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5章

他又一次从边缘跳了下去, 这一次比上回还要难受百倍,毕竟『天文台』卡利昂是人类在灵墓阿尔比昂所能到达的最底端,而距离地面80km以下的深度, 是迄今为止还没有人能成功触碰过的【妖精域】。

魔力的含量甚至已经高到了能令人窒息的程度,里德只觉得自己的喉咙一甜, 他捂着嘴巴咳出了一口血。血珠从他的指缝之间溜走, 在急速的下降之中, 被风浪一颗颗地卷去了上方,身体内部的器官与魔术回路仿佛都被搅拌了起来,成为一块沉甸甸的肉泥, 吸血鬼的恢复能力已经来不及修复那么多的损伤了。他的眼前一花, 大脑嗡鸣着,失去了意识, 后背朝着下面, 手臂被风扯起,像是一只翅膀受伤的鸟儿, 呼啦啦地从上面掉下来。

在一个小时里面能赶回去吗?

最后留在他脑子之中的念头是这个。在他决定下来之前,就与杰森约定好了, 如果一个小时之内他没有从【妖精域】里出来,杰森就要通过韦伯留给他的【船锚】离开这里。

【船锚】的魔术术式被韦伯放在偷偷塞进杰森口袋之中的一块小琥珀石上,里德翻出了那块颜色几乎与他眼睛瞳膜相同的石头, 捏在手指尖塞到杰森的手心里,推起对方的手指把那个裹起来,低声说道:“时间到了就把它敲碎, 魔术术式会带你去到韦伯那边的。”

青年沉默着接下了,鼻尖还是红的,眼睛也是湿润的, 就像是森林下了一场朦胧的细雨,茫然又脆弱,带着和他相同的不知前方的惘然。

都说人死之前会看到人生的走马灯,里德即便是意识不清晰,也昏沉沉地想起了过往的很多事,关于这具破烂身体的,那个腐朽家族的,他的朋友们,相聚与分离,在哥谭遇到的事情.......像是书卷一页页翻过去,他在那时才意识到自己到哥谭甚至只有三个多月——太短啦,那叠写着他故事的纸张里只用了薄薄的几张就写完了他和杰森的相遇与分别。

他六岁的时候第一次养小动物,是只鹦鹉,非常小的一只,成人的手指蜷起来就能把它整个握住,手掌能感知到那温热的小小躯体与那皮囊之下跳动的生命,那个品种的鹦鹉不会学舌,一整天只会在他的窗沿上蹦来蹦去,叽叽喳喳地叫。里德那时候就离不开床了,双腿没有知觉,一日三餐靠营养液的输入,手背上乌青一片都是针孔。他那时每天的消遣就是看书和养鹦鹉,拿着谷物喂它,看着浅绿色羽毛的小鸟低低飞过来在他的手心啄食。里德叫它‘玫瑰’,因为他当时刚读完《小王子》,‘玫瑰’就是他那又小又荒芜的星球中唯一长出来的花朵。离开哥谭的前夜,他揉着玫瑰细软的羽毛,低声告诉它自己要离开了,鸟儿在他手心上蹭了蹭,歪着脑袋看他,最后被他送出了窗外,挥着翅膀就飞远了。

他八岁的时候,还生活在特兰贝利奥的家族之中,他为自己争取到了每天半个小时的活动时间,他能从那间逼仄的房间里走出来,来到后面的花园里,虽然有时候会遇到几位夫人或者小小姐,但是更多的时候,花园花丛之下的洞穴是他一个人的世界,他在那里遇到了一只独眼狗狗,脏兮兮的流浪狗不知道怎么跑进戒备森严的特兰贝利奥家的,这么久了也没被女仆们发现,于是他一尘不变的生活里终于有了点不一样的色彩,脏兮兮的颜色也是一种颜色嘛。他和狗狗偷偷在花园里接头有一整年,每日都从自己早中餐里剩下一点吃的拿给狗狗吃,狗狗的名字叫做‘派奇’,就是他小时候看《海绵宝宝》时,总在动画最开头出现的那个独眼海盗船长。但是即便小孩子再怎么掩饰躲藏,总有一天会心思成熟的大人发现的,所以在派奇咬伤了那位对他举止粗暴的男仆后,没多久里德就再也找不到它了。

后来他去时钟塔,一身残破的魔术回路让他不能进行很多的魔术练习,所以他每天又闲又空,从这个基础学念到下一个天体学,从矿石科到降灵科,能学的他都听了个遍,就是在那时候认识韦伯的,和梅尔文认识的更早点,他们两个在特兰贝利奥家时就见过面,但真正的熟络起来还是在他上学的时候。按理说两位传承深远的贵族魔术师与一位只因憧憬魔术而散尽家财三流魔术师是不可能玩在一块儿的,但是里德从来不爱贵族那套虚与委蛇的做派,与人交往全凭感觉和喜好。说话虽然彬彬有礼到让人挑不出错,可每回提出来的建议总是过分的不羁与张扬,三个人天天逃课出去溜达,不是去干些时钟塔内禁止的事情,就是和其他学生打架,张了张漂亮脸蛋却做着不良少年的混账事。

接着就是学业的毕业,他一边处理伦敦街区里发生的奇奇怪怪的灵异事件,一边在时钟塔里给人讲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