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绯色黎明 接你回家。(正……(第7/8页)

那天叶绯穿了一件米色的薄毛衣,下半身配了条白色的长裙,一件到膝下的长款毛呢大衣,整个人仿佛冬夜里一朵花。

她怕冷的,在西郊的衣帽间里选来选去,最后还是落在了一条深色的围巾上。

她只是想起,很久前的冬夜里,黎羡南帮她系上了这条围巾,那时她私心起,带着这条围巾去了港城,又去了伦敦。

围巾上仿佛残留着他的味道,很淡的烟草味。

离别的时候,这大概也算是睹物思人了。

蒲乐生今年也不算年轻了,但是毕竟是个教授,饱读诗书,气质自华,蒲乐生说,“今天还有几个人来,我这桃李满天下,唐文斌你现在在做什么来着,制片人了是吧?”

“对,在制作一些青春小说的ip。”唐文斌也是叶绯的同学,只是好多年不见,大家都有点生疏了。

“看你们现在在各自行业发展,真好,”蒲乐生倒了一杯清酒说,“你们大学那时候,哎过去真久了,哦对,我等会有个朋友过来,跟你们聊几句。”

叶绯低头舀着一小碗菌菇汤,这餐厅的色调设计,真的无端让她想到跟黎羡南刚认识的时候一起去的地方。

他们是在二楼的包厢,一楼的竖琴后来换了一首曲子,叶绯一下听出了那个曲调。

圣诞快乐,劳伦斯先生。

叶绯只喝了半杯清酒,听着蒲乐生和旁边的几个同学讲现在的媒体发展。

侍应生在上菜——

“您好,这是云南菌菇煲的汤,是用爆了二十四小时的鲜笋汁调味……”

真是似曾相识啊。

叶绯紧绷了好几天的情绪,就是在这样的时刻,仿佛被戳破的气球,毫无征兆的涌出来,她眼圈有些泛酸,低着头搅动着碗里的菌菇汤,怎么都没了胃口。

她忽然也只是很想见他,都过去多久了,日子越近,她越是难以平静。

叶绯没有关注别人说什么,她拿着手机给他发消息。

我想你,这三个字敲出来,手指微微颤抖,她想要问他在哪儿,我不等你了,我去找你吧,最后几天好难熬。

“绯绯,这是黎先生,你最近不是在跟一个新项目吗?黎先生是投资人……”

叶绯仿佛当成了一场幻听。

“学生吗?”熟悉的声线,懒懒的,仿佛含着笑意。

“我这学生厉害的,当年的文科状元考进燕京大学,后来去港城中文大读硕士研究生,还在伦大读了博士呢!”蒲乐生提起她,语气也是骄傲。

叶绯很迟钝地抬起头,那仿佛是一场梦。

她朝思暮想的人,她刚才想到忽然心口绞痛的人,就好端端坐在她面前。

黎羡南好似仍旧是初遇时的那样,眉眼深邃,轮廓立体流畅,他穿了一件长款大衣,也真的好像那年初遇时的样子,

矜冷,举手投足间的贵气让人一眼难忘。

可这样清冷的人,却正坐在她的面前,眼底含着一点儿笑意。

“小姐,是我刚才……”侍应生看到了她情绪的异常,小声询问。

“得,你把人姑娘吓着了。”

黎羡南眼角眉梢噙着笑意,目光仍旧缱绻的落在她的脸上,一如既往地温柔注视。

叶绯当时想——

是不是一口清酒,让她出现了幻觉?

她抓起手机,匆匆起身,说,“我去打个电话。”

“绯绯——”

她一路小跑出去,仿佛有些狼狈,她到一处无人的露台,给黎羡南拨过电话。

“绯绯。”他的声音从电话里传来,却又好像好近。

“黎羡南,你什么时候回来,我今天都快出现幻觉了,要不然你告诉我你在哪,我去找你……”叶绯手足无措地站在露台,吹着冷风,她清醒了瞬间,空气中好像隐约有些熟悉的味道。

晃神的片刻,黎羡南出现在她的身后。

修长干净的手指上,戴着一枚银色的婚戒,指尖绕着一截白色的丝巾,另一只手拿着手机,他不语,暗欲的眼神落在她脸上,像笑,“绯绯,心还挺狠,跑这么远,怎么舍得啊,我这不是来接你回家了?”

叶绯呆滞着,好像久久才意识到,这不是梦,是现实。

黎羡南拿回了她的大衣,给她披上,牵着她的手出来。

“那、那他们呢……”

“喝多了,自个儿回。”

黎羡南牵着她的手出来,熟悉的车子停在胡同口。

她好像一个梦游乍醒的人,思绪都混沌。

黎羡南帮她拉开车门,车子的副驾驶那儿摆着一大扎盛放的绣球花。

叶绯呆呆转头看他,黎羡南站在她的面前,是她朝思暮想了无数个日夜的黎羡南。

暗色的夜,他看她的视线有些深意,真的好像初遇的那时,最直白的心动,被压在尚且理智的外壳下,于是暗流涌动,理智与着迷交融成一种绯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