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第2/3页)
把司机喊来,庄重先去楚步升的剧组里转了转。
楚步升挑了一步校园偶像剧的男一。
这部剧很有意思,和市面上的情情爱爱完全不同,讲得是一个运动型的题材。
大致上来说就是出身贫寒的男一从小就在水边长大,所以爱上了游泳。
中学的时候,他有一次碰巧看见一个小孩落水,想也不想直接跳下去救人,正好被一个前国家队选手看出了他的天赋。
按照正常发展,应该是这位前选手挖掘了男一,然后男一一路通关最后拿到金牌。
但是这个剧本不是。
它有意思的地方就在于,它是一部喜剧。
男一确实被选手看出了天赋,但问题是——他穷啊!
所以他很自然地拒绝了前选手的挖掘。
他表示,他穷,当选手也不富裕,他比较想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以后争取做一个大老板。
前选手傻了。
这么好的苗子,居然是想当一个大老板?
那怎么行啊?
为国争光需要这个孩子啊!
他苦口婆心。
男一在捡瓶子。
他谆谆善诱。
男一在写作业。
他甚至不惜花大价钱给男一办了游泳卡。
男一开始捡快递箱子。
等到选手都快要放弃了,男一忽然杀了他一个回马枪。
男一表示,他捡瓶子和捡箱子已经挖到了第一桶金了,学习成绩也稳固了,他可以学个一技之长了。
选手人都傻了。
他忍不住问男一,你不是要当大老板吗?
男一反问。
我不是说我长大了要当吗?
我现在穷,先攒点钱交学费和吃饭用。
整个剧本里有很多类似让人猝不及防的骚操作。
几乎都围绕着男一的怕穷来刻画。
这个剧本楚步升第一眼看见的时候,就拍板决定要演这个男一了。
好家伙,这个男一简直说出了多少人的心声啊!
没错!
谁还不是个穷鬼呢?
所以庄重过来的时候,看见的楚步升造型可以算得上是——破烂。
他脚踩一双不知道剧组哪里刷到发白的鞋子,身上的衣服也洗得薄得不能更薄,甚至很肥大宽松,一看就不是他的尺码。
全身上下如果真要说的上是有价值的,大概就是这个人吧。
庄重看了一会儿,默默转身就走。
还是去看宋题吧,总觉得楚步升这个造型:)
五年十个亿要没戏了呢。
宋题挑的剧本比起楚步升的新颖搞怪有创意来,要朴实无华许多。
他挑了一个看起来最不被看好的科幻剧本。
这个剧本里的男一,还是一个究极大反派。
他是一个天才,一个从小就知道自己是天才的天才。
所以他从一开始被大人们用惊愕的目光看着他的时候,就无师自通学会了伪装。
他伪装自己只是小时候一时的天赋。
小时了了大未必佳这句话似乎在他身上被体现得淋漓尽致。
小学时候还被喊过神童的他,小学没毕业就逐渐变得平凡。
他的学科偏科,有能拿分数比较高的学科,也有很低的。
普通的小学,普通的中学,然后是普通的三流大学。
直到他毕业按部就班成为一个小公司的职员为止,他都看似平平无奇。
而就是这样平平无奇的他,却做出了所有人都想不到的事情。
他独自研发出了机械生命。
并且,赋予了他们智慧。
因为他认为,人类太过于虚伪和狭隘了。
他们对自己无法接受的事物,会开始冠以怪物的名义,然后开始排斥,直到这些不同不再出现。
而他就是这个怪物。
这个剧本是一个轰动一时的大热IP。
但是争议也非常大,一度支持和反对的人各占五五。
因为这种纯正的大反派做主角实在是太少见了。
但是相反,在他没有成为反派之前,他又确实拥有着所有能成为主角的特点。
他曾经天真又真诚,也曾经善良又温柔。
只是他温柔以待世界,世界却回之以尖刀。
所以到了最后,他变了。
他变得不想要这个世界。
庄重过来的时候,宋题刚好化完妆。
他一踏出来,几乎所有在场的人都愣了一下。
眼前的人穿着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衬衫和西裤,手里拿着一个公文包。
完全是一个普通上班族的样子。
几乎不会有任何人对他觉得有任何印象——因为太普通太常见了。
有人甚至在纳闷了。
这未免也,太普通了吧?
这真的是男一吗?没有反派的感觉啊?
但是下一秒。
宋题微微抬起头,那双眼睛扫过所有人。
几乎是刹那间,所有人都打了个寒颤。
那双眼睛太过于淡漠了,无机质的瞳孔里仿佛印照不出任何一个人的身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