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医院的晚餐
自家的老房子又旧又矮又破,下雨天还会漏水,郑兴安非常不喜欢,有一次去过祝郁家后,他就更自卑了。
他做梦都想着自家能造新房子,把房间弄得像祝郁家那么漂亮,那他就可以邀请朋友来自己家做客。
不像现在,就算过生日,他也不敢告诉同学,怕人们要来自己家,被他们看到寒酸的样子笑话。
叶纤红能理解弟弟的心情,小时候她也这样自卑过。
“这房子是租来的,不是自己买的,我们不能满足。”两人从房间出来,叶纤红打开电视,对弟弟说道:“等姐赚了钱,买一套比这大一倍的大房子,装修得比它更豪华,那时候我们一家人住在一起,才叫好呢!”
“嗯。”姐姐的话非常激励人心,郑兴安听得热血上涌,大力地点头。
倒了杯水给弟弟,把他留在客厅看电视或做作业,叶纤红去厨房炒菜。
因为要带去医院,所以菜的品种不多,主要是红烧肉。
她在肉里加了冰糖、料酒、桂皮、茴香和葱姜,开小火慢慢炖着,务必把肉焖得酥/软。
父母历来节俭,家里好久闻不到肉味,弟弟肯定馋坏了。
等炒好菜,叶纤红把它放到桌子上,将鸡汤装进保温罐里,叫弟弟先吃着,自己去医院一趟。
听说妈妈病了,在医院躺着,郑兴安哪里肯一个人留在家,嚷着要跟她一起去。
叶纤红想了想,就同意了。
她习惯把弟弟当成小孩子,像对儿子一样照顾他,忘了他都十五岁了,已有自己的想法和主见。
那就一起去吧,干脆把饭菜全带过去,一家人在医院吃晚饭。
四菜一汤加上一锅饭,姐弟两个双手都没空着,各拎着两个大袋子,一起往医院走去。
到了病房,妈妈已醒了,正虚弱地跟爸爸说着什么,看到女儿儿子进来,脸上的笑容就荡漾开来。
“妈,你饿了吧?”叶纤红把饭菜放到床头的柜子上,又接过弟弟手里的东西,同样放好,笑着问道。
“嗯。”叶知书微微点头,脸上的笑容带着说不出的满足:“就等你做饭给妈吃了。”
刚才老公说了女儿的事,她是女人,容易理解女儿为什么这么赚钱,所以并不担心,反而为女儿骄傲。
女儿这么能干,她还有什么好担心的呢?
她得的是心病,除了娘家的事,女儿也是她最心疼最难过的一环,只是她没有表现出来罢了。
女儿小时候的遭遇,她都看在眼里,总觉得欠了她许多,也一直担心她性子不好,嫁不到好男人,将来会吃苦。
现在好了,女儿到城里不过一年,就有了这么大的改变,她还有什么放心不下的呢?
“那我盛汤给你喝。”叶纤红见妈妈脸上的笑容,心里也安定下来。
前世一直以为妈妈瘦成这样,是得了某种可怕的疾病。现在看情形,可能真的只是营养不良引起的。
积郁成疾?在叶纤红的印象里,妈妈确实很少开怀笑,有时候看着她笑了,也是笑容在眉梢里,没往心里去。
倒是一个人偷偷流泪,她看到过很多次。
至于其它问题,就更多了。
她记得妈妈经常肚子不舒服,有时候没吃东西,也会莫名其妙地打嗝。有时候整晚睡不好,说肚子硬得像石头,要爸爸不停揉着,才舒服一点。
以前她不懂这些,以为只是胃病,吃点消化药就好了,现在看来,是情绪引起的内脏/病变。
戏里的梁山伯得了相思病而死,据说就是因为不思饮食造成的。原来人的心情大起大落,真的会对身体造成极大的破坏。
要不,让爸妈和小弟在虞城生活些日子,一家人团聚在一起?自己现在没有准点上班的工作,可以多给家人做些好吃的,多陪妈妈说说话,对她的病应该有帮助。
暗里又叹了口气,妈妈估计丢不下老家,丢不下她养的鸡鸭和猪,就算住二三天,可能都难。
心里纷乱想着心事,手里一点不慢,把装鸡汤的大罐拿出来,舀了一碗汤给妈妈,再把煮软的鸡拆了大/腿骨架,夹了一些肉进妈妈的碗里。
爸爸已扶着妈妈靠坐在床/上,在她胸口的薄被上,垫了一块毛巾,防止喝汤溅了来,弄脏了被子。
叶妈妈拿起汤匙喝了一口,鸡刚炖好不久,拿到医院后温度正好差不多,不烫口,又没变冷变油腻,喝进肚里暖暖的很舒服。
“好喝。”叶妈妈笑着称赞了一句,见锅里的鸡不小,一家人喝也多了,又道:“你们也喝。”
叶纤红另外舀了两碗,递给爸爸和弟弟,见他们喝得香,自己也盛了一碗。
这时候饲料鸡还少,市场买的鸡大多是农村自家养的,肉质紧实鲜嫩,那种味道根本不是前世的鸡可以比的。
叶纤红寻思,趁现在鸡肉好,是不是应该多吃些,等过几年,想吃这么好的土鸡就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