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第2/2页)
讨厌人让人的生活圈子变小,而喜欢人则总让人看到生活的美好。
“所以你要知道,你妈要是讨厌我,她就先要把你一并给讨厌了,那样的损失真的好大。”我坐在医院走廊里,叶之远坐在我旁边,拿从护士站借来的酒精擦那些被我抓破的包。
“嗯,你倒是相信我一直站你这边。”他低着头,听我说完这套长篇大论,哼哼了这么一句。我摇着小腿,看着脚上的凉鞋,前年买的,已经看得出明显旧了,我说:“那必须。”
“难道不是?”我抬起头,从叶之远一双漆黑的瞳仁里,我看到倒映在里面的一张凶巴巴的脸。
“是、是、是,没说不是。”他说。
“中华啊。”他叫我,“我妈那人吃软不吃硬,我是真有点担心你那个脾气呢。”
我横了下眼睛:“你的意思是我不会软?好歹我也是个女的吧。”
他突然拉着我一顿端详,然后说:“不行,我要检查下。”
然后他就吻住了我。
接吻的感觉好奇怪,像有细小的电流沿着脖颈通到了尾骨,我抱着他闭着眼,身体随着叶之远的牵引慢慢向后倾去。屁股的感觉有点不对,我使劲儿往起抬了抬,结果咚一声,我睁眼,看着四仰八叉被我掀在水泥地面的叶之远,我有点不好意思,我说:“凳子太窄,我都要掉地上了。”
现在好,他掉去地上了。
时间已经是午夜了,叶之远回去看看程牧尧,知道他没事,出来送我回家。我说不用,你忘了我是干啥的了,我是法医,会怕黑吗?
那可不行,我女朋友脑门又没写着“我是会108种让人无疾而终死法的女法医,不想死请离我远点”,而且我女朋友长得还这么好看。叶之远说,我心里美滋滋的。
我说要么这样,我在附近找个地儿住下,省得麻烦。
他想想说好。
结果他前脚把我送去宾馆离开,我后脚也退房走了。我不过是和宾馆前台说了几句话,他们就把押金退还给我,人都说,恋爱中的人是美丽的,我想那两个前台一定也这么觉得。
忘了说,我和他们说的是:我是个法医,来这边溜达溜达看看找点什么线索之类。
有件事挺奇怪,他们送我到门口,没按常理说那句欢迎下次光临。
到家时,厨房的灯亮着,死猪壮硕的身躯让我们家本来算不上小的厨房凭空缩水了几个平方。她坐在板凳上,头一点一点正打瞌睡。我脱了鞋走进去,看到灶上煲着汤。我推推死猪:“哎,大半夜的,饿了对付一口得了,用不用这么高标准严要求的,是想弄国宴还是咋的?”
死猪睁开眼,喊我姐,“姐,不是我吃,汤是煲了给程牧尧补身体的,他救了我两次了,这次又伤得不轻,我不做点什么心里不得劲儿,而且,姐,因为我还害你和姐夫她妈闹了不愉快,对不起。”
我挥挥手,死猪还怪懂事的,我就算想说什么也不好意思说了,何况我压根也没想说什么。
掀开盖子,我闻了闻汤,真香,我问:“这炖的都什么啊,好香啊。”
死猪点点头:“回来时我特意去了超市买的,服务员说这个是大补。”
说完,她递了食材的外包装给我,是个纸盒包装,看上去就很贵,可等我看清包装上的大字后,基本是身上的汗水都化成泪水的往眼眶里涌了。
“死猪,这个的确是大补,不过程牧尧可喝不了。”我说。
“为什么,姐?”死猪一脸好奇宝宝的样子,我在想,是告诉她呢,还是告诉她呢?
鹿鞭的确补身,就是补的位置稍稍地偏下了那么一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