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新专辑

镜头前的白翌宸,跟平时看到的差别比较大,一举一动都比较优雅,台风似乎在模仿陈百强。

比赛时唱的正是叶纤红帮他抄的歌——《一天一天等下去》,前世是吴奇隆唱的,算是他单飞后比较出名的粤语歌。

当初教他这首歌的时候,虽然觉得他唱的不错,其实还是希望他唱得像吴奇隆。

没想到现在听起来,怎么感觉更像李克勤的唱法。

算了,他有这样的变化,或许是受了其它专业人士的指点,自己什么水平,还是别捣乱了。

想明白这一点,她的心态放松下来。

过了十几分钟,白翌宸就过来了。

手里拿了那几首新专辑的歌,递给叶纤红。

正常情况下,这些都是要保密的,不能外泄,免得竞争对手知道后,出现意外。

以叶纤红的身份,肯定看不上这些歌,她又不从事这一行,所以他非常放心。

叶纤红戴上耳机听了听,这些歌说不上不好,但是总感觉没有一首让人眼前一亮的感觉。

这样的唱片,只能靠宣传,或许听得多了,会有一两首歌,被大众喜欢。

又一想,这时候就算天王巨星,一张唱片也不过一两首好歌。

而且大多是填词翻唱的岛国歌,真正的原创非常少。

“不好听?”见叶纤红漫不经心的模样,白翌宸哭丧着脸问。

原以为只有自己有这样的感觉,没想到小红姐也同样的态度,看来首张唱片失败是注定了。

唯一的转机,就是她帮自己写一首好歌。

一张唱片只要主打歌能流行起来,唱片的销量就不用太担心了。

“行,我帮你写一首。”知道白翌宸这些年的经历后,叶纤红真的狠不下心拒绝他。

于是拿出纸笔,开始写起来。

具体什么歌,下午她就开始在思考了。

第一,必须是粤语歌,所以只能从香江歌手的成名曲里,寻找合适的歌。

第二,必须符合他的专线,或者用他的音调唱,依然好听。

第三,自然得符合他的年纪和人设,不能太老成。

一般来说,白翌宸长得这么帅气,又刚刚在歌唱比赛上获奖,肯定会吸引一波少男少女听他的歌。

只要抓住她们的耳朵,问题就不大了。

最后她选择了容祖儿的《我的骄傲》,也就是《挥着翅膀的女孩》粤语版。

会选择一首女声歌,一方面是白翌宸音比较高,另一方面是歌词比较励志。

其实还有一个原因,是这首歌比较晚,不用担心自己记错,把别人已经在唱的歌拿给他唱。

白翌宸刚刚比赛获奖,这首歌的歌词一直有感恩的意思。

不管是唱片公司,还是歌迷,应该都会喜欢懂得感恩的人。

“我的骄傲?”看到歌名,白翌宸顿时兴趣来了。

说起来,他也有些自恋,这歌名感觉跟自己非常配。

“不错。”叶纤红边写边回答道。“这首歌应该最适合你来唱——”

如果把这样的好歌,都拿出来给他唱了,依然不能大红大紫,那真的只能怪他天生吃不了这碗饭了。

“谢谢小红姐。”见叶纤红说得这么肯定,白翌宸更回心痒难骚,站在她旁边默默看起来。

等到写完,他迫不及待拿过来,准备试唱。

“我先唱一遍给你听吧!”这首歌叶纤红非常熟悉,随口哼唱起来。

因为在客房,肯定不可能太大声,免得影响旁边的客人。

“好听,太好听了。”白翌宸激动得不知道说什么才好,“有了这首歌,我一定能红——”

进入唱片公司后,才知道干这一行的艰难。

世界上会唱歌的人实在太多了,一个歌手就算唱得再好,也未必能大红大紫。

想要成名,唱功好只是基本功,还得有天时地利人和,缺一不可。

像他以歌唱大赛获奖者的身份,加入公司,确实马上获得出唱片的机会。

问题是公司里层级分明,好歌都得给成名歌手唱,他分到的歌,大多是他们挑剩下不要的。

也就是说,想靠这些歌赚钱,真的靠老天帮忙了。

大多数时候,这些歌只能让自己在歌坛混个脸熟。

除非运气好,捡到大漏,某首歌被自己唱了后,特别受欢迎。

这种事情不是没有发生过,只是概率太低了。

所以听表姐说叶小姐要来这边度蜜月,他就死缠烂打,也要求她帮自己写一首歌。

“喜欢就好好唱。”叶纤红也被他的激动感染到了,伸手在他头上揉了一下。

别看他性子古怪,头发却异常柔软。

白翌宸没想到小红姐会做这样的动作,身子一顿,忽然低下身子,头趴在她肩上,一动不动了。

叶纤红心里一痛,没想到自己随便一个动作,让他这么激动。

身上只穿了件短袖T恤,肩膀很快感觉到了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