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再见温俊
接下来上的是烧鹅,半只烧鹅装在一只一尺多长的腰形盘上,端上来放在桌子正中间,看起来非常多。
“姐,这么多怎么吃得完?”安安转头望向叶纤红,惊讶地叫道。
姐姐做事,一向极有分寸,今天怎么也做了件糊涂事,居然点了这么大一份烧鹅,怎么吃得完啊?
“不多的,每人几块就吃完了。”叶纤红笑道。
这是事实,烧鹅看着量多,其实大家分一分,也没多少了。
它跟虞城这边吃白切鸡不同,鸡肉大家都是当菜吃,不管是蘸酱油吃,还是加盐醉了吃,都比较咸,只能用来下饭,一人一餐吃不了几块。
而烧鹅的味道,更像肯德基那引些洋快餐店的鸡腿鸡翅,适合这样夹了当零嘴吃,蘸着酸梅酱之后,酸酸甜甜的,吃十几块也不会腻。
在前世,叶纤红经常跟五六个闺蜜去吃宵夜,一般都点半只,吃完也就饱了,其它最多再来点海鲜或青菜,就吃不下别的主食了。
“吃不完可以打包。”胡向阳以为叶纤红点的时候没注意,所以叫多了,为免她难堪,笑着说了一句。
说完,从烧鹅的大腿处,夹了一块肥厚的肉,蘸了一下酸梅酱,送进嘴里,大口嚼了起来,嘴里连声赞道:“好吃。”
叶纤红知道胡向阳的心思,也不点破,把鹅头首先夹过来,用筷子把鹅头里那团像脑髓一样的东西挖下来,蘸酱后放进嘴里。
又抓住鹅嘴,开始从脖子处啃了起来。
郑兴华以前没吃过烧鹅,这会看到一大盘油亮的烧鹅肉,肚子也感觉饿了,就夹了一大块进嘴,觉得酸酸甜甜地味道确实非常好,于是放下心事,专心致志地吃起来。
一时间只听到吃肉的咀嚼声。
对面的桌子刚点完菜,有个二十七八的女人看他们这边狼吞虎咽的样子,就有点看不上,嘴里轻蔑地哼了一声,鄙夷道:“土包子——”
“别惹事。”她旁边的男子看起来三十四五岁,性子相对比较沉稳,小声制止道。“人家喜欢吃什么?怎么吃?都是他们的事,跟我们无关。”
虽然都是一个圈子里的人,相对而言,他的人物经历比他们丰富得多,想问题也深一些,知道这里不是路边的大排档,能来王子饭店吃饭的人,有几个是普通人?
即使对方是农民,跟自己也没关系,没必要贬低别人,抬高自己。
“怕什么?”女人不服气。“这些人一看就是乡下来的,穿得再漂亮又有什么用?”
猜到对面的女孩子跟段公子谈过恋爱,被抛弃后,又跟这么高大帅气的警察在一起,说不妒忌肯定是假的。
几年前,她在亲戚的介绍下,也跟市里的某个二代恋爱过。
可惜让人家白睡了三年,最后还是被抛弃了。
到了现在这个年纪,想重新找个好男人嫁出去,就非常难了。
身边的人都知道她的经历,自然不愿意娶一个有这样经历的女孩子。
而他跟二代一起生活了三年,也算见过了世面,男人如果不够出众,她又看不上。
更让她苦恼的是,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最近没睡好,皮肤也变得越来越差,不但长了黄褐斑,还有一些不明显的粉刺,这让她那张原本显年轻的脸,一下子成熟了几岁。
听说虞城新开了一家美容会所,叫什么纤诗的,有一种高档面膜,能让人的皮肤在短时间内,就恢复细腻光滑,于是她上门去打听了一下情况。
听说一次就要一万,又打了退堂鼓。
跟那个二代在一起的时候,她非常疯狂,一有钱就去旅游和购物,根本没有存下钱,现在哪里拿得出一万啊!
看对面女孩子那张吹弹得破的脸,明明跟自己一样被人抛弃了,为什么还能吸引那么高大帅气的警察?
这样一想,心里越发不平衡了,理智也早已被她丢到了九霄云外。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沉稳男子再次劝道。
今天大家一起出来,是有更重要的事要做,没必要招惹人,因小失大。
再说大家坐在一起吃饭,如果她招来麻烦,他肯定也要受牵连。
他实在没兴趣替这种没脑子的女人背黑锅。
“行了行了。”女孩子被他一再这样劝阻,就有点扫兴。“早知道不跟你一块来了。”
“那好,你自己看着办吧!我不插手。”男子也是有脾气的,见女孩子不识好歹,懒得再管,斜了她一眼,站起来说道:“我上洗洗手间,你随意——”
叶纤红虽然低头在吃东西,他们的对话却全落入耳中,心里早已气得不行。
因为堂哥的原因,她怕自己这时候发作,会让堂哥的处境雪上加霜,才一再忍了下来。
早知道在这里吃饭,会受这鸟气,不如提前给温俊打个电话,让他给自己准备一个包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