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回到酒店之后,陆北楼果然给闻乐现场来了一段。

一首红遍大街小巷的流行歌。陆北楼的嗓音其实并不难听,但他就是有办法将每一句歌词唱得不在调上,并且乐在其中。

“听说他钢琴弹得不错?”闻乐有些不可思议,悄悄凑近陆淮,低声问了一句。

“是不错。钢琴老师还赞扬他有不错的乐感。”陆淮不动声色地低声回答,“我相信如果那位老师听到他开口唱歌的话,应该会把这句话收回。”

陆北楼沉溺于音乐中,没有注意到他们的小动作。一曲唱罢,他眨巴着湿润的大眼睛问闻乐:“你觉得我唱得怎么样?”

闻乐迟疑了一会儿,委婉地说:“……不如你先放弃声乐专业,往别的方向发展吧。”

演奏或者作曲都行。就是别开腔。

陆北楼流露出一点沮丧的神色,说:“我就知道。”他坐到闻乐身边的沙发上,整个人瘫了进去,模模糊糊地说,“可是我的朋友还夸我唱得好,等着我和他们一起组建乐队呢。”

闻乐:“你们真有个乐队?”

陆北楼:“当然啦。吉他手、键盘手、贝斯手、鼓手俱全!就差个主唱了。”

闻乐:“其他人不能唱吗?非得你来?”

陆北楼:“……他们说我长得最帅,乐队比较容易火。毕竟一般主唱都是门面啊。”

“放弃吧。”闻乐拍了拍他的肩膀,直言不讳,“让你来当主唱,你们这个乐队那才是别想出道了。”

陆北楼哀怨地看了闻乐一眼。

闻乐还是觉得不对劲,想起什么似的问道:“那你们乐队其他会唱歌的呢?”

陆北楼一连串报出两三个名字,而他们的乐队总共只有五个人:“他们几个唱得都不错。”

陆北楼颓废道:“可是人家只要我当主唱。”

他把事情从头到尾说了一遍,闻乐和陆淮才明白,原来他们这个小乐队在演出的时候被演艺公司看上了,愿意和他们签合约、花时间训练包装他们。

但是明星预备役实在太多了,乐队里的五个少年都是半路出家,演出凭的就是一腔热血和激情,除了歌曲动听之外演艺公司看上他们还有一个巨大的原因——

他们普遍长得至少是清秀水准。其中以陆北楼为首,一张混血儿面孔可谓“艳压群芳”。演艺公司的意思是,即使陆北楼什么都不会,靠着他的脸也可以被推出去做模特。

陆北楼来做主唱、队长,可以最大限度地集中整支乐队的重心和闪光点。

陆北楼不唱歌的话,在乐队中疯狂吸睛的同时会夺走一部分属于主唱的注意力。

演艺公司的试炼环节近在眼前,而陆北楼却还没能说服父母让自己参加试炼,更别说学会唱歌了。

闻乐沉默了一会儿,把手机掏出来,搜出某知名流量男团的现场表演给他看。

陆北楼看完之后一脸怔然。

原因无他,只因为这个男团唱的太太太太太难听了。虽然在调上,但是总的来说比陆北楼也好不到哪里去。

“你可以重新定位一下你们的乐队。如果是作为偶像团体出道的话,你歌唱的不好听真的也没什么大不了的。”闻乐说道,“你看人家,唱成这样还无比自信地走摆造型,粉丝照样热情高涨地打Call,因为人家不仅会唱歌,还会跳舞,长得帅。”

置换一下,陆北楼的队伍也只要长得帅、乐器玩儿得溜,陆北楼做这个这个噱头也很正常……反正有百万修音师在线修音,别让他独唱不就行了。

陆北楼捂住了脸:“这样我会成为我们乐队的耻辱的。”他们是实力派,真的。

倒是陆淮开口问:“是哪家公司找了你们?”

“飞星传媒娱乐。”陆北楼嘟囔着说,“我打听过了,风评还不错的,而且人家也是大公司。”

陆淮沉吟了片刻:“你就真的这么想玩儿音乐?”

“不是玩儿!我们都是认真的!”陆北楼反驳道,“大家都打定主意要拼一把了,只剩我了。”

说着仿佛预见到了什么一样,眨巴着一双大眼望着陆淮,就等着他松口或者帮忙。

陆淮并没有一口答应,皱了皱眉说:“你将来还是要继承家业的。”

陆衡手上的财团当初只是陆家的一个子公司,经他多年经营才有现在如日中天的势头。

“不是有你在吗!”陆北楼理所当然地答道。

陆淮诡异地沉默了,冷淡地回答说:“……不够。我一个人不够。”

虽然窥伺长辈的遗产不好,但是他们的爷爷年事已高,手里的产业还是要慢慢转移到后辈手上的,这是可以预见的事。

陆爷爷有两个儿子、一个女儿。大儿子陆遣生了一儿一女,二儿子陆衡有三个孩子,小女儿干脆就没有结婚。

而在这所有的子孙辈里加起来,能被赋予重任的也没几个,儿孙们的担子不可谓不重。弄不好,陆家在他们手里就衰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