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魔界可以说是把“粗犷”两个字做到了极致。
比如阿萝,堂堂魔界女王,竟然居住在一个山洞里。
“这座山是魔界最高的山峰,也是魔气最浓郁的地方,”阿萝双手掐腰骄傲地介绍自己的洞府,“除了我,谁也没有资格在这里休息。”
魔气确实很浓郁。
陆衍啪啪啪给自己贴上好几张防御符,抢救下已经没了一个衣角的道袍,出来匆忙,陆衍一共没带几件衣服,亲传弟子服被雷劫劈得不能再穿,剩下这些腐蚀没一件少一件。
看来以后得想办法做个一劳永逸的防护措施。
阿凉从卖书人怀里下来,双手抱着一个圆滚滚的月亮灯盏,兴致勃勃想在阿萝的洞府中摆放,他努力踮起脚尖,把月亮灯盏高高举起:“阿萝姐姐,把灯灯放这里好不好?”
阿萝的洞府不算大,对小孩子来说却绰绰有余,阿凉挑的地方不错,能够照亮整个洞府。
“不行,我要把灯放在这里!”
阿萝相中另外一个地方。
两个小孩子吵吵闹闹,陆衍蹭到卖书人身边,问道:“你们魔界是靠什么进行传承的?”
“吞噬啊,”卖书人靠在山洞门口,两只脚都没敢踏进门,“魔族不像人族有古籍和师门,也不像妖族有记忆传承,但是魔族可以倚靠吞噬同化获得被吞噬者的记忆,魔族死后不过是化作一股魔气,还不如在死前被后代吞噬掉,最起码可以给后代一些帮助。”
陆衍突发奇想:“如果吞噬得太多,会不会精神失常?”
卖书人没听懂:“什么叫精神失常?”
“就是神智混乱,”陆衍解释道,“明明是一个人,看他表现或者说话,却会有两个到两个以上人的错觉。”
卖书人恍然大悟:“有,殿下有四大魔将,刺骨居首,你见过了,被殿下削了胳膊的那位,排名第二的叫疯爻,他经常一个人自言自语,疯得名副其实,我有个话本就是照他写出来的。”
好家伙,都搞出人格分裂了。
陆衍拍拍卖书人的肩膀:“话本卖得不怎么好吧?”
卖书人眼睛一亮:“不愧是我三十年老友,你怎么知道?”
三十年老友这个梗是过不去了。
陆衍语重心长:“写话本,最忌有原型,晓得伐?”
卖书人一拍掌,思考道:“好像有点儿道理啊……”
原始。
是陆衍渐渐了解到魔界以后最直观的想法。
无论是修炼体系还是知识传承到整个魔界的运作模式,都透着一股茹毛饮血的感觉,本能占据上风。
包括阿萝与阿凉。
只不过区别在阿萝拥有崇高的地位和力量,完全不用管他人想法,无所谓善恶;阿凉则在人间生活一段时间,更加心软,也更像个小孩子。
陆衍甚至在想,如果封印再持续几千年,魔界要么养蛊养出一个强大至极的魔族,要么有一定几率被打碎重新进化。
“决定了,就放在这里!”
那头两个小孩争执一会儿,总算决定了灯盏要放的地方,只是两个小孩摸了半天,没摸到月亮灯盏应该怎么悬挂起来。
陆衍注意到,他走上前去,拿过月亮灯盏,熟练地找到机关处敲了两下,灯盏突然打开一个小小的缝隙,陆衍从储物袋中拿出一根蚕丝,比了比地方,问道:“这里?”
阿萝和阿凉一起点头:“嗯嗯!”
陆衍随手用灵气在山洞墙壁上削出一个凸起,把蚕丝穿过缝隙,将灯盏挂上去,蚕丝还有剩余,顺着墙壁落下来,陆衍拽拽蚕丝,灯盏“啪”的一下关上,陆衍再拽一下,“啪”的一声又打开。
阿凉在落雁城是见过类似操作的,不算惊讶,阿萝是第一次见,蚕丝下垂的长度刚刚好够阿萝的身高,伸手就能碰到,她连续玩了好几下,看月亮灯盏明明灭灭,高兴得不得了:“我想学这个!”
想学就好办。
陆衍拿出一把梳子,把小姑娘的头发梳顺,绑成两条麻花辫,最后还在麻花辫的尾部插上两朵小花:“阿萝,我想见见你的魔将们。”
阿萝低头就能看到辫子上的小花,开心得眼睛眯成月牙:“好,我让他们来见你。”
断了一条胳膊的刺骨在见到那个人族的时候,下意识想转身就走。
魔族很难有致命伤,只要有充足的魔气,断肢可以再生,除非伤到本源,意识也被一并碾碎,就再也没有复活机会。
巧了,刺骨是被阿萝削掉胳膊的,女王能够轻易伤到魔族,刺骨想把断臂接上,至少需要三十个以上的血月周期。
魔界跟人间计时方式不一样,血月一升一落相当于人间两天,三十个以上的血月周期,意味着两个月时间才能养好伤。
疯爻慢慢走来,他长了三对胳膊四条腿,跟魔族丑得一脉相承。其中一个胳膊碰碰刺骨,幸灾乐祸挑衅道:“没人出头,就你能耐,被殿下教训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