眉眼和善的黑衣特工,也伸手揉了揉金毛崽崽的小脑袋。
……唯一不高兴的,是因为住院、迟了一步去递领养申请的女研究员。
“你认真的吗?”女研究员说,“我没有对警察这个职业有偏见的意思。但是你真的认为警察适合领养孩子吗?”
老警察:“很显然你觉得一个一年365天都在加班的研究员更适合领养孩子。太好了,给你鼓鼓掌,你听听响吗?”
他们两人天天不对付,金毛崽崽不想让两个他都喜欢的大人吵架,在他俩腿边急得团团转。
他抓着老警察的手看看,无名指上没有戒指;
抓着女研究员的手看看,也没有戒指。
就赶快把他俩的手合在一起,用自己的小手握着。仰着小脸,又咧着两个甜酒窝,眼巴巴地瞧着他们俩。
女研究员:“……”
老警察:“……”
……于是等到小金毛正式出院,他就有了一个警察爸爸,一个研究员妈妈。
金毛崽崽美滋滋。
三个曾经在苦难中破碎的人,在纽约组成一个温暖的新家。
外面在下雨打雷,卧室里的灯光却暖暖的,妈妈靠在床上,给小金毛念睡前童话:
“快乐王子的雕像,高高地耸立在城市上空—根高大的石柱上面。他浑身上下镶满薄薄的黄金叶片,明亮的宝石做成他的双眼……”
快乐王子在活着的时候,从来不知道眼泪是什么东西。因为他住在日夜载歌载舞的王宫里,不通人间悲喜,每天都过得很开心。
他的臣仆们看到他,也会被他发自内心的快乐感染,大家都很喜欢他,所以就叫他快乐王子。
但是等到他死去,成为一座立在宫墙之外的雕像,他看见自己城市中所有的丑恶和苦痛。看见无辜者在苦难中煎熬,善良的快乐王子,忍不住流下了眼泪。
于是他开始用自己身上的宝物,去帮助别人:他身上的金片,宝石做的眼睛,还有剑柄上的红宝石,都被陪伴着他的小燕子叼去,送给穷苦的人民。
可是这个童话的结局,却异常凄惨。
陪着快乐王子的小燕子,被严寒冻死在他的脚边。而快乐王子因为变得光秃秃,被推进熔化炉焚烧殆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