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等洪叔回来喂了羊, 杨海燕他们就出发了。随同的还有洪婶,洪婶带着孩子,到了县城洪婶陪着杨海燕逛, 孩子交给洪叔。在洪婶和范婶之间, 两人做事情都利落的, 但是洪婶带着孩子看铺子不如范婶方便,还有就是洪婶是本地人,去县城比较合适。虽然启国是用通用语的,每个地方的语言一样,可口音却不同的。出门在外,本地口音还是比外地口音有优势的。
县城比镇上繁华多了, 不仅繁华, 进县城还相当严谨的。因为县城是边关重地, 如果说军营是第一线,那么县城的防守是第二线,有专门的守城将军在。所以这里的县城也和其他地方的县城不同, 在其他地方,县老爷是土皇帝、地头蛇, 但是在这里, 县老爷还真不算回事儿。永和侯府是县城的土皇帝,之外还有各武将,每个人都比县老爷横。
到了县城门口, 每个人都要凭身份文书才能进入。其实,古代的身份文书存在着很多缺点,就像杨海燕穿越前,中国六七十年代的介绍信一样,哪怕身份文书是真的, 但是又能怎么证明这身份文书对应的是这个人呢?
不过这是无法避免的,没有办法。
杨大花和杨海燕是军属,所以她们进县城都是方便。进了县城,洪叔找了个地方停好驴车。杨海燕等人下了驴车:“大花姐,我们就在这里分开,我们到处去逛逛,等到未时初(下午1点)再回来,你如果先回来了,麻烦在驴车上等我们一会儿。”她准备在县城里的馆子吃饭,尝尝这里的菜。
杨大花:“哎,好。”
接下来,她们就分开了,杨大花去摆摊子,杨海燕带着洪婶到处逛逛。说起来,还是洪婶带路。
洪婶第一次来县城,是她和洪叔刚成亲那会儿,那会儿洪叔的腿还没受伤,他们的手头宽松些,所以成亲之后,洪叔带她来县城长长见识,尤其是洪叔打的野味,为了卖个好价钱,也会送来县城的馆子酒楼。故而,洪婶对县城还算熟悉的。
杨海燕:“洪婶,咱们先去最热闹的街上看看。”
洪婶:“清晨里最热闹的地方就是菜场了,我们先去菜场?”
杨海燕:“好,你带路。”
洪婶:“是。”带路中,洪婶犹豫了一下,还是问了,“太太,咱们点心铺子的后院要不要弄个地窖?”
杨海燕:“地窖?”
洪婶:“是,现在已经是10月上旬了,到了11月中旬,边关的天气会急速的变冷,天气干燥不说,有时候会来风暴、沙暴和冰雹,也会下雪,一旦下雪,怕是没个四五天都不行。这样的天气会持续两个月,这两个月菜场没人,街道的铺子也不会开门,所以每年到了11月,我们这的人都会在地窖里存食物,菜、肉,都会存上很多。”
洪婶这么一说,杨海燕倒是想起来了,小说里的确有这个情节。对本地人来说,这样的日子已经习惯了,熬一熬就过去了。但是对女主杨大花来说,是相当难熬的。她虽然在杨府做的粗使丫环,但是京城是全国最富裕、最繁荣的地方,所以杨大花在杨府里也没有受苦,反而到了这里,因为事先准备的不够充分,受了苦。
同时,她也是在这个时候怀孕了,然后身体的营养跟不上。为此,男主闯山打野味给她补身体,两人的感情在这个时候升华的特别快。总得来说,这是一部小甜文。
其实穿书之后,杨海燕很少去想小说里的情节了,因为属于男女主的剧情和秦放无关,而属于秦放的剧情已经改变,加上她无心夺女主的机缘,所以也不需要时时去回想小说。
不过,地窖的确要准备。
杨海燕:“洪叔会挖地窖吗?”
洪婶:“会的会的,我们家以前的地窖都是他挖的,不过现在……我们已经没家了,他脚受伤,我生孩子遭了罪,所以家也卖掉了。后来实在凑不出钱,他才去卖身的。”
杨海燕大吃一惊,这个她倒是不知道,洪叔也没有细细说过:“那他卖身之后,你和孩子住在哪里?”
洪婶:“我住在村子里的鬼屋里,鬼屋没人住,所以我住着,也没有人会赶我走。”想起来,她虽然命苦,父母不慈,宁愿她丈夫卖身也不愿意帮她一把,但现在也算是苦尽甘来了,碰到了这么好的太太。
杨海燕除了叹气,也不知道说什么。
县城的菜场的确比镇上的菜场热闹,而且种类多。镇上除了蔬菜就是肉,偶尔能看到鱼。但是这县城里不同,蔬菜和肉都是没差,可是海鲜河鲜不同,这里卖河鲜的小摊子还不少。
永州没有海,只有河,很长很长的河,河边有渔民,专门扑鱼为生,所以这菜场里河鲜不少。
杨海燕穿书前是中国南方人,她生长的地方是南方的一座海岛城市,所以她最喜欢的就是海鲜了,新鲜红烧的,或者腌制的,她都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