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不速之客

“你真的不记得了啊——”大妈热情地提示:“慕尼黑舞厅——”

“你是——”叶纤红一下子想起来了,面前的大妈,竟然是上次跟段俊希去舞厅,那个喜欢化浓妆,折扇遮脸,走脸妖娆的舞厅经理。

“是不是变化太大,让你不敢相信?”大妈咯咯笑道。

此时的她,像是换了一个人,笑得那么肆无忌惮,脸上的皱纹全部舒展开来,像一朵完全开放的菊花。

“是不敢认。”叶纤红点头承认。“完全是两个人。”

“那是当然。”大妈得意得像个孩子。“以前因为工作需要,所以那样打扮。现在离开慕尼黑,算是彻底退休了,我是怎么舒适怎么来,自己喜欢就行——”

“这样很好啊!”叶纤红见她能笑得这么开心,知道她最近肯定过得好,也替她开心。

重生前,经常看到一些退休老人,满世界到处跑,那种享受生活的积极心态,让她非常羡慕。

总想着如果自己老了,也能这样潇洒就好了。

重生回九十年代初,因为贫穷,不管什么年纪的人,都在努力为生活打拼,很少见到这样的老人,没想到今天碰到了一位。

“那还得谢谢你。”大妈感激地说:“因为有了你给的舞蹈和歌,我才敢辞了工作,一心一意培养女儿。前几天找熟人重新编曲配舞,把舞曲制作好了,现在已送去沪市人民广播电台了——”

“啊?”叶纤红有点摸不清头脑,既然歌已制作好了,要么出磁带,要么出唱片,送去电台做什么?

“这些你可能不了解——”见叶纤红疑惑,大妈解释道:“这首歌制作好后,监制也非常看好,帮我们送去沪市电台FM103.7兆赫,参加‘上录音乐万花筒’的流行歌曲排行榜评选,如果排名能进前十,就能一炮而红了——”

原来如此。

这个时代没有网络,新歌想红,只能靠电台。

叶纤红担心的是,这首歌太新潮,不知道能不能吸引九二年的年轻人。

记得前世去深圳后,买过一盘盗版磁带,叫《一九九二年十大劲歌金曲》,应该是香港排的榜单,她听了好几年,所以对那些歌印象很深,除了林忆莲、叶倩文、王靖文各有一首歌上榜外,其它七首,全是四大天王的。

而沪市的音乐榜单,还有大量的台湾歌星打榜,所以难度会更大。

不过做为新人,能不能进前十其实不是重点,只要能被电台看中,多播放几次,就等于成功了。

九二的舞曲,大多数是歌红了之后,再编成舞曲,所以重点在歌身上。

而那首《独一无二》,像那个时代的所有舞曲一样,因为用电脑制作而成,所以曲风反而成了重点。

只要你听久了,就会跟着抖腿,就会被洗脑。

所以才会被填上各种词,出各种语言的版本,因为歌词真的不是重点。

“这是好事啊!”叶纤红由衷地替她高兴。“等这首歌唱红了,她肯定成了大歌星,你就可以享福了。”

“那是。”像所有做母亲的一样,只要有人夸自己的女儿有出息,她们就开心了。

两人又寒暄了几句,叶纤红手里还有刚买的泥鳅黄鳝和蟹虾,所以得抓紧回家,免得不小心闷死它们。

“对了,我向你的同伴打听你的住址,想当面道谢,可惜没有人知道。”大妈遗憾地说道。

“哦。”叶纤红离开酒店后,确实没有告诉别人自己的新住址,连朱亚婷也只有电话号码,没有去过她住的地方。“谢什么,我当初就说过,不需要酬劳。”

有一句话叶纤红没说,她大脑里能哼唱出歌词的好歌,至少有几百首,如果靠它们卖钱,那自己不是立马就成为百万富翁了?

“这怎么行?”大妈不高兴了。“原先我不知道一首好歌的价值,也没当一回事。听那个监制说,这种创新的好歌,市场价起码几万,我怎么能白占你的便宜呢?”

“那也要等你女儿赚了钱,确定是首好歌,你再看着给吧!”没想到这个大妈还这么固执,叶纤红只好让步了。

如果他们硬是要给,自己也意思一下收一点吧。

叶纤红没有在这件事上过多纠结,反正在她心里,重生一场,靠自己的阅历和见识赚钱,她心安理得。如果把别人辛苦得来的创意,比如小说,比如歌曲,占为已有,她心里就会有压力。

所以她宁愿替人化妆赚辛苦钱,也不愿意做个盗版作家和音乐人,即使钱少,也花得心安理得。

“那行。”大妈也不是死板的人,为了请人给女儿制作这首歌,她把多年的积蓄全部搭进去了,现在要她拿一万块钱出来,她还真没这个本事。

只能盼望女儿能靠这首歌,成为家喻户晓的明星了。

“大妈,我还有事,得回去了。”叶纤红记挂着袋子里的东西。“下次有机会再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