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章(第3/3页)
二脚部人,他们动不了,可不代表别人也动不了。
安诚理解了,果然接过他的储物袋帮忙检查。
“放心,这里的肉都是正常的。”
他给两人普及知识,“二脚部人喜欢大块的人肉,为了满足心里的某一特别嗜好,那种肉都会留下明显特征。”
东皋接回储物袋,心情大好,“他们为什么会那样?”
“为了让别人怕,也为了表示,他们生来是高人一等的吧!”
安诚一辈子都在海边转,没到过草原,还真不是很清楚,“这里面,好像还有什么什么神的传说,我也不太记得了。”
“他们真恶心。”
想到那块埋在沙世界的东西,陆灵蹊打了个抖,“什么样的神会吃人肉?”
如果吃了,肯定也是个恶神。
“世间万物平等!”
随庆其实关注着徒弟这一边,闻言,放慢了骆驼的脚步,“在人的眼中,世间万物俱可收为己用。但在万物和自然法则中,‘人’也并不高级多少。
百禁山是妖族的地界,我们修士,可以用妖兽的皮骨、内丹炼器炼丹,妖族也认为,修士的金丹和元婴是好东西。
甚至修士的血肉,也因为灵气的冲刷,而鲜美甜嫩。
二脚部崇尚的是妖神魔牛,他们自认为有魔牛的血统,吃人,最正常不过。”
“……但世间万物怎么可有平等呢?”
想到跟她签下大德之契的青主儿,陆灵蹊问师父,“我们的衣食住行,好像都取自万物。”她看了看正骑着的骆驼,“就好像在它眼里,我们就是主人。”
“那是因为它无智。”
随庆叹了一口气,“人因有智,才成万物主宰!”
可惜啊!天生万物以养人,世人却犹怨天不仁!
“相比于万物,人是天道的宠儿不假,但也偶有被天道更为眷顾的妖族、灵族,他们化形时,会自动选择更加契合天道的人形,才给了世人错觉,觉得人族高高在上。”
有些东西,需要徒弟长大后,慢慢的体悟。
“在妖族,无智的同类亦是可杀的,世间法则,其实真正说起来,就是从林法则,弱肉强食的法则。但有些东西,比如灵族,却生来平和,没遇到则罢,遇到了……”
随庆顿了顿,“林蹊,为师希望,你能以平等心对之。”
“……”
不以平等心对之也不行啊!
大德之契呢。
陆灵蹊的眼睛转了转,突然想到了什么,后背忍不住要冒汗。
青主儿是木灵,怎么感觉师父对小家伙有所察觉呢?
“灵族心中大都无争!”在徒弟看来时,随庆笑笑,“它们若与人族契约,哪怕助不了我们,也一定不会害我们。”
徒弟身上另有一种特别的灵气波动,他无意去探查她的秘密,却又怕小丫头任事不懂,把好的变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