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七章 第一镇!(第3/4页)

说着,

郑伯爷伸手从兜里取出一个橙子,

这还是昨日出发时,瞎子递给自己的,一直没吃,现在有点蔫了。

郑伯爷剥着橙子,

道:

“哄他们高兴,是想让自己日子过得更好一些,有舍才有得,我懂,但说句心里话,在我这里,有一条线,一旦过了这条线,我会……”

“伯爷您会如何?”

“我会掀桌子,如果真的事不可为,我会带着几个手下,找一处僻静的地方,开家客栈,过过小日子。”

野人王张了张嘴,

然后笑了笑。

郑伯爷注意到苟莫离的神情变化,道:

“你想说什么?”

“狗子想说,伯爷,您应该,从未过过那种,少一口子酪吃,就会在寒风中冻死的日子吧?”

郑伯爷,沉默了。

上辈子,虽然自己妈离开得早,自己那个爹开货车,也不怎么着家,但吃喝上虽说不精致,但还真没过那种有上顿没下顿的日子。

就算那酗酒糟蹋身子的老爹也早早地因病去世了,留下的钱,也够自己上了大学。

唯一的不舒服,大概就是开家长会时,但那,其实也不算什么。

至于这辈子,

一醒来,

身边就是一群魔王环绕;

可能他们一开始,对自己很轻视,带着高傲,但面子上,还过得去,且已经给自己置办了一座酒楼的产业,身边还能有丫鬟服侍。

两世为人,

其实自己并未真正体会到过……做人的艰辛。

苟莫离的这句话,意思就是,伯爷,您没真正受过那种被踩在泥潭里奋力挣扎抬起头,就为了那片刻的呼吸换气的日子。

所以,

才会有这种想法。

那种,

优雅、从容、淡定;

郑伯爷用手背抵住额头,轻轻敲了敲,道:

“对,你说得对,我确实是有些,站着说话,不腰疼了。”

“属下……该死。”

“呵,你就这样正常点说话,其实挺好,你是点头哈腰,还是不卑不亢,亦或者是……将自己的脑袋塞在马粪里,在我面前,都改变不了你是野人王的事实。

可能,这是你的习惯,但我,不是很喜欢你这种习惯。

有本事的人,还是该有些格调的,我一直这么认为。”

苟莫离有些激动地点点头;

他明白,

当一个人准备和你相处时,才会要求你改变自己身上让他觉得不舒服的地方。

否则,若是打算继续将你丢笼子里眼不见为净,压根就不需要理会和说这些。

“就像你刚刚那般说的话,我知道你是违心,也知道你是在变脸,但我真的,不是很喜欢。”

野人王五体投地地跪伏下来,

道:

“伯爷,属下只是……只是不希望他们……不希望他们死得没价值……所以才……”

人已经死了,

就该追求他们死去的最大价值,这样,才能不辜负他们的战死。

这时候,说气话,露情绪,表不满,都是很愚蠢的行为。

郑伯爷伸手指了指那面包裹着桑虎尸体的旗帜,

道:

“这面旗,就作为第一镇的军旗吧,本伯给你,两个营的编制。”

一个营下辖五个标,每个标三百人,也就是总计三千人的编制。

且按照雪海关的传统,凡入正军者,无论燕、晋、蛮族群,皆一视同仁。

“谢伯爷再次给了属下一个机会!”

郑伯爷伸手,拍了拍野人王的肩膀。

野人王知道,这是雪海关中最为时兴的拍肩礼。

“虽说我这里算是过了,但,接下来的攻城战时,野人,还得再死一些人,死到,让雪海关上下的军民,无话可说为止。

你,

懂么?”

只有用死亡拼凑出足够的贡献,才能消弭掉雪海关军民对这一镇野人兵马的敌对和反感情绪。

这是当初野人造的孽,现在,得还。

先前郑伯爷对剑圣说的那话,意思,其实就在这里。

接纳野人为一镇,首先,得给投名状!

“伯爷放心,这一点,属下明白,且有伯爷您这句话,剩下的近三万多野人俘虏,属下,就有把握激发出他们效死力的信心!”

“你办事,我放心。”

“谢伯爷。”

“好好做事,机会,已经给你了。”

“属下,定然不负伯爷期望!”

“嗯。”

这时,

樊力提着迟明义走了过来,将迟明义,放在了郑伯爷身前。

其两肩琵琶骨的钩子,还未取下,整个人,也被捆成了粽子。

郑伯爷看了他一眼,笑道:

“以前,没打过这种仗吧。”

迟明义一边倒吸着凉气一边回答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