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3章、11月7日 雨 肝肠寸断潇湘雨
说实话,宋北云知道自己对左柔说这些话其实是没有一丁点威慑力的,别看她在外头的时候还有点大家闺秀的样子,但她的脸皮论资排辈起来绝对是人中龙凤。揉她捏她,她无所畏惧,骂她她更是毫不在意,真打么又不舍得。
难不成还真把她给推了不成?宋北云坚定的认为如果自己真的这么干了,左柔多半不会反抗,甚至连娇羞一下都不会。这种感觉就颇有点出去找乐子,但那姑娘一张嘴就给整些“你赶紧的、没吃饭啊、使点劲儿啊”这样话,顿时兴致全无索然无味。
而且左柔的智商可能就只有十四五岁的样子吧,毕竟这四五年里她都被宋北云护得好好的,根本没经历过人间的风浪,想长大是真的不容易的。理论上,认识她的时候她什么样,现在仍然是这个样子,倔强、叛逆、闯荡江湖、脑子不好,这就是她的标签了,十分难揭开。
“唉?好像真的大了点。”宋北云点了点头,然后慢慢松开了手:“能捏到了。”
“是吧!”左柔双眼放光的看着他:“我就说长大了,你前些日子还不信。”
巧云在一旁看着他们这种下流的互动,心中感叹万千,倒并不是吃醋,她本身就是小姐的陪房丫鬟,这个意识根深蒂固的,怎么可能吃醋。她感叹就是感叹小姐真的对宋北云这个死鬼没有一丁点防备,就是很理所当然的干出一些他人看来秽乱不堪的事。
“行了,你搂也搂了,捏也捏了,快些去写。”左柔把他按在桌子前:“今夜若是写不出来,你可是别想睡觉了,我就在此地看着你!”
宋北云叹了口气,催更都催到了这份上,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自己也算收获了人生中第一个狗粉丝了。
“行行行,我写……”
宋北云拿出一摞纸,小心的裁成十六开的大小,然后用他标志性的书法开始写了起来。
其实在真正学习系统的书法之前他总是认为这样的书写速度会很慢,但人真的很神奇,一旦适应之后其实速度并不会比用圆珠笔慢多少,真正拖累速度的是那繁琐的字体,一个“无”字用繁体写出来就得花上一阵功夫。
第三卷的内容是已经不是单纯的“相逢”“离别”了,而成了一首小诗,内容则是少男少女各自分别之后的人生际遇。
少年在外十年闯荡得一身能耐,被异国的王看上,当了将军,一路披荆斩棘、运筹帷幄,逐渐成为了那个国家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那个人。而女孩因为出落得花容月貌,被这个国家的皇帝看上,成为了贵妃。
两人一个天南、一个地北,相隔千里。平日时看不出任何端倪,他是叱咤风云的将军、她是雍容牡丹一般的贵妃,但每每夜深人静时,他总是会摆出几份她最爱吃的小菜,一个人坐在月下的小院中独酌几杯。而她也会在深宫之中默默的数着天上的星辰,拾起飘落地上的叶片在上头写上他曾经教给过自己的小词。
时光荏苒、奔流不息,他在异乡也成了家,有了美丽的妻子,隔年还添了一个健康的女儿。她也因为为皇帝生下了皇子并且恰逢皇后病逝成为了母仪天下的皇后,但他仍然每日都会在月下吃着那几样小菜,她也同样会在深秋时节将写满诗的叶子顺着皇宫中的流水飘向远方。
写到深夜时,左柔终于熬不住了,她吩咐巧云去休息,然后自己则将外套脱下钻进了宋北云的被窝。
“我睡了,你给我好好写!”
“你给我滚,你睡这我睡哪?”
左柔像个蠕虫似的裹着被子往旁边挪了挪,拍了拍床板,然后就闷头睡了下去。
而宋北云无奈的看了一眼巧云,巧云连连摇头,指了指左柔,然后哑然失笑的转身回去了自己房间。
宋北云默默叹气,他知道巧云仍然过不了婢子那一关,当小姐在这里的时候,她绝对不会去跨越那一步。如果宋北云用点技巧,她也是会屈服,但总觉得那样就有点委屈了她,所以宋北云也是颇为无奈。
再看左柔,那叫一个怎么看怎么可恶……
等她的呼吸声变得深沉时,宋北云也觉得有些累了,毕竟写东西这种事极消耗脑力,很容易就疲乏了,所以他也只好伸了个懒腰脱下了外套。
本来他还是想着去别的房间睡,但越想越生气,索性直接撩开被子就钻了进去,毕竟天这么冷,有个人暖被窝为什么不睡呢?
还好,左柔虽然憨了点,但她是真的很爱干净,身上总是有花香腻子的味道,闻上去倒也挺舒服的,所以宋北云一只手顺着她衣服下摆伸进去取暖另外一只手枕在头下,很快就睡了过去。
当早晨起来时,左柔自然是没有醒的,宋北云刚想掀开被子,就发现外头寒气更重了,所以连忙缩回了被子中,但躺在那到底是闲着无聊的,他就开始捏起了左柔的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