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傍晚的灵山很寂静,万物寂寂,日光的余火燃烧殆尽。

白天捕猎、嬉闹的百川鸟兽开始蛰伏,而月亮的情人们开始出动。诸如群狼,诸如夜枭,暗夜中的杀手开始跃跃欲试。

顾听霜漫无目的地走着,所过之处,百兽退避,百鸟惊散。

却有一只雪白的兔子窜了过来。

看体型还是一只幼兔,很小一只,毛茸茸的。或许因为害怕而来不及躲避,也或许因为刚出生不久,它太小,还不知道一匹狼的出现对自己来说意味着什么。

小狼的意识在他脑海里乱撞,表示出自己很想伸出爪子扑住这只兔子,并将其撕裂、吞吃的欲望,这是源自兽类的本性,但是再次被顾听霜强硬地压了下去。

这只兔子盯着他,没有恐惧,只有好奇,眼神温软可爱。

就像……宁时亭的眼神一样。

宁时亭这样的人,仿佛天性是这样,对谁都是那样一副样子,遇见什么事,也总是第一个巴巴地凑上前去对人好。

不论怎么欺负他,也都不会生气,只是用那副温温软软的语气说,你啊。

好像是做出了某种退让,又好像因为眼前人是他,所以生出了难言的宠溺与纵容。能让人恍然陷入这样的温柔陷阱中,放松一切警惕和戒心,慢慢想,他或许是真心对他好的。

可若天性就是左右逢源,天性就是这样没有差别地对所有人好,那又该怎么办呢?

一束阳光,普照所有的角落,群狼不屑于分享这样的照耀。宁愿在惨淡月色下终其一生,因为月亮唯独庇护群狼一族。

顾听霜刚残废的那段时间,也曾有人猜测,或许家门的惨景会让晴王产生恻隐之心,说不定这世子殿下反而能够因祸得福,得到晴王的一些爱怜。

那时候他的境遇其实还没有这么糟糕。

那时候主母刚去,府里一片人心惶惶,人人都在为自己今后谋划新的出路。其中有一个浣纱女瞧准了这个机会,教唆自己的小女儿过来服侍他。觉得没准儿这个残废世子还能翻身。

那女孩和他差不多大,长得很清秀。

家境不好,大约也没被宠过,平时做的都是粗活。

过来了也不会那些细致妥帖的活,连杯药都熬不好。

顾听霜说:“你早些和你娘走了吧,医生说我这个病是好不了的了。以后说不定都站不起来,照顾我一个残废会很辛苦。”

那小女孩不太会说话,兴许也是知道自己不是甜言蜜语的那一类人,只是闷声不做事。

她看他行动不便,每天的活动仅限于能够在床头坐起来,于是不知从哪里抓了一只野兔子回来,递到他床前说:“殿下,我为您抓了一只兔子。您要是觉得无聊的话,可以玩一玩,摸一摸。”

他没见过这样拙劣、简单粗暴的讨好。十岁之前,他年年都能拿下灵兽驯养大会的头筹,见过的都是冰麒麟、重明鸟、九头蛟之类的神兽。

一只脏兮兮的灰兔子,实在是登不得大雅之堂。

但是她就那样忐忑而真诚地交给了他,水汪汪的大眼睛里写满了瑟缩。

那只没有灵识的灰兔子或许都比这小姑娘更加大胆些,兔子还没被吓跑,她自己快要被羞耻和自卑压得抬不起头来——她是见过顾听霜的。

这个少年比她大三岁。她进府帮她那当浣纱女的母亲做事,远远地看过一眼风华无双的少年。那样英气俊秀,耀眼无比。她从没见过这么好看的人。

因为不知道怎么称呼,所以提起时轻轻叫了一声哥哥,还因此受到了母亲的责打:“世子殿下是你能这样叫的吗?”

尽管现在他只能坐在轮椅上,无法再像之前一样,被万人簇拥着,依然能从万人中脱颖而出,但是现在的他也依然会发光。

那是童稚时最单纯的喜欢,不掺杂利益和情。欲,喜欢就是喜欢,仰慕就是仰慕,不需要过多理由。

一只灰兔子,毛绒华润,神态可爱,那已经是她能送出的最好的礼物。

顾听霜收下了 。

他说:“如果以后……如果我还有以后,你愿意跟着我的话,等你我长大之后,我会为你择一门好亲事嫁出去,也让你母亲放心。”

小姑娘软软地说:“可是我想嫁给哥哥你。”

顾听霜怔了,而后沉默了很久。

“再说吧。”

那之后的隔天,晴王的人从冬洲边境带回消息,说是王妃的葬礼后续事宜不用再管。

府上无人主事的话,干脆就遣散。晴王没有功夫再为西洲家中的事情分心,因为他是大将军,以沙场为家。

世子的话,既然残废了,就留几个人在府上好吃好喝地养着。别的也不用再管。

在人可万年寿的仙洲,一切上位者都明白一个非常简单的道理:养出优秀的后代,无异于养虎为患,会分走自己的威势与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