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四十一章 智珠在握郑侯爷(第2/5页)
“都尉是为了给大人您办差,才得罪了王府,招致王府报复,大人,您可得为俺们都尉做主啊!”
……
“这人口才不错。”陈大侠评价道。
郑凡瞥了陈大侠一眼,道:“对,你赶紧学学。”
陈大侠摇摇头。
剑圣的目光,则依旧还落在冉岷的身上。
“我不喜欢这个人。”
“我能理解。”郑凡说道,“但我,也不是很喜欢。”
“你喜欢用这种人。”
“那是以前,没什么选择余地,谁不希望自己麾下都是谦谦君子德才兼备?
呵呵,就是让我麾下都是陈大侠,我晚上睡觉也会乐得笑醒。”
陈大侠微微皱眉,问道:“这是在夸我?”
“对。”
“为什么要有‘就是’?”
“着重强调。”
剑圣开口道:“我以为你会因为这事,看重他,然后收下他。”
“他是许文祖的人,我怎么可能会和他抢?”
郑凡特意注意了一下剑圣的脸色,
继续道:
“每个人的路,都是自己选的,他想拼一把,那就看他以后的造化吧,再说了,许胖胖可不是省油的灯,他心里有数。”
“这是一条充满着野心的狼狗。”剑圣这般评价道。
“谁在喊我啊。”
这时,
楼梯口,苟莫离正好端着糕点走了上来。
郑凡伸手,拿了一块糕点,放入嘴里,道:
“本侯这儿已经有一条狼王了,这种狼狗,我还看不上呢。”
苟莫离马上露出微笑。
他善于捕捉任何微小的细节,
首先,
狼王,和狗很像,却不是狗。
从这句话里,可以看出来,自己这阵子的表现,已经在逐步得到平西侯的认可,自己现在,也在逐渐尝试性地学那些个先生们一样,将“主上”掺杂在“侯爷”的称呼里偶尔用用。
主上对自己锁链,正在越来越松,自己以后,就越来越有机会可以独当一面了。
剑圣看了看苟莫离,又看了看郑凡,
道:
“苟莫离和他,不一样,苟莫离可以忽悠自己的族人去送死,可以让自己最亲信的手下去为自己断后,但他,不会为了一点所谓的机会,就杀掉自己的女人。”
苟莫离将装着糕点的盘子送给很饿也很伤了的陈大侠,
举起手,
道:
“我想杀也杀不了,李良申和那个七叔,会把我脑壳捶爆。”
剑圣又看着郑凡道:
“你也是,你能狠下心来做很多事,你曾说过,田无镜不在乎什么世人不世人的,其实,你才是真的不在乎,有时候你看着民夫看着流民的眼神,给我的感觉,像是在看一幅水墨画。”
“哦,很精致的比喻。”郑凡面容平静,心里则受到了触动,因为剑圣看得,很准。
“但你不会去故意牺牲自己在乎的人,所以,田无镜才愿意将他的儿子,放在你这里养。所以,我才会愿意站在这里。”
“我很荣幸。”郑凡后退半步,行了个西式礼。
苟莫离则开口道:“我说,剑圣大人,下面还在演戏呢,咱能不能等散场后再讨论心得?”
“唉。”剑圣叹了口气,“只是有感而发。”
苟莫离努了努嘴,道:“这也是我羡慕你的理由。”
“呵呵。”剑圣笑了。
其实,
没人真的会在意架子上冉岷怀里刘娘子的死,
哦不,
巡城司甲士们会在意,
但这座酒楼上,正在“看戏”的这群人,哪怕是最悲天悯人的陈大侠,也很难在此时对一个素未谋面的女人的死,去产生什么共情。
不去在乎一个女人的死,反而在讨论这个男人的问题,本身就是一种……矫情。
但苟莫离敢这么想,却不敢直接这么说出口,他最近发现剑圣有时候看向自己的目光有些不对劲,所以尽量减少了自己单独出现在剑圣面前的机会,这货,似乎想杀自己!
不过,
在这时,
苟莫离还是走到栏杆边,一边看着下方的情景一边感慨道:
“怎么说呢,正如主上先前说的那样,人是分时候的,架子上的那位都尉,说不得没从军前,在邻里乡间,还是出了名的古道热肠助人为乐的好汉呢。”
郑凡将最后一点糕点送入嘴里,然后伸手在苟莫离的狗皮帽子上擦了擦,道:
“你是想到了以前的自己么?”
苟莫离笑笑,
“主上您,何尝又不是一样呢,以前的主上,应该是不屑玩什么幕后谋划的。”
以前的郑侯爷是什么行事风格?
几百骑?
走,南下乾国!
一千五百骑?
走,更要南下乾国!
那叫一个风风火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