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 霜降(2)(第2/2页)
但没成想,我这一去太学,碰到了越飞光,还是大白日就喝的醉醺醺的越飞光。
越飞光手里拿着一个酒壶,脚步虚浮地出现在我眼前。
他的左边脸颊有一道伤疤。
原来的越飞光与京城的贵族少年无异,都是生得皮肤白皙,面容俊朗。如今他在边疆待了几年,变化颇大,不仅相貌成熟许多,气质也变了。蜂腰猿背,小麦肤色,最让我惊讶的是他左边脸颊的一道疤痕。
这道疤彻底让他跟京城的奢靡浮华隔断开,他更像是从边疆摸爬滚打的孤狼,一朝误入京城。
但这个说话又不完全准确,因为越飞光是在京城长大的,他身上始终带着贵族的印记。
就比如他哪怕喝醉了,衣襟也是整洁干净的,擦唇角处酒渍用的是手帕,而不是衣袖。
越飞光晚一步看到我,他看到我时,登时脚步顿住,布满血丝的眼睛先是猛地眨了几下,随后又抬手拼命地揉眼睛,揉完眼睛再度死盯着我看。
酒壶哐当砸落在地,他突然向我跑来,宫人们连忙挡在我面前,宋楠和钮喜也纷纷护住我。越飞光把那些宫人一个个甩开,推开最后一个宫人前,他晃了晃脑袋,继而居然一把抱住那个瘦弱的宫人。
“我就……知道你没死,没死就好。我回到京城,他们跟我说你死了,我一点都不信!我不信!该死的聂文乐,我托他好好照顾你,他居然说你死了,小爷直接把他牙齿都打掉三颗,看他以后还敢不敢胡言乱语。”
越飞光说的是我?
正在我疑惑时,他接下来的话不堪入耳。
“你怎么……怎么会死,书上都说妖精都能活很多年,尤其像你这种妖精。好乖乖,我在外面那几年,天天想你想的硬得睡不着,那本画册被我翻得页角都卷得不成样。嗯?你身上的甜甜的味道怎么没了?没事,没事,就算没甜味,我也能会疼你,林家的事我已经知道了,以后你不用回林家,跟我回王府,就算……我爹打死我,我都娶你为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