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四十二章 滚滚红尘(第2/2页)

想媚俗讨好很容易,给他人各种不好的行为寻找合理借口就能得到他们热烈的拥护。想引起他人反感和厌恶更容易,只需客观的陈述事实就够了。

有些东西见得多了,不但脏眼还会脏心,但身为主宰和制造者,必须洞悉一切真相,世人经常用神鬼来形容善恶,神是光明的,鬼是阴暗的,一个神有多光明,取决于他曾经经历过怎样的黑暗。一个鬼有多阴暗,取决于他曾经经历过怎样的光明。

这番理论不太容易理解,简单说来就是只有经历过黑暗的人,才知道什么是光明。同理,只有经历过光明的人,才知道什么是黑暗。一个人能够驾驭多少黑暗,决定了他可以掌控多少光明。一个人失去过多少光明,决定了他会陷入怎样的黑暗。

到了晚上,大街上开始出现烧烤的气味,很多人都喜欢吃烧烤,世人普遍认为烧烤之所以吸引人是因为里面的孜然气味,其实这也是误解,实则真正吸引人的是肉类受到炙烤之后发出的气味,究其缘由是因为烤是人类最先掌握的烹饪方法,在漫长的岁月里烤肉的气味被人类写入了遗传基因并遗传给了后代,这也是为什么火烤的气味比电烤的气味更吸引人的原因。

世人普遍认为是正确的事情很可能并不是正确的,以小见大,真理的确是掌握在少数人手里的,而掌握了真理的人是无法与下面的人交朋友的,因为交朋友的前提是双方的思维在同一高度,要么都是睡着的,要么都是醒着的,一个睡着一个醒着,必然会矛盾重重,天天吵架。

站在这个角度上说,门当户对也是有道理的,不过国人不太喜欢这种观点,他们更喜欢屌丝迎娶白富美,灰姑娘嫁入豪门这种情节,但现实中这种情况是极少出现的。

晚上八点,吴中元终于进入了迪吧,他从未来过这种地方,有点儿刘姥姥进大观园的意思,好在小费起了作用,服务生不但向他进行了意简言赅的介绍,在确定他不差钱之后还给他推荐了一个好位置,迪吧里分散台和卡座,而他所在的位置是卡座里最好的,有对坐的大沙发和台几,最低消费一千八百八,送了一瓶不知道什么牌子的红酒和几瓶啤酒,估计在外面连一百块钱都不用。

他来早了,迪吧里人不多,放的也不是很嗨的那种音乐,而是言语含混,吐字不清的流行音乐,什么我有三个棍,嘿嘿哈呼。

吴中元已经离开好几年了,想到自己可能落伍了,便耐着性子逼迫自己欣赏正在播放的音乐,但是最终逼迫无效,他实在是听不出这歌曲有什么可取之处,一首好的歌曲首先节奏感要流畅自然,其次歌词要优美押韵,只要具备了这两点,不管快慢都好听,但这放的是什么鬼东西,哼哼唧唧,无病呻吟。

好不容易把嘿嘿哈呼听完了,下一首更离谱,是首不伦不类的不知道是说还是唱的歌,故意不好好吐字说话,嘴里好像塞了个鸡蛋,呜哩哇啦的。

一个人喜欢听什么类型的音乐其实与年龄无关,而是取决于思维方式,说白了就是在哪个频道上,这种要什么没什么的音乐吴中元实在是欣赏不了,对他来说堪称折磨,无奈之下抬手召来了服务生,一问之下可以花钱点歌,只是有些贵,一千一首。

吴中元自然不会在乎这些,先来一首Aloha Heja He,这是他大学里非常喜欢的一首英文歌曲,再来一首Beyond The Senses,之后又点了一首夜之光,其实这首歌的歌词很差劲儿,但胜在节奏好,一首歌作曲是灵魂,占七成,歌词只是皮肉,只占三成。

还想再点,人家不让了,马上要上人了,人家要开始蹦了,要播放嗨曲了。

听到久违的音乐,吴中元心情大好,闭目聆听,多有惬意。

三首歌曲听完,服务生带了一个女人走了过来,吴中元不明所以,歪头看她,这个女人年纪约摸在二十五六之间,穿着露脐装,染着白毛儿,叼着香烟,一脸的痞气。

服务生主动介绍,原来这白毛儿是这家迪吧的场控DJ。

“我知道你喜欢哪一类的了,只要你舍得花钱,今晚为你量身打造。”白毛儿笑道。

“多少?”吴中元笑问。

白毛儿伸出了右手,与此同时眨眼坏笑,“万。”

“哈哈,给你双倍,拿出你的最高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