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任彦东生日派对。 包间外走廊上,发小劝任彦东:及时回头吧,别再伤害盛夏,就因为她名字有个夏沐的夏,你就跟她在一起了? 任彦东觑他一眼,嫌他聒噪,便说了句:烟都堵不住你嘴。 发小无意间侧脸,懵了。 盛夏手里拿着项目合同,来找任彦东。 任彦东转身,就跟盛夏的目光对上。 盛夏缓了缓,走过去,依旧保持着骄傲的微笑,不过称呼改成,任总,就看在您把我当夏沐替身的份上,您就爽快点,把合同签给我。 任彦东望着她的眼,没把你当替身,还怎么签给你? 他把杯中红酒一饮而尽,抬步离开。 后来,盛夏说:我信你没把我当替身,只当女朋友,签给我吧。 任彦东看都没看她,根本就不接茬。 再后来,为了这份原本板上钉钉的合同,盛夏把团队里的人都得罪了,任彦东还是没松口。 再再后来,盛夏问他:在分手和签合同之间,你选哪个? 任彦东:前者。 那份合同,最终任彦东也没有签给盛夏,后来和结婚证一起,一直放在保险柜。 那年,盛夏,不是谁的替身,只是他的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