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六十七章 剑自天上来!
龙渊身上,流转着红色光泽,悬浮于空,似一尊择人而噬的凶兽;
剑客,一直有百家之中战力第一的评价。
无论是武夫还是炼气士这些,正常单挑同境界的前提下,基本都是剑客稳吃。
能做到这一点,自然不是因为一人一剑所带来的那种潇洒飘逸;
这一点,平西王爷早就看透了,也曾感慨过:说到底,这其实也是一个看脸的时代,但那是建立实力基础上的看脸。
剑客的强大,在于其所能带来的锐利和威势。
刘大虎听话地将自己的刀抽出,开始在地上挖土,用刀挖土,不是很趁手,好在这里的土质很是松软。
对岸,
百里剑对造剑师道:
“我先?”
“你请。”
百里剑笑着点点头;
一生持剑,自然会有那么一股子傲气。
谁比谁强,谁比谁弱,
管你什么江湖传说,什么世间公认,
你到底有多高,
得我亲自用剑来丈量!
当然了,也并非是为了刻意地追求某种平衡与道念强行先来一对一的公平对决,而是因为在剑之一道上,正因为他们站得位置足够高,自然更清楚身下到底有多凶险;
如果有上百甲士在此时列阵,那自然是一起上最好,可眼下,是一把剑,哪怕再叠加上一把剑,于这场对决的意义,或者说,是根本意义,影响并不大。
因为无论是他百里剑还是造剑师,
都没想过要在这里,
为国为民为家,就战死在这里,和这位晋地剑圣玩儿一出同归于尽。
他们俩,谁都不愿意死,甚至,不愿意大伤导致境界的跌落。
先一个一个来,另一个在旁边候着;
这是为了提防那虞化平一上手就来以命换命,或者是以我之命毁你境界修为,若是三人都身处战局之中,虞化平选择一个时,另一个能做的,无非是顺势瞅准空档将剑送入其身体,但对被选择的那个而言,其实没什么意义了。
而且,二人都清楚,若是被选中的是对方,他们非但不会有什么“联手”之谊,反而会很乐见其成。
剑道是孤独的,难得有志同道合的同路人;
而之所以能成为同路人,彼此还能惺惺相惜,前提条件是你没把握击败他或者杀死他。
剑道孤独,
本质上而言,
还是那种我可以站在那里不停地感慨我的孤独,唏嘘那高处不胜寒,
但你要是想把我拉下来,给我温暖,
那你,
死去。
剑圣见百里剑一人持剑而出,另一边的造剑师则没有动,心下已经明悟了对方的打算。
对方,
这是怕自己一开始就搏命是么?
剑圣忽然觉得有些好笑,
好笑的地方在于,江湖人见到他,总会习惯性地来一句:想不到堂堂晋地剑圣竟然做了那平西王的鹰犬;
鹰犬,是个什么意思?
是为了富贵为了荣华为了其他的一些目的,聚集在谁的身边作驱使,要说有多忠心,自然不会的。
可偏偏,对面这两位,似乎笃定了自己舍得且愿意为那位平西王的安全不惜一切。
剑圣很好奇,
为何他们两个会这般来想?
随即,
剑圣想明白了。
可能,在他眼里,郑凡依旧是那个郑凡,当初在盛乐城时郑凡是个什么模样,现在似乎也就是什么模样;
可能,有略微的成长和变化,但并不明显;
这并非意味着郑凡这些年来毫无长进,而是因为在剑圣的视角来看,郑凡和那些位先生,他们的性格、他们的人生理念、他们的生活方式,嗯,用他们的话来说,叫做……审美;
他们似乎打一开始,就明晰了自己这辈子要做个什么样的人,也一直在做这样子的一种人。
所以,在剑圣的认知中,郑凡,还是那个郑凡,在盛乐城时,他会特意到自己住的小院儿里来看自己给孩子做木剑,在奉新城时,他会到隔壁自己院子里来逗弄自己那刚出世的孩子;
可在别人眼里,盛乐城的郑凡和奉新城的郑凡……不,是刚刚由其亲自主导攻破上京城的郑凡,
早就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江湖一直被某些人认为上不得台面,其实,并非是江湖上不得台面,而是江湖中的绝大部分的……人,他们上不得台面;
很显然,无论是造剑师还是百里剑,他们都属于台面上的人。
造剑师的独孤家,是楚国四大贵族之一;百里家在江南是剑道大家,其本人,也是太子武师,也就是太子傅。
他们看见的郑凡,不是盛乐城的小小城守,而是如今雄踞晋东,先后重挫乾楚两大国的大燕平西王,且这个平西王实际上,距离开国称祖,真的也就差一步之遥,且这一步,还是看他自己愿不愿意迈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