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第2/2页)
她有时候也想着,要是那路口远远的,能看见女儿的身影该多好。
她想着想着,恍恍惚惚就好像看见了远处有人影晃动,远远传来窸窸窣窣说话的声音。她抓住了身边老头子的手臂,“你看看!”她着急道,“你眼睛好快看看,那是不是——”
她话说到一半堵在了喉咙口,而克劳斯眯着眼睛看了好一会,忽然甩脱了她的手往那人影的方向跑过去。
远处的声音她已经可以隐约听见了,扯着嗓门喊着爹娘……喊着我回来啦什么的,她腿软得站也站不住,眼睛花得看也看不清,一会觉得自己头昏脑涨要倒在地上,一会又仿佛那些人影已经近在眼前。
直到她被瘦瘦小小的臂膀用力抱住,眼泪湿漉漉滴在她衣服上,她才迷迷糊糊地发现女儿不知道什么时候站在了她面前,好好的活生生的,比走之前还稍稍精神了一些的模样。
“我们回去、回去……回家……”克劳斯紧紧攥着女儿的手,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乔安,迫不及待地把她往家里拉,又怒目瞪向凑来看热闹的人群。
“好……”乔安吸吸鼻子,颤声道,“我们回家……”
在这个时刻,看着憔悴的父母,她心里止不住地泛起悔意,那种“如果我听话嫁人就不会让父母伤心了”的念头冒了出来——她知道这个念头很快会被自己掐灭,不管父母多么难过不舍她还是会义无反顾地选择离开。
正是因为她知道,她此刻的悔意里包含着满满的愧疚。
她是个坏姑娘。
乔安这么想着,泪水夺眶而出。
……
罗勒斯庄园里,路西恩正在试新做的毛斗篷。
柔软顺滑的皮毛来自一种叫做“狡”的魔兽,也有“大狐狸”或者“狡狐”这样的俗名,顾名思义是一种长得像是狐狸,体型又比狐狸大得多的魔兽。
狡狐的捕杀难度并不高,两个及以上的低阶天赋者组队就能杀掉,但狡狐敏锐异常,一旦感受到杀意,就会立刻咬烂自己的皮毛以求逃生——它身上最值钱的就是一身皮毛,但只有完好无损的狡皮才能卖得上价,因而狡狐咬破自己的皮毛后,人类再狩猎它就只是白费力气。
想要得到一张完好无损的狡狐皮,猎杀难度便直线上升,这意味着只能有一个人出手,耐心地收敛起全身气息等待狡狐走进攻击范围,而后果决利落地一击致命,还要准确地攻击到狡狐皮毛之外的致命点。
路西恩这件斗篷就是用一张完整狡皮制作的,这只狡狐被击杀的手法就极其高明,伤口从眼睛插进大脑却没有伤到皮毛半分,甚至那只狡狐都没有意识到就已经死了个彻底,皮毛内侧也是干干净净,没有留下半分猎物垂死挣扎时的淤痕。
一场堪称教科书式的猎杀。
“怎么样?”路西恩询问站在一边的伊西,他的脸埋在蓬松的毛毛里,眯着眼对自己的漂亮娃娃笑。
这是伊西献给他的猎物制成的斗篷,自然要征询一下赠送者的意见。
“很漂亮。”伊西答道,因为路西恩显而易见的喜爱嘴角微微上扬,“我当时第一眼看到,就觉得这个颜色非常适合您。”
他在森林里看到那只大狐狸时,立刻就决定了要献给路西恩的猎物——那只狡狐有着像是干涸血液一样的棕红色皮毛。
霍尔喜欢浓烈鲜活的颜色,红的蓝的绿的金的,五彩斑斓像是没调和过的色盘。
伊西自然也不例外,只不过比起明亮又纯净的色彩,他又直觉这样浓郁深沉的颜色才更适合路西恩。
明明路西恩是个可爱活泼又喜欢撒娇的少年人,正是要穿红戴绿张扬又跳脱的年纪。
好吧,真要说起来伊西的确极少看到路西恩穿着什么活泼艳丽的颜色,多是简单的黑白灰再搭配上些颜色不扎眼的装饰,至多在袖扣领针这样的小饰品上,能看见些蓝宝石鸽血红的颜色。
比起滑腻昂贵的丝绸路西恩更喜欢毛毡棉麻的质地,和繁复奢华的设计相比妥帖舒适的常服更得路西恩的心意,若是在庄园里不用待客,他便踩着双柔软过头的毛绒便鞋,质感厚实绵软如同猫猫的肉垫,叫他走路时轻巧得没什么声音。
哪怕路西恩是在办公事认真地看文书,太多的柔软元素也让他像是扑腾毛线球的猫,昂贵的白色毛毯倔强支棱起的小卷毛,看得无聊了偷偷摸摸打个小呵欠,蓝眼睛就立刻湿漉漉地盈满了水光。
伊西得说,这真的、真的柔软过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