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9章 大师兄比之前还好看(第2/2页)
灵文沉重地喘着气,双眸充血,死死盯着即将破解的龙巢,声音异常暗哑:“我当初怎么都勘不破,这是我飞升所要经历的最后一劫,倘若我知道,我的飞升要拿我弟弟的性命作为交换,我宁愿永不飞升!”
洛月明一听,脑子当即就轰隆一声,那些记忆宛如潮水一般,迅速将他淹没了。
好半天他才梳理通顺。原来这具身体的主人和灵文神官原本是一对亲兄弟。因为父母早亡,两个人相依为命。又与仙门有缘,双双踏上了修道之路。
只是两个兄弟志向不同。灵文偏向的是当个救世主,拯救天下黎民百姓,不再让天底下的老弱妇孺受苦受难。而灵玉志在山水,想游历大江南北,性格比较洒脱。唯一的执念,就是常伴兄长左右,与其朝夕相伴,永不分离。
可惜天不遂人愿,灵文飞升上界的最后一劫,竟是“杀弟证道”,但他又苦苦追寻数年,无论如何都勘不破。直到后来,天劫降临,那日头顶的天像是破了个大窟窿,人间百姓深陷水深火热之中。
为了保护一城的百姓免遭生灵涂炭,灵文在法器尽毁之下,灵力几近枯竭,眼看着就要身死道消时,想到了祭天换器。简单来说,就是献出自己的生命,用血肉为引,向上苍换取一样绝世神武。用来逆天改命。
如此一来,便能抵御天劫,救下那一城的百姓。可是,倘若灵文身死,即便换来了法器,也无法拯救百姓。但倘若用自己的血亲骨肉祭天,也同样能换来法器,毕竟拥有同等的威力。
总不能眼睁睁地看着所有人都死在天劫之下,倘若有一息尚存,还能东山再起。
就在这个时候,灵文把目光放在了灵玉身上,并且认为,兄弟二人同生共死,你就是我,我就是你,无论生死,两个人必须在一起。
遂狠心将尚且年幼的弟弟,束缚在祭坛之上,以他的血肉祭天,甚至自欺欺人到,为了让他少受些苦痛,往他口中灌下了烈酒。言之凿凿是为了他好。
原本灵文都想得好好的,只要熬过这一次天劫,救了那一城的百姓,他就立马身入地府,去寻弟弟的元神,之后再给他寻一具更好的身体。这样两个人又能继续相依为命了。
哪知正因为他大义灭亲,舍身取义之举,荣获八万功德,修成了金身,雷霆散尽之时,就是他脚踏祥云,头顶三花,飞升上界之时。
虽然这件事,并非洛月明本人亲自经历过的,但可能是有了这些记忆的缘故,他甚至能感同身受,清晰无比地感知到,这具身体当时是如何的痛苦不堪。
天雷加身时,别说是灌他一壶酒了,就是把他整个人泡在酒池子里,那也是无济于事的。浑身上下的骨头,都在天雷的鞭挞之下,寸寸碎裂成齑粉。鲜血混着碎肉飞溅了一地,在雷霆之下,又尽数化作一层血雾。
灵文是踏着他的血肉铺成的通天大道,才得以飞升的。
雾气中,从天而降一柄折扇,划过长空,驱散了雷云,径直飞入了灵文的手中。其上雷电萦绕不止,还隐隐散发着血色。
想到此处时,那龙巢终于不堪重负,轰隆一声碎裂开来,眼前霍然一片浓郁的鬼气。待能视物时,灵文的瞳孔骤缩,便见眼前二人衣衫不整地抱在一处。
他的那位弟弟披头散发,宛如才从水里捞出来一般,双腕被发带死死束缚着,耷拉在白发青年的脖颈上,露出的皮肤布满凌乱的痕迹,面红耳赤,满头热汗。焉有此前半分仪态,一双眸子水光潋滟,嘴唇异样的艳红……
清绮比他有先见之明,早在听见龙巢碎裂的轰隆声时,就已经偏转过脸去,默默抬手掩面。
灵文的胸膛剧烈地起伏,整个人颤抖得宛如秋风中的落叶,连气都比平日里粗,越发用力地攥紧手里的法器,鲜血扇面滚落下来。他几乎是死死瞪着眼前的景象,牙齿都咬出了血,好半天才找回了自己的声音。
咬牙切齿,一字一顿道:“你竟然敢这般欺凌他,我要活剐了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