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第2/4页)
说到最后,乐扶都有些酸溜溜的:“也不知这小子哪里来的运气,竟把幼生期的仙品灵兽契约了。”最可气的,人家还把它当兔子养。
仙品灵兽,其珍稀程度不言而喻。乐扶子说话语气酸溜溜的,倒是没有直接提沈修可资质差,进阶慢不配拥有仙阶灵兽。
水千绝没什么羡慕的感觉,只是说:“既然是仙阶灵兽,估计幼生期很难被认出来,即使有人看出它不是幻光兔,估计也会被错认为其他品种白狼。”
再说,能啃萝卜就是一个最大的误点。
落白啃萝卜已经啃得习惯了,就连先前做的桂花糕都吃了不少。沈可羽一下一下揉得它很舒服,后来竟然直接睡着了。
沈可羽满足极了,当下表示:“我也要找一只幻光兔养!”
驾轻就熟的沈修可动作很快,不到一刻钟,一盘桃花糕就出锅了。
泛着微粉色的白玉般的糕体内藏着一片花瓣,围成一圈摆放时就跟一朵桃花似的。沈可羽吃了一块,朝他竖起大拇指的同时还不忘塞给水千绝吃。
沈修可也吃了一块,这桃花被他处理过,入口即化,口齿留香。
第一盘桃花糕很快被三人一扫而光,沈修可又做了一些放在储物袋里,留着以后想吃的时候吃,自然也给妹妹和水千绝放一些。
在桃花镇的几天日子过得十分惬意,这里民风淳朴,他们除了看桃花就是吃吃喝喝,沈修可在妹妹的各种奇思妙想和水千绝的各种方子提供下,感觉自己离食修的距离更近了。
时间又过了好几天,这天沈修可摇着折扇出门赏花,凡俗间的桃花开放期不长,他看得也兴趣盎然。而沈可羽伤势好得差不多,不想出门的时候都在打坐争取尽快恢复。
等她入定后,水千绝轻手轻脚地走到外面,与乐扶子交流:“你确定有火云果?”火云果一般生长在炎热之地,果子色如红霞火云,内含充沛的火灵力。这些天看下来,这灵气匮乏的桃花镇土壤湿润,雨水天气也有,不像是能生长火云果的地方。
当然,水千绝的主要目的并不是火云果,而是孕育火云果树土壤之下的岩石,是据说能盛放世间任何材质的特殊材料。
乐扶子的语气很确定:“你的寻宝鼠不也躁动不安吗?它问到了火云果的味道。”
芥子空间里,一只浑身灰扑扑的寻宝鼠人模人样地点头“吱吱”叫。这是水千绝在小虚秘境里得到的变异寻宝鼠,它当时就住在龙魄下面,因为长期吸收龙灵之气而产生变异,血脉异变之下获得了与龙族类似的寻宝能力。水千绝废了一番力气才把它契约上,后来又放在芥子空间里面吃灵草,现在愈发地灵性。
水千绝不过沉思几息,寻宝鼠就被她放了出来,趴在她的脚步好不乖巧。
“灰知,拜托你了。”对待小伙伴,她的语气很温和。
寻宝鼠“吱吱”叫了两声,小小鼻子在地上嗅了嗅,然后打了个洞钻了下去。水千绝把地面恢复原样,跟着它身上的神识烙印出了门,随后朝着一片桃花开得最盛之处走去。
桃花已经渐渐凋谢,沈修可跟在一群书生后摇着扇子,听着他们吟诗作赋倒别有一番风味。
其他书生早就注意到了他,一来他是新面孔,而来气质俊逸少见,只以为他是来游玩的大家子弟。
沈修可混迹在人群里,也不主动与他人交谈,只是默默地感受着风土人情,觉得心境愈发圆满。
闲暇时候他也忍不住会想祁刃在哪,在看到残本没有反应时很快又抛之在脑外。
“这位兄台,我是此地书生张中湖,见兄台气度不凡,大胆问声不知兄台家住哪里?可有婚配?”一位穿着青衫的书生拱手礼貌发问。
沈修可学着他的样子拱手,袖角划过时形成一个好看的弧度,别有一番风流味道。
那位书生见他不说话,也不挠,只是接着说:“若未婚配,我家有一小妹,正是前日向你抛掷香囊的女子,年方十六......”
还没等他说完,沈修可像是听到什么可怕的事情一样,一下子就抛开了。他没有使用法术,但修仙之人的身体早由灵气洗涤过,即使不用灵气跑起来也是凡俗之人不可比拟的。
“哈哈哈,张才子,你把人家吓跑了!”有同伴打趣到,不过也没嘲笑,这里对女子较为包容,也有香囊表意的说法,只是可惜张中湖家的妹妹恐怕是落花有意流水无情了。
张中湖也没与他争辩,只想着回家劝妹妹找个本镇的儿郎更好。他正欲说话,突然不知从哪传来一声巨响,随后刚跟他说话的同窗似乎是惊叫一声,他只来得及看到他张开的嘴型,然后就是一阵天摇地晃。
周围的桃树纷纷倒塌,可在张中湖眼里却像是一场猝不及防的默剧,等他察觉到不适中,双耳中的鲜血已经缓缓流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