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不想背后多出一个跟屁虫,桑洱没有告诉冬梅自己要去做什么,吩咐她将点心放下,随便吃了两块,就假装犯困了。
平时的下午,原主也是要睡午觉的。冬梅没有怀疑,给桑洱盖好了被子,就轻手轻脚地掩门离去了。
等人走远了,桑洱猫着腰,将桌子上的点心扫荡一空,全包了起来,溜出了门。
之前,那个名叫绮语的侍女带她走过的那条僻静的路,桑洱已牢记于心。一路上,果然没碰到闲杂人等。熟门熟路地找到了尉迟兰廷的房间。
秋高气爽。书房的门开着。
尉迟兰廷站在檀木桌后,正执笔练字静心。
房间内外,都安静极了。只偶尔有纸页哗哗的声音。
桑洱从门后探出了一颗脑袋,观察了片刻。
这么近的距离,只要不瞎,都能看见她。尉迟兰廷却一次也没有抬眼,当然,也没有训斥她走。
“……”桑洱试探性地跨了一只脚进去,眨巴了一下眼。
尉迟兰廷依旧没说话。
桑洱这才放下心来,走了过去,在桌子旁的圆凳上坐下,没敢打断他,支着腮,瞄向画纸。
字真漂亮,有一种难言的潇洒意气。
不愧是男主。
这世界上,应该没有字写得难看的男主吧?
系统:“那也未必。”
桑洱:“什么?”
系统:“暂时没什么。以后你就懂了。”
桑洱:“?”
桑洱在脑内和系统说话,眼睛盯着纸上的墨水,看在旁人眼里,就是有点出神的样子。
忽然,尉迟兰廷开口:“你怀里藏了什么?”
等了半天,他终于理人了。桑洱腾地坐直了,扬起了高兴的笑容,将怀里的点心包裹打开,献殷勤似的,往他的方向推了推,眼巴巴地看着他。
显然是投桃报李来了。
吃了他几筷子凉菜,就要用多多的糕点报答他。
“放着吧。”尉迟兰廷随口说。
片刻后,他的鼻端飘入了一阵热乎乎的香气。
一只小手,握住了一枚点心,递到了他的唇边,停住了。
桑洱站了起来,粉腮桃面,杏眼明亮,把“你不吃,我喂你”六个大字都写在了脸上。
尉迟兰廷看着她的眼睛,半晌,终于屈尊降贵地张嘴,咬了一口。
却没有吞下去。
投喂成功,桑洱明显很雀跃。接着,她做了一个尉迟兰廷完全没想到的动作——毫不犹豫地将剩下半块糕点塞进自己嘴里。丝毫没嫌弃这是他吃剩下的,嚼了几口,满足地咽了下去。
红润的唇边,沾了点白色的糕点渣。
尉迟兰廷盯着那处,喉结轻轻地滚了一下。移开目光,才慢慢将藏于舌下的那口糕点吞了。
果然很甜。
一试就成,桑洱再接再厉,又挑了一块,递到了尉迟兰廷的唇边。
——当着人家的面,吃他吃剩的东西,是活脱脱的痴汉行为。
桑洱倒不是故意做这种事来恶心尉迟兰廷的。
起因是,她刚才得知,最快减低霉值的方法,就是和尉迟兰廷亲密接触。
“吃剩饭”就是一个自然又有用的办法。
当然,桑洱有自知之明、同时也不敢让尉迟兰廷吃她的口水,那就干脆反过来。毕竟现在是她有求于人。而且,在原文里,原主就是绕着尉迟兰廷摇尾巴的小狗勾。
镀了一层名为“傻子”的外壳,做任何出格的事情,好像都说得过去。
桑洱得意道:“我是傻子我怕谁。”
系统:“……”它的宿主好像get到了化弱点为强项的核心技术了。
只可惜,桑洱发现这方法有次数限制。最初几次,每喂一块,霉值都会降低。
从第六次开始,它就纹丝不动地停在了10。看来一个方法用久了就会失效。
正好,桑洱也有点撑了,就擦干净手,重新坐了下来,听见尉迟兰廷道:“嫂嫂可会写字?”
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
原主自然不会。
待在冯家的时候,一个古板的老先生教原主和假千金一起学习。
假千金不仅字漂亮,还会作诗。原主却交不出一张像样的功课,自己的名字也不会写。
桑洱低头,玩着手指,假装没听见。
“别的不提,好歹,名字应该学学。”尉迟兰廷懂了,轻轻笑了一声,让了一个身位:“过来吧。”
桑洱意外地抬起了头。
尉迟兰廷提笔,在纸上写了个桑字,随后,就将笔递给了她。
不会写字的人可以尽情模仿别人的笔迹。而本身就会写字的人,要装作不会,并掩饰一些习惯,难度就大得多了。
桑洱故意手腕放软,将这个字写得结构分离,还将“桑”下方的木字最后一撇拉得很长,滑稽得很。
写了几个桑字,她的目光仿佛被字帖一角吸引了,开始一笔一划地模仿那个字。
兰。