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 三件大事 余自新帮你修正命运(第2/3页)
秋凤定了主意,问徐山平:“你觉得咋样?”
徐山平有啥主意?现在都是秋凤说一是一,他只有点头的份儿。
而且他也觉得秋凤担心得对。可是——
“那小妹说的蓝印户口的事,现在还没说法呢,咱就买了?”
秋凤拍拍未婚夫脑瓜笑,“你呀,天上掉雨点你还想一个盆全接住?”真是憨实。既然能买一次,不能买第二次?等有送户口的政策了,再买就是了!她学了会计,脑子比原先灵光,房子还可以拿去银行抵押呢,再说了,她现在又多了两家跟她搞批发丸子的生意,怕什么。
有“优秀民营企业家”金姐帮忙,宋秋凤顺顺当当办好了公司注册,连黄牛那笔保证金佣金都省了,从此就是“姐妹食品加工有限公司”的女老板啦!
第一次买房的时候要搞出资份额,徐山平还不高兴,这次啥也不说了。金姐和林通求,还有原先他们找到那个黄牛,都说这注册公司,放谁的名字,谁就得担责任呢,秋凤担着责任,当然房子也得放她名字才公平。
这可是件大事!
姐仨和徐山平专门庆祝了一番,在小店门上贴上“店主有喜”的红纸条,头天还送客人金珠芋圆串,好彩头嘛!也是大好的宣传,开食品公司了,这店的食物水准有保障。
跟宋秋凤批发丸子的几个老板听说了,还特意送了花篮,林通求更夸张,他请了个舞狮队来庆贺。锣鼓喧天,两头狮子采青,吐橘子元宝,周围邻居店家也来庆贺,对面的阿财也不情不愿来了。
他现在是没心气再搞人家了。人家都开起公司了,听说要做批发生意,他根本跟人家不在一条线上。
这天晚上,金姐送了一桌在广州酒家定的菜来贺喜。
四个人围着小桌坐下,回顾今年春节后四个人在小饭店商量未来的情景,仿佛就在昨天。
余自新喝了点啤酒,去厕所的时候偷偷哭了。她非常为大姐开心,可一想到原先能当上女老板的大姐上辈子过的那份委屈窝囊,她忍不住要哭。
有了公司,再贷款就容易了。
宋秋凤仍然找了江律师帮忙看购房合同。她记住小妹的话,有的钱绝不能省。
房子买的两室一厅,贷款一个月要还700多——蓝印户口政策还没出,但是有些银行已经开始降低住房贷款利率了,开发商急着要卖房子,跟银行有协议。可惜公司刚成立,不然还能给自己交公积金,以后用公积金贷款,利率更低。
余自新提醒大姐,“既然公司成立了,你们是不是再给自己买个商业医疗保险?”
这个事跟隔壁郑姐打听就行。
郑姐除了开杂货店,还卖保险。她给自己和女儿都买了几份。
第三件事,是罗志安数罪并罚,判了九年五个月有期徒刑。
这消息是乔引娣跟余自新说的。
乔引娣找了个周四调休,专门来了一趟,还买了两盒进口饼干当礼物。
她告诉余自新,这几个月田小冰找了各种理由,辞退了不少男工,首当其冲的就是罗志安的同乡。
马上又要九月了,每个厂都要招新工,这时让他们走,好过过年前开除。田小冰觉得自己仁至义尽,这些个男工可不这么想,可是有什么办法?
田小冰赶他们走的时候还说,要怪就怪罗志安这个同乡吧!影响太坏了,市里领导都知道,他们这些个厂领导都写检查不知写多少,宋部长还飞回韩国挨骂,你们还想继续留在厂子做工?
罗志安被判刑,还要赔偿受害人林娇,怎么赔?他在厂子里没结的工资只有一千多块。林娇来拿钱的时候正撞上罗志安的老娘和妹妹,好家伙,两方人马在厂门口打起来了,幸好林娇是她哥哥陪着来的,不然要吃大亏的!就这样,她还被罗志安的妹妹抓破了脸。
报警?
当然报了呀!可是他妹妹还不到14岁呢,别说只是口角、肢体冲突,就是再严重点,也只能批评教育。
那民警有没有招治治她?真有。
这母女俩被送去救济站了。就跟遣返差不多的地方。送到那里的多是流落街头乞讨的残疾人和妇女儿童。
余自新知道,她们被送回去之后再也不会来G市看罗志安了。
这对母女去四星电子厂,怕是想要找同乡讨点路费,或者看厂子能不能榨出点钱。上辈子罗志安检查出来肝病,他妈就来了一次,知道治不好,治病要花大钱,再也没来过。罗志安死后她倒是又跑来要过“遗产”。
说起罗志安,乔引娣仍然心有余悸,“来找我了解情况的民警跟我说,两年前他还骚扰过一个叫王改花的女工,她现在……”她长叹一声,“被造谣之后,传到家里……她只得嫁了个老光棍,整天挨打。民警去调查,她吓得直哆嗦,她丈夫当着警察面都敢打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