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入宫参选(三更合一)(第4/6页)
打从要参加大选之后,陆娆就花了几日的时间细细的给自己的未来规划了一下人设。
从前,她在府里的时候,给自己立的是吃过苦头后痴心不改,却学的乖巧了些的忠心耿耿,恨不得为主子肝脑涂地的美貌利器。
因着是刚刚穿越,那会儿,陆娆循规蹈矩,最怕的就是被一句不中用了给拖下去,所以做的简单粗暴表明衷心的人设。
好在,她做的不错,成功稳住并苟到了入宫参选。
这之后,陆娆计划着她的路线就得改改了。
原著里陆玉是一心为三皇子做事的好'狗腿',对着太子使尽了百般手段却毫无所得后,更是狠下心用自己的身体做武器,睡在了无数的床榻上得到各种消息和种种便宜,只为了给三皇子铺路。
但陆娆才不是这般衷心的好手下,她可是十足的小人脸,她甚至是打定了主意暗地里踩两脚三皇子,还想要她卖心卖身,卖肾卖肝?
呸!可做他的白日梦去吧。
因此为这以后的好日子,陆娆细细想过,也参考了模模糊糊记着的为数不多的原著细节,肝了几个晚上,总算是计划好了。
如今她年纪还小,娇俏俏的小姑娘的模样,不用学的什么面面俱全的,便是娇气些也无妨,长得漂漂亮亮的小姑娘娇俏的立在那,就算是不聪明,可懂规矩,便是不喜欢,也不会让太子觉得厌恶。
因为进了太子府,太子就是顶头的boss,又是衣食父母,也是大靠山,这是必须要打好交道的神仙。
所以陆娆决定做只口头上的小舔狗。
即甭管心里怎么想,嘴上是一定要甜,行动一定是殷勤的。
用陆娆的话来说,就是把太子当成老板加爱豆,老板是要放在嘴上尊敬的,爱豆是要闭眼吹的,是一见他就能随时随地冒着星星眼的。
原著里的太子对着除了女主外的人,都是一幅飘在云端的神仙模样,但是神仙应该也不会对这样嘴甜殷勤,追捧吹捧自己的‘凡人’有什么意见的。
若是再瞧着能有几分顺眼,手指头里随便漏下点什么给陆娆,得,下一世都不用愁了。
这路线好不好走,陆娆还要慢慢调整试探。可这会子,应付人是够用了,你端看张锦华瞠目结舌的模样就知道了。
“你,你哭什么,我又还什么都没说呢?”
这院子所有人的目光都被吸引了过来,张锦华的下巴都不仰了,她心里头那叫一个气。
不是该你来我往一番之后,被自己奚落一顿,这野丫头才无地自容的哭泣吗怎么她还来得及奚落呢,这就已经哭了?张锦华憋着的劲都还没使呢。
陆娆才不管她张锦华怎么想呢,要知道,言辞犀利,口齿伶俐,能用语言占据上风,温和而又不失礼的三言两语将对方气的七窍冒烟,在对方扬手欲打的时候,被男主|男二|备胎及时拦下,那是女主才有的待遇,女主有女主光环,而陆娆,只有炮灰光环,而这光环的效果——
恩.不说也罢。
所以,能用几滴眼泪就解决的问题搞得那么复杂做什么。
陆娆一边拿帕子压着眼角,一边哽咽着开口,:“我与姐姐都是待选秀女,姐姐怎可,怎可如此轻率的就来,就来,嘤嘤嘤。”陆娆一边嘤嘤嘤,一边在张锦华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神速踩着小碎步离开了花坛。
当然,陆娆的这话是有依据的,这大乾朝身份最尊贵的是什么人,是皇帝,这全天下的人都是皇帝的子民。
如今参加选秀的女子都是为了入宫侍奉皇帝,或是指给旁的皇亲国戚,这身份的变化就只在朝夕,你敢说皇帝的女人不如什么大臣的女儿?
因此,这参选秀女除了相熟的人,其他人之间家世一概不言,只有殿选时才会由太监高声唱和,以供皇帝知晓。
如此,陆娆不说也无错,只是若是旁人,少不得解释几句,或者骨气傲些的会争辩几句,如她这没头没脑的只是嘤嘤嘤,完了还跑了的属实是少见。
只留下盛气而来,满脸茫然的张锦华站在原地,她这是遇见了个什么品种的嘤嘤嘤怪?还有,她刚刚要说什么来着?
没等她想明白,宫里就响起了鞭声,随之而来的是被一众小太监拱卫着来到这宫门口的红衫大太监。
才进门,他环视了一圈这院中的秀女,之后,他一抬手,小太监就将花名册送到了他的手中。
大太监捧着手里的花名册就尖着嗓子高声唱和:“元德十九年,共一百八十六位秀女,入殿圣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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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读到名字的秀女按照宣读顺序排成一排,跟着太监走了,在场的众人也无暇关注刚刚发生的那场没头没尾的闹剧,所有人都紧张的候在原处,等着被传召。
陆娆也竖起耳朵仔细听着太监的宣读,在听到白凤仙的时候,陆娆心里妥了,那就是女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