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神仙关情(第2/4页)

有一部叫作《我和僵尸有个约会》,那里面的女主人公白素素说:“有时候,有些人是你永远也不会忘记的,无论一百年也好,一千年也好,你以为自己完全忘记他了,但是不知道什么时候,或者在哪儿,他会无声无息地出现在你的脑海里,你以为自己可以一笑置之,但是眼泪已经流下来了。”

那个白素素开了个酒吧,叫做WatingBar。

我没有忘记蓝剑,原来一直挣扎都是徒劳。

我第一次遇到他,是在多年以前,在喧闹炎热的露天舞会上。他高雅出尘的蓝色身影,让我对以后的生命心生迷茫。那是我一生中最美丽的时刻,是我人生的转折,是我可以回味永生的记忆。

我心痛得几近窒息,公文包被紧紧抱在胸前,连呼吸都快抑制。可是我一直按一直按,仿佛想将公文包按到胸腔里面——只有这样,才可以证明我肉身的存在。

突然,锁骨被什么东西狠狠硌了一下。这清楚的一痛,倒让我有些苏醒,并伸手触摸:原来是脖子上那根白金项链,几乎被公文包压进皮肉里。

那根白金项链,吊着水晶沙漏,和从前一样精巧趣致。我低下头,牢牢握住它,耳边有温柔的言语响起:“沙漏里装的是时间,摇摇它就会忘记所有不快——因为时间是治愈一切的最好良药!”

那是安期的声音。

可是安期,你知不知道,记忆是件太微妙的东西:它或许在漫长的岁月里被反复揉搓,甚至揉搓成一片空白,可是,在不经意间,它依旧让我们剧痛——即使用火灼烧、用刀剜割,都不及它的痛,而这种痛,让人刻骨铭心。

我抬起头,门外的太阳依旧强烈,天空宽广几至寂寞。

那么久的时间,没有冲淡任何东西——安期,难道我们错了么?时间并没有改变一切的能力。

那天晚上,我故意在外面很晚,推说加班,并抽掉电池——可是我哪里也没有去,我坐在楼下的酒吧里,一杯接一杯地独自喝酒。

直到凌晨3点,酒保歉意地走上来:“小姐,我们要打烊了。”我摇摇晃晃地站起来,车是不能开了,于是托酒保招了辆夜班计程车。

坐在座位上,才想起将手机电池复位。刚接上电源,里面“哔哔”的声音已经迫不及待地冲出来,信息很快就塞满了信箱,我只好一条一条边删除边看。

安期:当心自己的身体,记得吃晚饭。

安期:工作不要太辛苦,适当的时候休息一下眼睛。

安期:要不要我去接你?

安期:桌子上给你留了夜宵,如果太晚回来,记得吃一点。

安期:……

满满的都是安期的关怀。

我紧紧握着手机,并把它贴近心脏,仿佛这样才能好过一点。

这个回家真是太晚,是一天里最黑暗的时刻。

我轻手轻脚脱掉大衣,怕吵醒了他。地板上铺着和田的羊毛毯,光脚踩上去,柔软得像刚刚采下的棉花。

安期果然已经熟睡,他俊美的脸,在睡梦中有孩童般的真挚。我不由低头吻他,——他的睫毛浓密,他的眉眼精致,他的呼吸均匀,他的唇边浮起一个微笑——我以为我惊醒了他,急忙退至窗前,不想他只是翻个身,继续沉沉入睡。

窗外的苍穹浩瀚,挂着一弯凛冽的新月,心中竟浮起异样的感觉:回想白天的一切,仿佛是场梦。

我低下头,颓然坐在地上——有些事情若被遗忘,就不应该让它有复苏的机会,不是么?

周末的空气,湿润清凉,安期提议去北海划船,我连忙做出一副踊跃的神情——也许潜意识,我想弥补和证明什么。

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秋天里划船,自有它的乐趣:天高云淡,风清树静,白塔与流离阁倒映在长河中,如行舟蓬莱。

安期惯常握住我的手,我伏在他的肩头,听塔顶上的风铃梵音。突然想起一首词,念给安期听:“宿昔不梳头,丝发被两肩。”见安期正在望我,又婉转接下去,“婉伸郎膝上,何处不可怜?”

两年多来,与安期朝夕相对,他给我现实安稳,田园静好,使我觉得踏实,于是想做一个妻子。

可是今天,看着鳞波闪闪的北海,我突然犹豫了。我又想起了那个小小玻璃球,以及我握着它独自看海的情形——留在我记忆中的海,是地球的缺口,从远处一波又一波地席卷而来,仿佛是血液的声响——我自身的血液,不安分的血液,渴望毁灭与重生。

我不由挣脱了安期的手,感觉到往日的诅咒正在复苏。在这个时候,我忽然明白,如果可能,自己还是希望有来生,因为在这个世上,到底有一个人是牵挂不舍的,无论是生还是死,都不希望忘记他。

尽管他是我的诅咒,遇到他之后,我将来万劫不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