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苏思诗的建议(第2/2页)
“他刚才还在家里。”叶知书回答道。“你等一下,我到门口找找看。”
叶纤红握着话筒,心里有些内疚。
自己前世活了四十多岁,其实依然没学会做人。
刚才自己没有直接答应下来,也不知道爸爸会不会受到打击?
“小红。”没过一分钟,爸爸的声音从对面传来。
“爸。”叶纤红叫道。“你刚才说的事,我已经跟诗诗组说了,她答应过来当小姑的伴娘。”
“哦,那真是太好了。”郑建国欣喜地叫道。
一直没等到女儿的电话,他还以为小红生气了,心里忍不住暗暗后悔。
女儿给她小姑买金首饰和家电的事,他早就知道了,作为晚辈,能做到这一步,已经很不容易了。
至少兴怡和兴华,比女儿还大好几岁,也没见他们买件像样的东西,送给自己的小姑。
想明白这一点,他越来越后悔。
当时自己怎么鬼迷心窍了,只考虑母亲和妹妹的立场,忘了女儿今年才才十九岁,已经为她们付出很多了。
没想到她居然不介意这些,不但同意了小妹的无理要求,还跟苏思诗电话约好了,这让他有些无地自容。
“对了,爸。”叶纤红又叫道。“我打算请戏班子来村里唱三天三夜的戏,你说搭个台子唱,还是去村里的大会堂唱?”
“唱三天三夜的戏?你是说真的?”郑建国的反应像是受了惊吓。“那可要花不少钱呢?”
“你放心吧!爸,这点钱我还承受得起。”叶纤红见爸爸有些激动,故作轻松地说道。
“哦,我知道了,好。”郑建国因为兴奋,有些语无沦次。
“还有,小姑不是一直说亲戚少吗?你等一下去一趟乡政府,找乡长周承德,就说我想请乡里的领导喝喜酒,需要请哪些人过来,让他给你写一份名单。”叶纤红又提醒道。“回头你去镇上买一些请柬,填上名字后,请他代为转交。”
“好。”郑建国连忙应道。
这是大事,得用心去办,想到自家办喜事,乡里的领导也要出席,他觉得有面子。“那村里的人呢?”
“村里几个干部,当然也要请。”叶纤红想了想,说道。“这个你叫小叔他们去请就行了。”
“没问题。”郑建国自然不会反对。
“对了,还在小姑学校的领导,也要全部请来。”叶纤红见父亲要挂电话,连忙补充了一句。
“知道了。”郑建国匆匆应道。
交代完这件事,叶纤红挂了电话。
坐在沙发上再次回想苏思诗的话,越想越觉得有道理。
农村里确实是这样,非常看重家族的势力,就算平时关系非常淡的亲戚,碰到有人办喜事,都会出钱出力帮忙。
说到底,就是不想让外人看轻自家的力量。
平时窝里斗可以,但是碰到事情,必须一致对外。
就像隔壁的赵大叔,几年前因为跟人家争水,与人在田头打了起来。
赵大叔平时闷声不响,跟堂兄弟也不是很亲近,但是他被人打的事传到村里,所有姓赵的人都扛着扁担赶过去了。
叶纤红当时站得远远的看热闹,听到有人在骂,大概的意思是我们姓赵的还没死绝,轮不到你们欺侮。
后来那个打了赵大叔的人,在村干部的调解下,赔了一些钱,才算把这件事压下去。
叶纤红当时不太理解这些事,现在一回想,就完全懂了。
在农村,办喜事的时候,就是体现家族势力的时候,必须办得风风光光,这样才体面。
现在村子里最有势力的人家,就是以前跟兴旺打过架的郑云峰那一房。
郑云峰的父亲郑立建,兄弟姐妹六人,算得上村里一霸。
更重要的是,村长书记都是他们那一房的,这更加助长了他们的嚣张气焰和霸道作风。
乡里现在已插入一颗钉子,村里这颗毒瘤也到了拔除的时候,否则自己搞大棚蔬菜,只怕他们会影响自己的计划。
这一次小姑结婚,就当作是示威吧。
想明白这件事后,叶纤红拿来纸笔,考虑邀请哪些人参加酒席。
肖市长和戴老就算了,他们算得上是自己的定海神针,只有发生大事的时候,才能派上用场。
带他们去村里示威,有点高射炮打蚊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