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第5/6页)

“种了也是白种,叫别人抢去,为他人做嫁衣。”有罗刹族嘀咕道。

施铮道:“我记住你了,开荒的时,你干双份活。”

这个罗刹却不以为意,男罗刹都长得差不多一样丑,他们自己人分辨都费劲,何况是个外人。

没想到,他才说完,就见扶妖将军朝他伸出了手,吓得他以为要被杀了,本能的撒腿就跑。

但是施铮手中并没有打出灵气攻击,只是将左手举起。

众人隐隐可见他手掌心中出现一方五彩流光的印玺,若隐若现。

“印!”施铮叫了一声。

众人就见这玉玺中飞出无数枚方形图印,如满天的方形灵符,其中一个印在了男罗刹的后脑,之后也没有发生任何特别的事。

而剩下的图印,则飞向了其余的罗刹,无一例外全部印在了后脑处,没入了头颅中。

好像每个人都被这玉玺盖了个印。

罗刹族们恐慌的摸了摸自己的脑袋,“这是什么,怎么钻进了我脑子?”

“从今之后,这座城改名叫望霞城,而城内的第一条法律就是不许吃人。”施铮道:“不管你们是怎么过活的,但此时此刻起,都给我断了吃人的念想。你们先休整两天,之后我会派人为你们登名造册。”

说罢,跟袁持誉离开了。

等他们一走,有的罗刹心里就呵呵了,真以为自己是百兽之王呢,有利爪,其他人就都听你的。

硬碰硬行不通,但是不服管又不是只有一种表现形式。

比如施铮今天才说完不许吃人,明早王宫前的御阶上就是新啃食的人类骸骨,就问他威严何在。

他再威风,还能把所有罗刹族都杀光吗?还不是得吃哑巴亏。

之后的路子,就是三令五申,但是骸骨一直出现,他只能乱抓乱杀,让现在归顺那些罗刹也开始反对他,最后统治不成。

第一条法律是不准吃人?那就让这一条法律都执行不下去。

抱着这样想法的罗刹有十五六个,有男有女,暗中勾连聚集。

一到日落,就飞出了城,找人吃。

施铮跟袁持誉只有两个人,况且还是一对恶心的断袖,日暮降临不定在做什么,哪有空管他们。

果然如他们所料,没有遇到任何阻碍的出了城,飞在浓墨般的夜色中。

但他们心底有一丝恐惧,不是害怕施铮追上来,而是恐惧会遇到大妖怪的袭击。

南赡部州是人族的天下,东胜神洲和西牛贺洲是人妖共存,那么北俱芦洲则是妖怪的天下。

但也不是完全没有人类,只是能在这般恶劣的环境下生存下来的人类,也很彪悍就是了。

他们飞了好一段距离,终于看到了村落,选了最边上的一户人家,见里面灯烛明亮,还有孩子的笑闹声。

罗刹们拿好长剑,一脚踢开了木屋的门,冲了进去。

但很快,就有一只罗刹被男主人斩断了一条胳膊,并一脚踢了出去。

这男主人络腮胡子,使一把钢刀,舞得虎虎生风,“你们哪里的妖魔,敢来这里找不自在!孩子他娘快带孩子们进入地道。”

在他的保护下,大腹便便,有孕在身的女人和孩子们掀开地上的地窖盖子,钻了进去。

他则死死护在窖口前。

“呵,跑了女人和孩子,还有你,吃你也是一样的。”罗刹们一拥而上,围攻这男子。

虽然男子武艺超群,但也招架不住一群罗刹的攻击,斗了几百回合,力竭败下阵来,被一剑钉在地上,动弹不得,但口中还有气。

十几个罗刹,就被他杀得只剩五个了,也算值得了。

这剩下的五个罗刹,不约而同的道:“活吃了他!”

生吞活剥,叫他看到自己的肠子被拽出,自己的心肺被挖出来嚼用。

便每个罗刹抱住这男人的手脚脑袋,张开了嘴,露出一嘴的獠牙,唇齿接触到了久违的人肉味道,真的美妙,身心愉悦。

在阴司的时候,只有罗刹王夫妇有资格吃男童,他们平时也能偶尔出去打打牙祭,吃点乞丐。

这五个罗刹中的四个,嘴巴快,已经咬下了对方一块肉,放在口中嚼。

突然,这四个却如被施加了定身法,都不动了。

剩下那一个还没来及吃的,不禁有些茫然,“怎么了?你们了?”就见这四个罗刹七窍流血,接连倒在了地上,口中的肉也摔了出来。

而他们的后脑处则冒出了一个五色的方形印记,飞向了望霞城的方向。

还存活的一个罗刹男妖,想起了施铮早些时候的话,“第一条法律就是不能吃人。”想到这里,他放下手中的人胳膊,转身就跑。

施铮给他们“下咒”了,违反者必死无疑。

躺在地上的男人虽被咬了几口血肉下去,但还能撑住,打开地窖的入口,也钻了进去,与妻儿汇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