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刺客和机器人(第4/4页)

我们整个部门都被端掉了,我对公司有功,调职到内审部门上班,新办公椅还没坐热呢就接到了尹光熙的电话,约我吃饭。

周末的傍晚下着小雨,尹光熙开车来接我,穿着孔雀蓝的紧身西装,打着孔雀绿的领带,骚得无法直视。

我们去了一间东南亚风格的餐馆吃饭,尹光熙喝着冬阴功汤,给我讲他自己的故事。他是个孤儿,从有记忆开始就被人转卖,他在柬埔寨当过娃娃兵,在阿富汗打过仗,在非洲也混过一段时间,因为有龙族血统,等于天生的特种兵,加上越来越丰富的战场经验,不知道多少次死里逃生,熬死了多任老板,最后退出了雇佣兵的圈子。他前半生过得浑浑噩噩,为不同的人杀人,没有是非观,活下去就好。后来他到了文明社会,才开始有同理心。他效命于那个事务所已经两年,以前分配给他的目标都是身上背了很多人命的大人物,所以他只是开枪,不思考对错,遇到我他不得不思考了,他从我身上找不出任何我该死的理由。他承认说他也不是为了救我而背叛事务所的,总有一天他会背叛事务所,我只是那个关键节点。他也没法交一份辞呈就走,因为杀手们都跟事务所签了至少十年的服务合约,他走的那天一定会满城风雨大开杀戒。这话听着很实诚,但我心里有点小失落。

我问他最初开始有正义感是什么时候,他说是通过在网上看小说,看小说教会了他换位思考,站在对方的角度看问题。我问他喜欢谁的作品,他说海明威,最喜欢的书是《永别了武器》。我很想捂脸,一只花孔雀居然看那么有深度的作品。我当年看的都是《王妃王爷他有了》、《将军你够狠》和《总裁别闹》。

    

那顿饭我们吃了差不多六个小时,吃到餐厅打烊不得不散了,我问他将来有什么打算,他说事务所的人看完现场之后根本不敢报复他,但他想去东南亚找个靠海的地方定居了,那边生活消费不高,他存的钱够花一辈子的。我心想这应该就是告别饭了,心里有点难过,这家伙还送过我花说过我好看呢,虽然可能是客套话……没想到他接着问我想不想辞职一起去东南亚?我说你谁啊我就跟你去东南亚,我好好的华尔街人上人不做?你就那么大魅力我就看上你了不成?

    

尹光熙说他作为混血种的特殊能力叫“天演”,能像电脑那样分析情报推导出结论,他就是靠这个本事对完了账,也是靠这个本事杀光了事务所的同事——在他出门的时候,他已经胜券在握——现在他用这个能力来判断我,我今晚穿了瓦伦蒂诺的裙子和克里斯提·鲁布托的红底高跟鞋,还化了妆做了头发,跟我平时的衣着风格大相径庭,这要不是人生中的大场合,我这种邋遢惯了的人能费这心思?

    

尹光熙又说这顿饭本来两小时就能吃完,结果我又要吃甜品又叫加酒又来回跑厕所,愣是拖到打烊,这是我不舍得他。我听他讲故事的时候全神贯注,很关心他的过去。

    

尹光熙说着说着又聊起我的衣着来,说你要有对自己有信心,这么穿很好看啊!你练过芭蕾不是么?身材挺好啊!这双Alexander Wang的水钻丝袜就特别显你的腿型,说着说着就往桌子下面看……我开始有点怀疑他讲的正义感和同理心了,想起这家伙落地就约我吃烤肉,没准那时候就开始打我的主意了。

不过他说得都对,裙子、高跟鞋、水钻袜子都是我新买的,出门前我在家里试了一下午衣服,今天的晚餐是我人生里很重要的一顿饭。

“我不是说你穿得骚啊,我穿得也很骚啊。面对心仪的异性就会骚起来,这点人类跟孔雀是一样。我是说既然大家能够面对面地骚起来,为什么不试着处一下呢……”

最后我用那双克里斯提·鲁布托的尖头鞋狠狠地踢在他的膝盖上,才打断了他。

    

现在我是尹光熙的女朋友了,尹光熙这人毛病很多,好在嘴甜不要脸,配我这种不懂风情的女人倒也互补,但我发现他虽然看脸跟我同龄可居然已经四十八岁了!那不是跟我爹差不多大么?尹光熙安慰我说,在他们混血种里,四十八岁真不算老,等于人类十五六岁的少年,算起来还是我老牛吃了他这棵嫩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