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第5/7页)

江茗欢倚着车窗,坐的歪歪斜斜,没有半分名门小姐该有的样子,叶玟妤看了半天,终究是朝她伸出了手。

“不能这么坐。”

右手放在女孩腰上,左手按上女孩瘦弱的肩膀,只一个轻柔的动作,就把江茗欢的后背给扳直了。

“以后坐别人的车,坐得歪歪斜斜,会让人笑话,说叶家的孩子不懂教养。”

叶玟妤温声解释,又坐近了些。

小女孩子,总是向往随心所欲,自然是喜欢怎么舒服怎么坐,但既然背上了叶家的名分,就注定要受许多束缚。

她永远都忘不了,小时候为了学这些所谓的礼仪,挨了秦戏水多少打骂。

小侄女还小,刚回叶家,还可以由她慢慢教。

“背别弯着。”

话毕,又在女孩背上轻轻拍了拍。

江茗欢顺着女人手上的动作乖乖坐正身姿,车子开的平稳,一路上,那只手一直放在她后背,时刻督促她坐直。

车里有些微亮光,暖气开的很足。

她的脸慢慢开始泛红,就连手心,都不断往外冒汗。

叶玟妤的手不知什么时候落到了她腰上,隔着一层薄薄的外套紧紧贴在腰侧,像一块烧的发红的铁块,烫的她身上发热。

“每天都这样,你也不嫌累…”

江茗欢偷偷瞟了一眼身旁的女人,发现她依旧正襟危坐,不由得低声吐槽了一句。

叶玟妤没听清,回过头看了看,

“什么?”

江茗欢飞快的别过头,用长发遮住微红的脸庞,

“我说我坐累了。”

叶玟妤这次听清了,她动了动嘴唇,却没有说话,只是沉默的将手收回。

烫人的铁块消失,江茗欢终于松了口气,想起女人刚刚的叮嘱,她还是坚持坐得直直的。

车子很快就到了目的地,司机将车开进停车场,叶玟妤主动拿起书包,带着江茗欢下了车。

高档小区,环境自然是一等一的好。

从停车场到住宅区,简直像是进了一座森林花园。

江茗欢还是第二次来,没忍住多看了几眼。

叶玟妤怀里抱着书包,走的就慢了些,看着身旁人的目光在小区里好奇张望,偶尔还发出几分赞叹,她不由得挑了挑眉。

“很喜欢这里?”

江茗欢点头,一点都不吝啬自己的夸赞,

“这么漂亮的地方,当然喜欢。”

叶玟妤步子一顿,停了下来,

“可是下周就要搬走了。”

上次刚带江茗欢回小区,秦戏水那边马上就得了消息赶了过来,原因是什么,不用说都知道。

这地方,一开始可是秦戏水挑的。

要脱离一个人的掌控,最好将所有与那个人相关的东西,全部丢弃。

叶玟妤凝眉,不再去想那个对自己毫无尊重之意的母亲。

搬家?江茗欢不解。

小说里从来没提过什么搬家啊?女主十七岁以后,一直跟着女配住在这里,直到男主回来,最终嫁给男主,才搬去了顾家。

“为什么要搬走?这里不好吗?”

江茗欢也跟着停了下来,面露困惑。

关于秦戏水的事,叶玟妤不想说太多。

她想了想,还是没有把搬家的真正原因说出来,望着怀里的书包,灵感一来,顺口就编了个理由。

“这里离附中太远,开车来回也要一个小时,吃完饭没有多少休息的时间。”

“过两天,我会在附中附近找个新房子,到时候你回家会方便许多。”

短短两句话,让江茗欢瞬间滞在原地,震惊不已。

她怎么也想不到,叶玟妤搬家的原因,居然是因为自己。

惊讶过后,她忽然从女人手里拿回了书包,语气中尽是强硬的倔强,

“我中午不休息。”

每从叶玟妤这里得到一分好,就会让她多一分愧疚感,让她觉得——她和那个一生都在吸女配血的白眼狼女主,其实并没有区别。

叶玟妤很好,也很优秀,她值得被爱、更值得被保护,而不是像小说里写的那样,毫无原则的为了所谓的“真正留着叶家血脉的继承人”,没有底线的付出。

即便她愿意像书里写的那样,一味付出,江茗欢也不想跟原女主一样,不带一丝犹豫就坦然接受。

“不用搬的,我中午没有休息的习惯。”

女孩又强调了一遍,面色淡然,就像再说“我不喜欢吃青椒”一样平静,实际上,内心已经无法安宁。

“你可以继续住这里,没有必要为了我…”

“江茗欢,这件事我已经决定了。”

叶玟妤摇头,打断女孩接下来的话。

江茗欢没有再说话,她看了眼前的女人一眼,面上有些生气,不知道是气自己又平白受了叶玟妤的好,还是在气叶玟妤没原则,脑子里只会想着别人。

真是个笨蛋!

难怪会被白眼狼骗得死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