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章(第2/2页)
“我听说你们这儿的黑市有些稀奇东西。”莱恩斯打量四周,对那些推着东西的,表现肉体的不屑一顾,“在哪能找到?”
乞丐见过的人形形色色,一眼看出莱恩斯算不得穷人,眼珠子一转,说:“那得看您是来这儿求什么的。别看我穿的破,这里卖什么东西,有什么人我都清楚。”
“被跟我来这些有的没的。”莱恩斯打量乞丐,似乎在估量他是否靠得住,“我来这儿找命。你有吗?”
乞丐愣了半晌,嘿嘿一笑:“您是要活得久啊,还是要救命啊?”
这个回答足够聪明,莱恩斯知道他那一片肉干至少没白费。
“我像是要救命的人吗?”
乞丐打着算盘,瞧见一旁的男人,麻布兜帽下有着罕见的金色长发,鼻梁高挺,看起来是个十足的美人胚子。
顿时把莱恩斯当成了带着金丝雀来这儿逃亡的什么贵族人士。
“黑市分着级呢,这外面都是些烂货色。”乞丐从裤兜里掏出一张鎏金的名片,“您往里走,有人拦着了就把这个给他。”
一旁做皮肉生意的老妇人耳朵灵敏,听见了他的话立马淬了一口:“我呸,死红毛,你就往里面坑人吧。哎那边的,你就是有钱,往里走了也是没命回来,还不如多掏几个银币,在我们的姑娘这睡上一晚呢!”
“滚你个老//婊//子!”红毛乞丐不甘示弱,同样骂了回去,转头对莱恩斯又笑起来,“您可别听那老娼//妓瞎讲,我知道您要找什么,长生嘛!咱们这就一种药,喝了能长生,和吸血鬼有关的。我猜的对不对?”
安德烈闻言,多看了这红毛乞丐一眼。莱恩斯扔给乞丐一个金币,在红毛乞丐慷慨激昂的“先生,会有天使保佑你的”祝福下离开。
安德烈藏在金发后的耳朵动了动,听见歪头用牙齿咬金币的乞丐嘿嘿笑着,嘟囔:“又是两头肥羊,真赚。”
黑市没有弯弯绕绕的小路。就这么笔直一条线。
除了做皮肉生意的会在后方花大价钱布置一间带着炭火的屋子外,剩下的都是裹着棉服,在寒风里吆喝。
外层和里层境界分明,不需要人来命名,就如同这条街市的隐藏规则一般,印在每一个人的骨子里。
过了某个地点,“商人”们一哄而散,就连酒鬼都要选择在别处躺下。
这里只有一间哨所样的塔防,里面窝着个烤火的男人。看见莱恩斯和安德烈来,推开门问:“哎,干嘛的?”
莱恩斯将名片在男人面前一晃,丢下一小袋金币,“有事做。”
在这种荒郊野岭瞧见金灿灿的金币可不容易,男人看见那名片,身子顿了一下,挥挥手说:“进去进去。一直往里走,往前走,有牌子,只要不瞎就行。找见有光的地方你就知道了。拿着明天去里头问。”
随后揣着金子躲回了他的塔房。
名片整体成黑色,白色烟状的雾气绕成一朵花,印在卡片上。没有字。
莱恩斯看不出什么名堂,就依照男人说的一直往里走。路边钉着几块指示牌,字迹丑陋,大喇喇地用墨水泼在木板上。
声音比光先到达感官。这后面的街市和前面的截然不同,暖和且明亮。
莱恩斯和安德烈到的时候,夜已经来了。
街市不仅有过夜的旅馆,还有酒馆,赌场。甚至在空地上还有个简陋的斗兽场。此时正燃着火把,不少人围在四周嚎叫着。
安德烈偏头看了一眼,舞台上站着个只穿着下衣的男人,浑身都是伤。他对面则是一只张这嘴巴,满口腥臊的豹子。
安德烈回过头时,正听见一声惨叫和一声满足的野兽的嚎叫。鲜血的味道远远飘到了他鼻尖。
莱恩斯找了家酒馆,定了住处。端了两杯高至鼻尖的啤酒,拉过安德烈找地方坐下。
正是夜晚热闹的时候,但这里的热闹和北区街市的热闹不一样。这里多了野蛮,多了暴力,多了生命流逝的残忍。
安德烈喜爱优雅的残酷,讨厌粗鲁地破坏。这里对他来说简直是糟糕透顶。
更不合时宜的是,莱恩斯推过来一杯啤酒,问他:“尝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