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一大家团聚
“明年我就能考驾照了?”安安一听,兴奋地问道。
以前有辆山地车可以骑,他就兴奋得像拥有了全世界。
现在眼光越来越高,盼着像成年人一样,开车到处跑了。
“是啊!”叶纤红回答。“十八岁已经成年了,就能自己开车了。你早点把驾照考出来,到时我送你一辆车,想要什么牌子的?”
到时叫人搞一辆国外原装进口的欧洲车,相比岛国车,欧洲牌子更安全。
“太好了。”听说自己可以开车,郑兴安顿时兴奋起来。“牌子没关系,开着舒服就行。”
有了车,就方便了。
暑假寒假里,可以带着朋友一起去周边城市玩,早日踏遍祖国的大好河山。
他现在最想去的城市是沪市,据说那边有动漫节,无数爱好者在那边集合,一起参观讨论作品。
还有大量的成名漫画高手,会带着作品去展览。
自己也有作品发表了,到时也可以带上最新的作品,跟他们好好交流,说不定技艺能进一步提高。
一家人吃过午饭,开始收拾行李。
因为爸妈要在那里住段日子,所以得带上用熟的生活用品。
叶纤红走到院子里,很想打个电话给蒋建光,问问他的真实想法。
又觉得这是人家的私事,没必要参与,最终没有拨号。
有时候两个人适不适合一辈子在一起生活,真的不是短时间能看清楚的,还是给两人一段时间吧!
如果蒋建光的性格确实有问题,不能给诗诗姐带来幸福,到时再想办法解决也不晚。
静下心来想一想,蒋建光要长相有长相,有钱有钱,而且三十多岁不到四十的年纪,正是一个男人的黄金时期。
和妻子离婚后,没有马上开始下一段婚姻,本身就说明了一个问题。
那就是这个男人,身上确实存在某项致命的缺点,女人如果聪明的话,就会避开这个男人。
下午一家人开车回余杭,诗诗姐和两个宝宝也坐在同一辆车。
两人大概想要她抱,坐在苏思诗和叶知书的怀里时,一直身子朝前探姆妈姆妈地叫。
搞得叶纤红一直分心,差点出事故。
最后只好让诗诗姐来开车,她则坐到汽车后座,把两个宝宝楼在怀里。
两人被她抱住,马上乖了,身子靠在她怀里,开始打起了瞌睡。
“小红,有时候我都怀疑,他们究竟是你生的还是我生的?”苏思诗在前面哭笑不得地说道。“不管是小子还是丫头,对我这个妈妈没那么亲,却爱缠你这个干妈——”
一般说来,干妈只是双方大人亲近,才定下的关系。
孩子跟干妈,大多不会有多少感情。
除非小时候一直陪伴在一起,才有可能变得亲近起来。
像小红这样,就有点夸张了。
“那只能说明你对他们的关心还不够——”叶纤红开了句玩笑。
两人粘自己,估计跟自己身上的灵气有关吧!
据说动物有这个本能,刚出生的孩子也有这个能力。
孩子在母亲肚子里时,身体没有杂质,照小说的写法,是先天的体质。
来到人世后,脏乱的自然环境,并不是宝宝们喜欢的。
而自己身上有灵气,还用真气给他们梳理过身体,他们记住了这种感觉,身体本能地想亲近自己。
想到这里,她用精神力笼罩大宝,发现他的筋脉里,已经有后天形成的杂质。
好在数量还非常少,于是用真气替他们排出来。
大宝这时候大概觉得舒服了,像小猪一样哼哼叫着,身子往她怀里钻。
旁边的叶知书被他的动作逗乐了,想接过来自己抱一下,让女儿轻松一点。
谁知大宝像八爪鱼一样,手脚攀在叶纤红身上,根本没办法抱过来。
如果太用力,肯定会把他吵醒。
叶知书见没成功,只好随他去。
又给小宝也清除了一下筋脉里的杂质,这才放松下来。
“或许你说得没错吧!”苏思诗想了想,找不到理由反驳,只好叹了口气回答。
自己这个年纪产子,在小红的帮助下,身体才没有亏空。
可是精力肯定比不上二十出头的女孩子,或许这也是宝宝们觉得不如在小红怀里快乐的原因吧!
到了余杭,叶纤红轻轻把孩子放下,换上自己开车。
诗诗姐不认识路,就算有自己指点,也不安全。
到了家里,带着爸妈和诗诗姐走进院子。
几人照例惊讶一番房子的面积。
尽管早听女儿说过这边的房子,可是真的看到一座像红楼梦里的大观园一样,里面一套接一套房子,组成了一座大宅子,还有各种漂亮的回廊和装饰,那种震撼很难用语言形容。
“喜欢这里,那就多住些日子。”叶纤红这时候已经没有了刚搬进来时的感觉,把爸妈安置在预先安排好的地方,再让诗诗姐暂时安顿在唯一一套客房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