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96章 治人治法(第7/7页)
说完沈一贯起身,二人对揖后,沈一贯袖袍一甩,大步走出文渊阁去。
林延潮目光默送沈一贯离开。
次日沈一贯上疏辞官,一个月后得准,加少保之职,赐驰驿还乡。
沈一贯终于返回浙江四明老家,而于仕途上也称得上善始善终。
而内阁只余林延潮一人,时称‘独相’。
但林延潮不肯大权独揽,而是上疏请增补阁臣,得到天子御准。经过大廷推后,沈鲤,朱赓皆以礼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入阁。
而火耗归公,也得以顺利推行下去。时人评曰:耗羡之制,行之已久,征收有定,官吏不敢多取,计已定之数与策定之前相较,尚不逮其半,是迹近加赋,实减征也。且火耗归公,一切陋习,悉皆革除,上官无勒索之弊,州县无科派之端,小民无重征之累,法良意美,可以垂诸久远。
此法预算外收入纳入预算内管理的典范,新定的火耗,比原先成例减少了近一半,令督抚对州县管理之权得以增强,并使各省财政得到舒缓,最重要是万历银钱也得以在地方畅行无阻。
随着银币流通比重加大,州县所收火耗一年少于一年,此法又反复重修,但终使银币流通盛行,以至于百姓不知戥子为何物。
朝廷遂废民间白银市易,以银币为钱,称量白银终被银本位制取代,火耗归公之法也因此被废除,但仍被后世誉为一代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