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弟弟回家
郑兴安放学后,坐车来到虞城,一路走到姐姐的家里。
因为有随身听陪伴,这段路并不觉得漫长和无聊,感觉一转眼就到家了。
“姐,你煮什么好吃的,这么香——”郑兴安刚一到门口,鼻子就闻到一股香味。
这股香味,跟姐姐平时做菜时的浓香不同,非常浅非常淡却特别清甜,感觉肚子一下子饿了。
“回来了啊!”听到弟弟的声音,叶纤红洗了洗手,从厨房里走出来。“我煮了锅排骨汤,给你补身子。”
像老妈子一样接过弟弟的书包,放到茶几,搂着他的肩坐到沙发上,一只手下意识地就要去揉他的头。
“姐。”见姐姐又伸手过来,郑兴安抗拒地扭了扭身了,不高兴地叫道。
“行,行,姐知道了。”见弟弟学会拒绝了,叶纤红无奈地拍了一下他的肩,收回自己的手。
这时候才发现,一个星期没见,弟弟变化有些大。
个子像是突然拔高了一截,不像以前只到自己的眉头。因为赶了路,脸微微发红,看起来有种男孩子的健康美。婴儿肥的脸也明显清瘦了些,越来越有小帅哥的模样了。
因为剪了个帅气的发型,身上穿的又是叶纤红精心挑选的全棉衣裤,整个人看起来非常清爽阳光,跟原来那个穿成土包子的形象比,真的有天壤之别了。
“饿了吧,我先盛碗汤给你喝——”叶纤红心情复杂地站起来,到厨房给弟弟盛汤。
对于弟弟的长大,叶纤红说不出是喜是忧。
喜的是弟弟长大了,很快就能为这个家分忧,爸妈肯定很高兴。
忧的是男孩子长大后,大多数会变得比较独立,喜欢跟同龄人玩在一块,不再跟家人亲近,有心事也不愿意说出来,以后只怕越来越没有机会,像以前那样跟他亲近了。
不过总的说来,还是高兴多一点。
郑兴安接过姐姐端来的汤,小心放到茶几上,坐直身子开始吃东西。
先夹了一小段玉米,抓在手里啃着吃,这甜玉米非常软糯,几口就吃完了。又喝了一口汤,一股玉米萝卜的鲜甜,充溢整个口腔,忍不住嚷道:“姐,这汤真鲜。”
“喜欢就多喝一碗。”见弟弟喜欢,叶纤红笑着说道。“萝卜玉米炖久了,没什么味道,鲜味都进汤里了,你还是多吃几块排骨吧——”
她一点也不担心弟弟喝了两碗汤,等一下会吃不下晚饭。
这个年纪的男孩子,胃就像无底洞,你就算给他再多的食物,等一会就又饿了,照样吃得下东西。
“哦。”郑兴安应了声。
他原以为只能喝点汤,排骨得留着晚上当菜吃,还在奇怪姐姐怎么这么糊涂,把骨头也一起盛给他了?
听姐姐说排骨可以吃掉,他马上夹起一块,大口咬下去。
排骨炖了几个小时,早就酥烂了,肉挂在骨头上,不必用力嚼就碎了。郑兴安把肉啃下来咽下去后,舍不得吐掉骨头,就夹住吮了一下,又试着咬了咬,发现骨头早就酥软,轻易咬碎了。
他嚼着骨头,直到没味道了,才吐出渣渣。
叶纤红望着弟弟,见他一付恨不得把骨头当成肉,全部吃下去的模样,强忍着没有出声,暗里心疼极了。
以前家里穷,很少买肉,即使买也会挑肥一点的买,用来煮油豆腐或蒸霉干菜。
排骨贵又不经吃,一般不会买。
即使买了,也是用来招待重要的客人,自家人舍不得吃。
弟弟一年到头吃不到荤腥,肠胃没有一点油水,自然非常馋。
最近她虽然买过几次肉,也带弟弟吃过几次大餐,但是回学校后,那里的条件肯定不如在自己身边。
爸妈又是非常节省的人,就算家里买了肉,每餐也只拿出一点点,舍不得多吃。
更不可能像她这样,排骨直接用来炖汤喝。
弟弟长这么大,还没有喝过排骨汤,更不用说这种老火慢炖出来的汤,难怪他会觉得特别鲜了。
农村里有一些老习惯,比如说不管烧猪肉还是鸡肉,都不会煮得太烂,怕油被熬出后肉就少了。
叶纤红记得有一年腊月,家里正在煮过年吃的红烧肉,她在灶下烧火,妈妈因为在客厅包粽子,一时忘了看灶,等想起跑进厨房,发现锅里的肉煮烂了,心疼得不断自责。
话里的意思她一直记得,妈妈怪自己疏忽,肉煮过头,到时装碗时,就会少了一碗。
“姐,今天体育课五十米测验,我得了第一名。”郑兴安把碗里的东西吃得干干净净,放下筷子抬头对叶纤红说道。“老师想叫我参加体育比赛,还说如果得了名次,考高中可以加分——”
“哦?”叶纤红一怔,望着弟弟明亮的眼睛里,全是信赖的目光,笑道:“那你自己觉得呢?喜欢成为体育特长生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