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九章 诗书剑圣(第2/3页)
真是不枉穿越一场,认识了李白之后,又认识了一位诗坛大佬。与诗仙李白齐名的诗圣大大啊。
诗仙,诗圣,看起来一个比一个穷,诗人这个行业显然从古至今都不景气。
“子美兄!子美兄神交已久,恨未识荆,今日真是三生有幸啊。”顾青上前握住了杜甫的手,不停地上下摇摆。
看起来太穷了,好想送他一个大红包……
杜甫也愣了,眼前这位少年郎如此激动为的哪般?杜甫如今三十多岁,但仕途却很不顺利,直到去年底时,才应制写了一篇《大礼赋》而被李隆基赏识,所谓赏识也不过是给了“待制”二字,意思是你慢慢等我封你的官吧。
一个三十多岁仍一无所成的人,无论如何也想不到会被人如此隆重对待。
“呃,久仰久仰,这位恐怕便是顾长史?顾长史近日在长安却是颇为出名,杜某久闻大名,尤其是你那首‘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更令杜某心驰神往,倾心不已。”杜甫规规矩矩行礼。
顾青急忙还礼:“子美兄客气了,你那首‘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亦令顾某感慨万千,钦佩万分。”
话音落,前堂内一阵死一般的寂静,包括李十二娘在内,所有人都用怪异的目光盯着顾青。
顾青笑容僵住,然后不停眨眼。
我说错话了?行错礼了?哪里不对么?
良久,杜甫幽幽叹道:“杜某惭愧,学无所成,连作诗也是一塌糊涂,顾长史怕是认错人了,杜某并未作过‘安得广厦千万间’这首诗……”
顾青顿时尴尬不已,这时他终于反应过来了。这首诗呢,确实是杜甫作的,但应该是杜甫多年以后暂居益州草堂时所作,如今这首诗还未问世呢。
旁边两位客人倒是眼睛一亮,其中那位四十多岁的文士喃喃道:“‘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好诗!顾长史不愧是能作出‘千里共婵娟’的少年名士,盛名之下,才情无虚,十来个字里,尽显悲悯苍生之心,佩服!”
听到有人夸顾青,李十二娘眉眼顿时露出喜意,无比宠溺地看着顾青,仿佛为自己的孩子而自豪。
李十二娘又介绍道:“这位是殿中侍御史,颜真卿,与张旭并称当世两大书法大家,颜清臣擅长行书楷书,张旭擅长草书,不过张旭是个酒疯子,酒品奇差,饮醉后疯疯癫癫,我府上已被他醉后砸过多次,顾青你以后少搭理他。”
顾青再次肃然起敬,这位可是板荡忠臣,可惜后世人只知推崇他的书法,却鲜少有人提及颜家满门忠烈。
整了整衣冠,顾青非常正式地朝颜真卿长揖一礼。
颜真卿被顾青这般严肃的礼数弄得很懵然,下意识还了一礼。
顾青行礼过后,深深注视着颜真卿,道:“颜公忠节,天日同昭,后人万世可鉴。”
这句话令所有人愈发莫名其妙,但顾青什么都不能说,唯有一叹。
但愿,自己能够制止一些悲剧的发生,让世上的忠烈之臣有个好结局。
李十二娘见顾青今夜有些反常,深深看了他一眼,又为他介绍最后一位武人打扮的客人,介绍这位客人时,李十二娘的神情忽然变得冷漠了许多。
“这位不请自来的恶客名叫裴旻,剑术出神入化,可称当世第一。听说你是故人之子,他自己找上门来要见你。”
顾青再次震惊。
裴旻,古往今来唯一一位被称为“剑圣”的人,这可不是什么江湖人送的雅号,而是实实在在被记载在史书上的。李白的诗,张旭的草书,裴旻的剑,被称为“唐代三绝”。
如果大唐存在江湖的话,那么眼前的这位剑圣可以说是江湖超级高手了。
顾青赶紧上前见礼。
裴旻哈哈一笑,倒是没回礼,而是上前狠狠拍了拍顾青的肩膀,拍得顾青身子一矮,李十二娘皱眉,斥道:“你轻些,没看出人家只是个孩子,没练过功夫吗?”
裴旻目注顾青笑道:“顾家伉俪的娃,长这么大了,我与你父母当年亦是知交好友,一同饮过酒,也一同杀过人,当然,我与你父母也打过几次架,多少年了,欣见故人之子,今夜不醉不归!”
笑着望向李十二娘,裴旻道:“当年我与顾家伉俪切磋,裴某险胜一招,你当时差点冲过来跟我拼命,不过切磋而已,顾家伉俪和我都没当真,唯独你当真了,这些年视我如仇寇,倒是难得听到十二娘赞我一句‘当世第一’。”
顾青顿觉惊诧,以往听李十二娘说,他的父母武功高强,说打遍天下无敌手未免夸张,但在大唐境内应该属于超一流高手,然而夫妻二人联手与裴旻切磋,竟然都没能赢他,可见裴旻剑术何等深不可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