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房子
打工是不可能去打工了,和人接触的工作都不太适合,需要坐班的工作同样如此。
不过向坤也不是就没办法了,他四年大学不是白上的,这几年的工作亦不是白干的,除了加班外,大多数时间也没有花在休闲娱乐或风花雪月上,而全都投入在了新技术的学习上——本来是想着公司发展甚至上市后,他可能会有更大的担子。
没法去应聘、上班,但在家里接一些外包的单子,还是没什么问题的,他其实也有这个门路。
虽然收入肯定不稳定,但至少时间可以相对自由,也不用与人长时间接触,是现在比较好的选择。
几轮变异之后,他不仅身体机能变强了很多,整个人的思维速度、记忆能力,也比之前要强不少,而且更容易保持注意力的高度集中,以及长时间的高强度工作。
以前或许需要50个小时才能干完的工作,现在在他保持全神贯注、精神高度集中、连续工作的状态下,或许不到30个小时就能做完。而且这30个小时,还可以是连续性的,不吃不喝不休息,直接一天多就完成。
但向坤并没有马上开始着手接单子,因为从上周末跟着唐宝娜去远足了一趟回来后,他就有了一个新的想法:
把房子卖了,回老家去。
向坤从毕业后就进入了之前的公司,一干干了七年,基本上可以说是公司元老之一了。
以他的工作年限,以及对公司的贡献,工资相对整个行业而言,可以说是相对偏低一些的了,但之前他也没太在乎,毕竟他这么七年来远超996的工作强度,奔着的也不是那些工资,而是公司的期权。
公司GG了以后,期权什么的自然就是废纸了,七年的目标一下被咔嚓斩掉。不过和公司里大部分员工不太一样的是,他平常基本没什么多余花费,这七年里赚下的工资基本都在那外环买下的房子上了。
外环的房子比不上内环那么值钱,涨的也没那么快,但从他买下房子后到现在,几年时间,也已经了有每平八千多的涨幅。
现在把房子卖掉,还掉剩下的房贷,加上本来的积蓄,还能有一百多万。
在2019年,一百多万在这座城市里,不算少,但也算不上什么巨款。不说其他,想全款买套好点的房子,都做不到。
最开始时向坤想的是,如果自己因为这个“病”挂了,那这套房子就是留给父母养老的念想。
开始时他存着的还是“治病”的想法,所以留在这座大城里,如果挺不住被迫要去医院的话,医疗条件以及各种讯息也肯定要好一些。
但随着一次次的饮血、变异后,他的想法已经有了很大的改变。
特别是在和唐宝娜一起远足那次后,他觉得可能远离人群和都市,或许是更好的选择。
确实,他现在没有什么必须要留在这座城市的理由。
回到老家的话,他也想好了,这一百多万先给父母买份大额的商业保险,然后剩下的钱存起来,自己只需要很少一部分钱,就可以撑好几年了。
不结婚、不养孩子、不追求生活品质的话,其实要活下去消耗是很小的。
……
到底是离开还是留下,向坤还没有做最后的决定。
不过不管是什么决定,先把房子收回来是肯定的。
之前的租户其实也是向坤这套房子唯一的租户,从他这房子交房后就开始租了,两边都不是很计较的人,遇到事情各退一步就完了,这几年配合的还算不错。
搬走之后,那租客还特意简单清洗了一下房子,所以向坤过来的时候,并没有看到一地狼藉的景象。
当初交房时,本身房子就配有简装,所以向坤也没有再花钱多做装修,当时想着如果以后收回来自己住,再重新装修,所以只买了简单的几样必要的家具,以及空调、洗衣机等几样电器,电视和冰箱都是租户后来自己添置的。
之前的租户虽然人不错,但家里也是有两个小孩的,住了几年,墙壁、地砖什么的多少也都会有些污损,不过本来就是便宜的简装,向坤也不怎么在乎,很痛快地就把押金一分不少地都退了。
又简单清扫了一下,当天晚上向坤就搬了过来——反正他租屋里也没多少东西,早上花一个小时就打包好了。
搬东西的时候,一个看起来估计还在上幼儿园的小胖妞一边吃着棒棒糖,一边站在向坤家门口张望。
“小妹妹,有事吗?”向坤走过来尽量用温和的声音问道。
“小民哥哥和小风哥哥他们家搬走了吗?”小胖把棒棒糖从嘴里拿出来,然后一边向他身后探着,一边奶声奶气地问道。
向坤知道,“小民哥哥”和“小风哥哥”估计是之前租户家的两个孩子,都是男孩,没记错的话应该都上小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