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章堂哥升职
第二天下雨了,叶纤红懒得出门,一个人在家收拾房间。
房门被敲响了,打开一看,居然是章诗萍和白翌宸又来了。
“你还没香港啊!”对于这个脸皮比城墙还厚的美少年,叶纤红就有些无奈。
换成其它人,她想打就打,想骂就骂。
偏偏这个人是奇葩,你骂他,他不会生气,你打他,跟他的关系又没到这一步。
而且他一个弱弱的少年,今年应该还未成年,你还真下不了手。
实在是狗咬刺猬,无从下口。
“小红姐的歌还没给我,怎么能回去?”白翌宸自来熟地走过来,搂住叶纤红的胳膊,头还靠过来,似乎想在她的胳膊上蹭。
“你是属狗的啊!”叶纤红没好气地把他拉开,转身去给他们泡茶。
对于白翌宸,她的心里也很矛盾。
一方面,男孩子没皮没脸的,嘴巴又乱,懂得讨好人,对叶纤红这种心理年龄的女人来说,还真讨厌不起来。
另一方面,他性格我行我素,做事没个顾忌,这又是叶纤红比较讨厌的。
但是不管怎么样,就算自己不喜欢,毕竟是章诗萍的表弟,基本的礼貌还是得要的。
特别是章诗萍对着他这个表弟,根本毫无办法的时候,她更不能表现出嫌弃的模样。
“小红。”章诗萍坐到叶纤红旁边,疲惫地说道。“对这个表弟,我是真的没办法了。”
“你还是章诗萍吗?”叶纤红扯了扯她的脸。“以前敢拿酒去泼温俊,现在的勇气去哪里了?按住他狠狠打一顿屁股,你看他还老实不老实?”
“我可不敢。”章诗萍吓了一跳。“其它人没关系,如果他身上少了根汗毛,我阿姨肯定赶过来找我算帐。”
“所以说每个熊孩子的身后,都有一个不讲理的母亲。”叶纤红笑道。“你就算再凶悍,碰到护崽的母亲,你就怂了。”
见白翌宸乖乖坐在那里,似乎两人在说的不是他,叶纤红越加理解章诗萍的烦恼。
“你要歌也可以。”她开口道。“但是这一首歌给你后,除非你在比赛时得了前三名,否则下次不能再来找我要歌。”
“好。”白翌宸见叶纤红同意了,笑得眼睛都看不见了。
接下来,叶纤红找来纸笔,把歌词写下来。
这次给白翌宸的,是一首叫《让我跟你走》的歌,原唱是彭羚。
会选择这首歌,一方面是白翌宸的专线比较中性化,高音不错,唱起来会比较好听。
另一方面是这首歌的难度也比较大,符合他的要求。
当然最主要的原因,这首歌她前世很喜欢,在卡拉OK唱过很多次,所以歌词都记着。
它是九四年的十大劲歌金曲,好听肯定没问题。
当她对着歌词唱了一遍的时候,白翌宸的眼睛就亮了。
“好听,太好听了。”他拿着歌词,惊喜地叫道。“就连歌词,也像是专门为我写的一样,谢谢小红姐。”
“你抓紧时间把曲记下来。”叶纤红才不需要他夸奖,催促道。
花了两个小时,才把这件事搞定,看时间已十点多了,白翌宸说他请客,请叶纤红和表姐去王子饭店吃饭。
叶纤红白了他一眼。
这个小子没一点诚意,去王子饭店,还会要他付钱吗?
不过叶纤红也没拒绝。
正要出门,电话突然响了起来。
叶纤红接起来一听,居然是堂哥的声音。
“哥,有什么事吗?”她疑惑地问。
堂哥的性子还是那样,不会像其它人,没事来个电话问候一下。
只有碰到事情了,才不得不打电话过来。
“小红,你今天晚上有空吗?”郑兴华在对面问。
“有空。”叶纤红回答。
听他的语气,应该是好事,所以她直接应了下来。
“我们自来水厂的办公室主任调走了,冯厂长提拔了我。”郑兴华兴奋地嚷道:“单位的同事要我今天请客,我打算在王子饭店邀请同事吃饭,所以想请你一起参加。”
“好啊!”见堂哥终于在那里站稳了脚跟,她也替他高兴。“今天晚上是吧,我一定准时到。”
挂了电话,心里依然很兴奋。
不过最兴奋的应该是奶奶和小叔小婶吧,她们可是一直看好堂哥这个大学生。
现在他在自来水厂这样的事业单位升了职,只要照这个势头发展下去,如果运气好一点,将来调去水利局都有可能。
如果进了政府机关,那他真的算出人头地了。
叶纤红换了件衣服,和章诗萍两人出门,一起去吃饭。
因为人少,没有去楼上包厢,在一楼随便找了个安静的地方,吃了一顿饭。
温俊知道他们过来了,自然也过来陪了一会。
后来楼上有贵客到,他又离开了。
“你堂哥晚上要请客,要不要帮他留一间包厢?”章诗萍主动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