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第4/6页)
由于当初在小姑娘出发之前,李秀宁曾问过她一句雍州能否吸纳流民的缘故,所以赢月在离开之前其实是有将此事稍作安排。
最起码的,若是雍州真的来了流民,他们该要住在哪里这件事情赢月走前是给敲定了下来的。
——那就是当初她连灭三族,如同蝗虫过境般除了地皮之外什么都不放过的从胡人那边薅来的他们的住所,可以进行移动的毡包。
由于中原地区百姓大家都是搭建固定的房子,所以那些毡包在北地郡这边沉寂已久,始终都是处于一种压仓底的状态。
所以在李秀宁问及起自己这个问题的时候,嬴月就想起了他们北地郡还有这样的一个东西,比起专门额外的为流民们搭建遮风挡雨效果一般的棚子,毡包可要远比其来的更加实用的多。
而在流民们住毡包、领可以保持基础生存的赈粮的这个期间之中,雍州十三郡的官府也各自专门的划出许多块有待开发,等待开荒的土地和区域,让流民们以自己的劳动力换取耕地和房子——当然,耕地是要他们自己开垦,房子也是要他们自己努力干活,然后攒钱自己建造。
所以这一波对于雍州来说实在是白给,不单单是补充了一大批拥有着个把子力气、干活也分外利落的青壮劳动力,而且在“打白工”的前提之下,还要对于他们雍州这边心中充满了感激之情,成为继北地郡个及陇西郡这两个赢月手下最开始的辖地的第三批崇拜赢月的狂热分子。
这样的一个结果倒是让赢月有些感到意外,只不过……
嬴月道:“但反正不管怎么说,是好事,如今耕地增加,明年的收成应该也会增加许多吧。”
不得不说,此行参与京城的勤王活动,由于路上的一路所见闻,如今赢月对于囤固粮食一事是真的有着莫名的些许执念。
——蝗灾,委实是太过可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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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在荀彧的讲解重点之处之下,大致的翻过荀彧交给自己的在她离开的这段期间一些有价值让她过目的雍州诸郡事宜后,嬴月还真的从中发现了一个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的比较有意思的事情。
而正是因为这件事的“有意思”之处,所以在嬴月去冀州赴勤王之会在这个期间里,唯独这一件事,荀彧没有进行处理,而是将其暂压了下来,等待自家主公回来亲自办理此事。
依照周朝法律,在律法之中,纳妾制度是很严苛的,首先第一点便是,无论家中贫穷或是富有,但总归只要是“平民”,便是就没有资格纳妾的。而在官员之中,纳妾这件事也是很讲究,官阶品级太低没有资格纳妾,未年逾四十妻子无所出没有资格纳妾……等等,而在以上“没有资格纳妾”的选项全部排除以后,依照着官阶顺次向下也是有着严格的纳妾的数目的限制。
只不过虽然是周朝律法如此规定,但是在现实演绎下来,这一条法律其实是拥有着“民不举官不究”这样的一个神奇特质,而一般来讲,便是彼此间关系再不好的政敌也不会拿出此事来作为攻讦对手的“痛点”——对所有人之间心照不宣的公认潜规则。
毕竟要真的追究起来的话,犯了这样一条律法的人那可真的是太多了。凡是有权的或者有钱的男人,哪能有几个家中没有几房美妾的?那是非同一般的珍稀物种。
只不过虽然说是在周朝官场之中,关于纳妾的这一条法律民不举官不究是“同为共犯”的男人们之间达成的共识,但是如今的雍州当官的可不是只有男人。
随着雍州的各郡基础建设不断发展,而最初的那部分在北地郡经受过熏陶的、思想比较“惊世骇俗”的女官姑娘们到各郡去给当地的姑娘们“做演讲”,各郡县官府之中的女官比例逐渐增加,所以逐渐的,也自然就有姑娘注意到了这一条官场之中存在着的“潜规则”。
男人们之间讲求并默认遵循民不举官不究,但是姑娘们却完全没有必要按照他们的规矩行事——毕竟她们又没有三夫四侍,所以姑娘们就偏要举,也相信自家英明的州牧大人也一定会追究。
自然,姑娘们也都深知水至清则无鱼的道理,所以也没有想要一竿子把所有人打死,那也是不可能的事情,毕竟此事真的深究起来那真的找不出几个“全须全尾”的人了,起码于现下的雍州政府机构而言,还没法下这种狠手。
但是所谓事抓典型,她们实在是看不下眼的在此方面行事特别嚣张的某些人肯定是要举报的。
看着自己手上长长的一串列举了他们所作事迹之过分的名单,美貌的少女倏地笑了,摇晃了两下手中的纸张,随后嬴月抬眸道:“我的确会追究。”
而自家主公会说出这样的话荀彧也并不意外,倒不如说是如果此事嬴月对其放之不理,那才不太像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