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章 绝妙的公关艺术(第2/3页)
晚上九点,事情发酵不到十二小时,有一个以“嘴臭”闻名的微博大V发声,花式骂梁柳青。
他骂人的角度比较特别,不是从梁柳青的人品问题上入手,而是直接质疑她的能力。
“嘴哥吃了满嘴瓜,有句话不吐不快。不是?大家都是眼瞎的吗?这种时候还需要分析个两三页?这一看就知道是梁柳青那一边有问题啊!
“看看这两首歌的质量,说它们是一刚出道的小新人的作品?别搞笑了好吗!这就好比说是一十八岁的小孩能独立写出一部诺贝尔文学奖巨著一样。
“笑掉人大牙了!
“这才几年而已,方少仪的目光就这么短浅了?
“要炒小新人的创作才华就炒呗,但你好歹适度啊!炒一个这么大的,可不就过劲了?一下就能让人看穿好吗?”
底下很快有一群吃瓜群众闻讯赶来。
热评第一条比较微妙:“骂人之前先看清楚,青青什么时候说那两首歌是她的作品了?她的团队什么时候认了?”
这话看热闹的吃瓜群众就不乐意听了。
哎这不是你们自己炒出来的吗?怎么这会儿还否认了?
互联网是有记忆的,等着!我这就去截图疯狂打肿你们的脸!
可等到去截图了众人就发现……嘶,事情好像有点微妙!
大家的确都在传梁柳青本人就是听潮人,梁柳青的粉丝们也是这么自嗨的,可是梁柳青本人以及她的团队里有人明明白白地承认过吗?
好像没有。
梁柳青从头到尾都没说一句话。唯一算是有点引导性的,就是方少仪被小报记者堵住的那一段回答。
她是怎么说的来着?
说梁柳青的确有在尝试自己创作,说她的作品不会冠自己的本名,因为她现在年纪小,众人可能对她有固有的刻板印象,可能会因此影响到他们对她的作品的看法。
有说梁柳青就是听潮人吗?
没有吧?
假如有的话,好像也是网友自己脑补的?
我什么都没说,是你们自己误会了!
真是玩得一手好节奏!
就差翻手为云覆手为雨了!
她是不是把所有网友都当傻子?
不过说梁柳青不是听潮人……这又是想干什么?
吃瓜群众心里正有些微妙时,方少仪工作室发声了。
方少仪工作室V:“针对我司艺人梁柳青的专辑‘青青柳色’中两首主打歌被指控侵权一事,我司已尽数调查清楚,并做出如下声明:
“首先,两首歌都是经纪团队直接向‘听潮人’本人购买的,对方出具了版权声明[图][图]
“我们很看好这两首歌,再加上从未想过有人能造假版权证明,所以并没有二次查证。这是我们工作团队的失职,今后我们将以更加严谨的态度来把关工作中的每一细节。
“其次,网上盛传‘听潮人’就是我司艺人梁柳青的说法,乃不实言论。
“我司艺人梁柳青的确正在尝试创作,也的确化用了艺名。事实上,‘青青柳色’专辑中的最后一首,《十八岁的阳光》,作词作曲人‘边柳’就是梁柳青本人。
“我们之所以一直不愿意明说,是希望尊重梁柳青本人的创作意愿。但当流言本身已经威胁到她本人的名誉时,我们决定不能再沉默下去。
“附图梁柳青正在创作中以及《十八岁的阳光》的初稿[图][图]
“最后,因我司工作失误而造成的蓝星图书馆的损失,我司深感抱歉,也愿意承担责任。
“我司即日起将主动下架《故梦流年》和《我的骄傲少年》两首歌。对于这两首歌已经产生的收益,我司将尽数赔付给蓝星图书馆一方,并愿意赔偿对方的损失。
“倘若蓝星图书馆接受,我们也愿意按市价支付这两首歌的表演权。
“原创不易,我们对任何侵权行为零容忍,坚决维护创作者的创作环境,也请广大网友继续监督。”
一串长长的声明,不知道炸出了多少人。
这声明里的信息量未免太大了。
事情其实都是“听潮人”一手策划的?经纪团队不过犯了失察之过?
梁柳青真的在创作,只不过不是以“听潮人”的身份?
有相信这份声明的,尤其是梁柳青这方的粉丝们。
——呜呜呜呜呜我就知道青青不可能是那种人!《十八岁的阳光》我也很喜欢,没想到“边柳”就是我们小仙女,呜呜呜我这就去单曲循环一百遍!
——姐姐们,你们工作倒是认真一点啊!害我们青青受了那么大委屈。抱抱青青。
——别的不说,经纪人团队真的很有担当了。事情才发生多久,她们已经把所有事都处理好了。
——我去查了,各大音乐平台上,那两首歌真的都下架了。
——呜呜呜太难了,我们青青真的太难了,怎么这么倒霉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